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商不同意的 勞動法是怎麼規定

時間 2021-09-04 21:52:04

1樓:知道法也團隊

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的。用人單位可以審查勞動者是否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如果存在,用人單位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涉嫌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的,用人單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合法理由不得隨意解除雙方勞動合同。

如果是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辦法:《勞動法合同法》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充套件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與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4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5樓:吳淑君律師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吳淑君律師回答:您好。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不成的,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屬於《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違法解除情形,公司將支付經濟賠償金。

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6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履行,否則單位要補償甚至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公司沒有合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賠償金。歡迎來電諮詢。

8樓:手機使用者

你好!是單位要解除你的合同嗎!要是單位解除合同地;單位應該給你部分經濟什麼的

公司現在和我進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不想按勞動法規定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請問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賠償金的

與公司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你好,按規定,與公司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本人工資 由勞動者提出的,是沒有補償金。如果是公司提出且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有經濟補償金的。勞動法 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法 第28條 用人...

是辭職還是協商解除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辭職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有區別的,一般主動辭職,沒有補償,而且單位可能會被動的配合,如果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有補償,雙方友好解決,應該比較好的方式。員工通常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如下 一 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二 辦理工作交接。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

關於勞動合同的東西,關於勞動合同解除與公司物品歸還

1 如果明確是 勞動合同 朋友又是大三在校生,哪麼不構成違約,因為大三在校學生不是勞動法約束的主體,本合同無效,但如果你對企業造成實質的損失,將按照 民法 承擔民事責任 你都沒有去工作也就談不上對企業的造成的實質損失 2 資訊是洩露了,你也沒有辦法,但如果你能證明這家單位或中介公司利用你的個人資訊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