1樓:來自岐山熱情的甄姬
店長和經理不讓辭職,沒什麼大不了。首先,你提前一個月遞交辭工書(書面的),你可以用複寫紙寫,一式兩份,把第一份交給你的上級,另一份留著,自己保管好。不管你領導接還是不接,怎麼說不用管,交給他就好,不管他怎麼處理。
到了月底你找他拿工資走人就好。如果不給,你拿你辭工書的影印件,去當地勞動局。他們會幫你處理的。
2樓:世友品味
我就納悶兒了,你該辭職辭職該走走,管得了那麼多嗎,你考慮那麼多幹哈呀,對不對?你管的找沒找到人呢?你已經提前一個月都說完了。
我估計你是考慮他壓你工資問題和你的壓金問題吧?這個你不用管,到月你就走,問他要他如果不給直接上勞動局仲裁他就完事兒了,必須得給你一分都不能少呢。
3樓:落魄的
按照勞動法,試用期3天,正式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你們經理說的沒錯啊,合法
4樓:098珍真
工作中和領導(店長)或者同事有矛盾是很正常的,發生矛盾,首先要做的就是和矛盾的另一方好好溝通協商、也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上級領導等)調解,調解不成,而過錯又不在自身方面的,才考慮是否辭職。
離職了投訴店長有用嗎
5樓:蔬菜控
多大的仇怨呢,完全沒有必要,除非你們這個店主實打實的存在一些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不然於情於理都沒有必要去投訴他,也沒有什麼用。況且這種出於過河拆橋的投訴對你以後再入職也會有影響。
親,我給店長提出了辭職她不讓,後來協商不了我就說了句你可以把我開
6樓:紫雲劍主_莎麗
開了可以,但是不能不給工資!如果她真的不給你工資,你就告訴她:「必要的時候!我是會動用法律**的!」
7樓:悠悠沃土呦呦呦
她沒權利不給工資的,
跟店長辭職,但是不讓走怎麼辦?現在是押我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沒經過批准就走人,那一個月的工資就沒有了
8樓:搖把孫悟空
勞動仲裁呀?還沒人管的了他們了我就不信!
9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試用期3天)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同時還需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應得工資。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或勞動監察隊投訴公司。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銷售員辭職經理不讓怎麼說不得罪人
韓飛律師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
不準員工辭職是否是違反勞動法,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否違法
不準員工辭職違法。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七條 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任何人 任何單位無權剝奪。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
我對現在的工作很厭倦,可每次辭職時老闆不讓走。我幹了快兩年了不想跟老闆鬧的不愉快,你們說我該怎麼辦
ruru的美麗心情 如果他留你又不給你更優越的條件,那我看你不會愉快,既然已經不愉快了,你還留戀什麼呢?想象一個對他有怨言的人你會對他有多好的態度,現在的離開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手機使用者 如果老闆不讓你走,而沒有答應你任何條件,你還呆著,就只能說這是你性格的悲劇.工作場上很多東西不是那麼浪漫的,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