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弁士無雙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維權。準備好合同,那些扣錢、罰款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單位在沒有事先告知並經勞動者確認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對勞動者起到約束作用,所以都能拿回來。加班費也應該給。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公司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你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3樓:劉惜倪胤騫
你是可以拒絕的
加班是要自願才可以的,雖然說一般大家都是會自願的
但是,不願意加班的人也是很多的
4樓:繁榮昌盛新中國
公司的條條框框很多的,投訴了也勝算不大,還是忍忍算了,再找工作擦亮眼,注意籤合同的各項條款!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強制加班已經不合理,無償更不講道理了,還開罰單?這樣的公司真的有丶問題
6樓:我係小妹
是可以的,不過要的證據,例如合同和工作證,最好就是用手機拍下你加班的證據,不然你說你加班,但沒證據誰會理你是吧,不過你都離職了,估計難,先協商下吧
7樓:王元頁
可以拿你工資條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日工資=2900/21.75
再乘上實際出勤天數,就是你應得工資
手續費、團建費,如果罰款不合法,都可以要求單位補回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8樓:ta的影片
這種事讓我遇到就好了,你就不加,他也不敢辭你,如果辭你了,你就可以告他了,能陪不少錢
9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就可以,現在國家對這方面比較重視。
10樓:電腦知識每日一貼
勞動局去投訴就行了,要有打卡記錄
11樓:老闆說的對
9月2日,有網友爆料稱,成渝釩鈦科技****要求員工自願籤奮鬥者協議。其中包括,“公司奮鬥者”需自願加班,放棄帶薪休假,放棄加班費,自己能力不足時接受公司淘汰,並承諾不與公司產生法律糾紛等內容
12樓:小一九九九
你可以到人社局的勞動仲裁中心去諮詢一下,可以的話請求仲裁。
13樓:皆有可能
1、無償加班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合法嗎?
14樓: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5樓:華律網
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撥打12333投訴都是可以的。這裡要清楚一點什麼是強制加班,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違反上訴規定,強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則屬於強制加班。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強制加班。(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16樓:範林剛律師
你這樣做是對的,不過你還是向工會反映一下,因為我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不過第四十二條也規定了特殊的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四十一條限制的,找勞動法看看吧,自己的權益要懂得保護。還有加班的話用人單位是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的, 平時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兩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跟公司協商不成就申請勞動仲裁吧,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9樓:蕢梓
公司強制加班從法律上來講是不合法的。但是,在中國現行法律環境下,很多公司都有強制加班的潛規則。公司加班不是勞動者說了算,而是公司領導層說了算。
雖然,一般來說,公司都會對勞動者加班會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就規定工作日加班需支付1.5倍的薪水,週末加班是2倍的薪水,法定節假日加班是3倍的薪水。但是決大不分勞動者都不明白自己的工資是怎麼算出來的,對於公司是否支付了加班工資不清楚。
還有一部分公司根本就沒有對勞動者的加班給予補償。
20樓:0當鞋合腳時
加班是雙方協商的原則,
不存在強制加班.強制加班是非法的.
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21樓:旅長文
第1點:企業是不能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強制加班不合法.
第2點:勞動法上有規定,加班是企業與員工雙方同意才行的.
建議你找到實質性的證據,如打卡記錄,或者公司貼出的強制要求加班的告示等,去勞動部門申訴.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們的hr或老闆懂點法是故意要黑你們啊,勸你如果有其他路可以走就另謀高就吧,這家人家比起那些強制加班不給錢的更可怕!因為,你可能吃虧了都沒辦法討公道!!!
不合法。企業只有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員工加班。一般最多在每個工作日只能加1小時,特殊情況才能加3小時,但每月加班總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除了在國定節假日(春節等)讓你加班是必須支付加班費外,其他時間的加班是可以用補休的形式補償你的,60天的限定也合法。
不過就你現在的情況,可以去想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3樓:沙鷗
不合法,你可以聯絡勞動局
24樓:
工資強制無償加班我們員工該怎麼辦?
私人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怎麼辦,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合法嗎?
私人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怎麼辦?這種情況在私企是衡量普遍的情況。像你這種和在私企上做事,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這種事情就很麻煩,除非你換一家公司。如果說想在這一直做下去,那麼你一定要讓公司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要不然一旦出現什麼珍奇或者糾紛,你都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像他們這種如果你想繼續做下去,也可以到當...
老闆強制要求員工加班,公司隨便強制職員加班是不是違法?
百家百談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要求,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
公司總是強制週末加班怎麼辦,公司強制的週末加班時間不讓用於調休,這樣是否違反勞動法
華律網 存在強制加班的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