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心理達人
你可以保留一些你在此公司工作過的證據,然後申請仲裁,簽訂合同,補償不太可能,因為沒簽合同啊,口頭工資不算數,無法考證
儘可能多的蒐集證據,比如你在公司公用文件上的簽字等等,那些公司是不能輕易銷燬的,你可以說清**有你的簽字,以做證明!
2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上你完全沒有必要擔心,因為勞動爭議過程中,對於員工的基本工資水準、實際發放數額、考勤記錄等的舉證責任在於單位,如果你沒有證據,應該由單位舉證的,單位無法舉證的,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
經濟補償主要看你實際進單位的時間,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考慮要求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雙倍工資補償,單位與你的勞動合同屬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等。同時,對於你與單位之間何時開始產生勞動關係,可以從你實際掌握的與單位有關的(如你所說的信封、本子等)證據來推算,而單位若不能反駁你的證據,就該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當然,具體案情各不相同,請諮詢當地律師詳細瞭解為妥。
做假考勤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勞動仲裁委或法院提供的涉嫌偽證罪,民法和刑法處理不同而已: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考勤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規範員工考勤管理,落實工作責任,現制定考勤管理規定。
1、遲到、早退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按10元/次扣罰;
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四次(含四次)以上,按曠工半天並記書面警告一次;遲到或早退超過16分鐘至1小時內者,按曠工半天並扣罰一天工資;
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並扣罰二天工資。當月考勤有曠工者,不得評為月度優秀員工。
員工在上班途中,若遇特殊原因將會造成遲到情況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說明情況,到達公司時仍需打卡,
並填報考勤說明單由部門經理或總監以上領導簽字確認,由考勤員附在考勤表上。緊急或特殊原因臨時請遲到假,當月最多不得超過三次。
2、脫崗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上級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15分鐘內,扣罰30元/次並在部門內部通報;
超過16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並書面警告一次;超過1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罰。
因脫崗造成工作延誤的,追加拖延工作的處罰;
當月累計超過三次以上脫崗,除按時間扣罰工資外並給予一次嚴重警告;嚴重的予以辭退或除名處理。
4樓:雲天海
假考勤?什麼單位?考勤涉及到金錢嗎?
上班老闆沒有考勤記錄只有自己記錄的上班考勤也可以作為打官司的證據嗎
綜合管理小助手 自己記錄的考勤可以作為打官司依據。不過參考意義不大。最好是有公司人事部提供考勤記錄。 當然有考勤記錄的話,就可以作為投訴的證據的,另外的話,比如說有工作證或者是有你簽字的工作檔案,工作服的都是可以作為有勞動關係的證據的 盼不到的大黃蜂 顯然不可以,自己的記錄不可能作為證據,誰能證明不...
勞動糾紛中單位不提供考勤記錄(或偽造)和應聘申請書,單位將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律師王獻鋒 勞動爭議案件中,單位不提供考勤記錄和應聘申請書,仲裁庭或者法院審判庭可以責令其限期提供,如果在制定的期限內不提供,該證據與勞動者一方的主張相關的,仲裁庭或者法庭可以推定勞動者一方的主張成立,從而裁決支援勞動者的主張或者請求成立。依據為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條 當...
中控考勤為何有的記錄視為無效記錄,有的卻是加班簽到
我發現的問題是已經簽到,但是顯示為無效記錄,再查狀態,為加班簽到,正常的時候是上班簽到,這個應該是考勤機上出的問題,不知道怎麼從根本解決。但是在電腦上可以用編輯資料庫檔案 att2000.mdb 檔案,開啟checkinout資料庫,編輯其中checktype項中的小寫 i 為大寫 i 然後再匯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