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根據《關於職工擅自離職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爭議處理範圍的覆函》(勞辦字〔1992〕45號),《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1] 1994〕48號),《關於計算連續曠工時間問題的覆函》(勞社函〔1998〕5號)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裡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用人單位應依據《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除名處理
2樓:
你好,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一般能辦離職證明,不過,如果你的仲裁請求與存在勞動關係相關聯,那就有問題,如果離職可能仲裁庭會駁回請求,有敗訴的危險。 你要慎重考慮。
3樓:
可以,和公司溝通一下就行
請問自離可以辦離職證明嗎? 有沒有什麼法律條文?
4樓:蒼洱白子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根據《關於職工擅自離職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爭議處理範圍的覆函》(勞辦字〔1992〕45號),《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1] 1994〕48號),《關於計算連續曠工時間問題的覆函》(勞社函〔1998〕5號)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裡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用人單位應依據《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除名處理。
5樓:輝郎
你好,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可以幫你。
辭職和自動離職從表面上來看都是你(員工)主動不幹了,但其實是不一樣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辭職要提前30天書面提出申請,不管用人單位同意還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已經盡到告知義務,沒有法律責任。你所說的自動離職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這樣不好。
最好採用合法的提前30天書面申請辭職為好。
然後你辭職後,相關的手續辦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望採納,可追問。
6樓:戚廣利
自動離職,公司也可以出具離職這麼。《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的,由單位開具你主動離職的證明即可。此證明不能讓你有機會領取失業金的。
8樓:淡。。小惰
不可以,有,這個具體問律師
富士康離職和自離同時出現怎麼辦
ofweek人才網 會有部門助理給你處理的不用擔心。可以去諮詢公司相關部門。 應該是辭退和自離吧,如果辭退的話,應該會多給你點錢 baby無知的螞蟻 按照員工自離處理。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後,在離職時間到期前私自不來單位上班,是按照員工嚴重違紀辭退員工。員工在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之前,還是屬於單位的員工...
自離影響上月的工資麼,自離能拿到上個月的工資嗎?
之何勿思 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沒有影響。補充 1 自離,即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2 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 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 也有的受優厚待遇 而擅自 跳槽 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3 員工 自離 ...
辦出生證明沒有父親的身份證能辦嗎
心暖知我安 只要可以提供身份證號碼即可。出生醫學證明 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 自治區 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 出生醫學證明 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 出生醫學證明 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出生醫學證明 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 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