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因原則是什麼意思,什麼是近因原則

時間 2025-04-03 23:20:23

什麼是近因原則

1樓:蹦迪小王子啊

近因原則,是指保險人只有在造成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原因為承保範圍內的保險事故時才承擔保險責任,對承保範圍外的原因引起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判斷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的損失直接的因果關係,從而確定保險賠償責任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保險當事人處理保險案件,或法庭審理有關保險賠償的訴訟案,在調查事件發生的起因和確定事件責任的歸屬時所遵循的原則。

近因原則:在處理賠案時,賠償與給付保險金的條件是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必須屬於保險責任,若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則保險人承擔賠付責任。

反之,若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屬於責任免除,則保險人不負賠付責任。只有當保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的形成有直接因果關係時,才構成保險人賠付的條件。

2樓:到底是誰用了我的暱稱

保險中的近因原則。

保險關係上的近因並非是指在時間上或空間上與損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導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近因原則是指危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結果的形成,須有直接的後果關係,保險人才對發生的損失補償責任。

近因原則是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其含義為只有在導致保險事故的近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時,保險人才應承擔保險責任。也就是說,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應限於以承保風險為近因造成的損失。

我國現行保險法雖未直接規定近因原則,但在司法實踐中,近因原則已成為判斷保險人是否應承擔保險責任的乙個重要標準。對於單一原因造成的損失,單一原因即為近因;對於多種原因造成的損失,持續地起決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為近因。如果該近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保險人就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近因原則的特點有哪幾點

3樓:孫志鴻

法律分析:在保險中,近因原則是通過判明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以確定保險責任的一項基本原則,其基本含義是:在風險與保險標的損失之間的關係中,如指鉛果近因屬於被保風險,保險人要承擔保險責任;近因屬於除外風險或未保風險,則保險人不負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唯兄好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塵悉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確定近因原則的意義是什麼?

4樓:考試資料網

確立近因原則的意義簡單講,確立近因原則的意義就在於明確責任歸屬,即屬於保險合同承保範圍的責任,保險公司就有責任賠付;屬於保險合同免除責任範圍的責任,保險公司無義務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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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因是指導致損失的最直接 最有效 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時間上或空間上最接近的原因。保險的近因原則是指在風險與保險標的損失的關係中,如果近因屬於被保風險,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 近因屬於除外風險或未保風險,則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舉個例子 一架飛機在飛行過程中遇到雷擊,致使機尾受到嚴重損壞,為了機上...

公平原則是什麼意思,公平責任原則是什麼意思

對於所有的當事人都顯得比較公平合理 公平責任原則是什麼意思 公平責任原則作為一種責任分配原則,源自中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 其責任分配的依據既不是行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種抽象的價值理念 公平。一般說來,在法律規範的結構中,價值理念不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把一種價值理念作為調整具體社會關係...

做人沒有原則是什麼意思,做人要有原則是什麼意思?

無鵬池 沒有原則說明你這個人沒有個性,沒有主見!這樣的話,即使你為人做事很好,你的朋友,同事就有可能忽略你,你沒有原則,你什麼樣都可以接受,哪怕受了委屈,或是怎麼樣了,而且這個社會,別人是不會再乎的感受,不是嗎?感覺你應該從每一件事情上訂立自己的原則,樹立自己的個性,身邊的每一件事情,都要考慮應該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