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開除,離職,辭職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9-08 10:04:23

1樓:閣樓中的女孩

1、下崗與開除的區別

下崗一般是大範圍內的職工失去工作,而非個人自願,而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就業制度下,國家的就業崗位不足,結果造成不少需要分流的企業富餘人員暫時找不到就業機會而成為下崗職工。

開除是對職工的一種行政處分。指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職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最高行政處分。

2、離職和辭職的區別

離職比辭職多了一種情況。即離職只是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而辭職是職工自願提出要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准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係。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注意事項

一忌,否認或粉飾“被炒”的事實。

二忌,被負面情緒所“劫持”。即使和上司、同事鬧得很不愉快,也沒有必要在告別信中發洩,或訴說僱主或上司的種種不是——不要幼稚地以為這會博得他人的“同情”和“相助”。

三忌,吹噓自己的功績或成就。俗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是不得不走,讚歌唱得再高也難以挽回離開的決定,此時低調是必須的。

四忌,絕情冷血,不懂人情世故。

2樓:

區別如下:

1、提出方角度分析

辭職:個人提出,個人原因很多。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

除名:用人單位專門對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且曠工時間超過法定期限的職工,依法採取的一種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行政處理措施。

開除:指中國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等對於本單位犯錯誤職工或工作人員所給予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

2、定義角度區分

下崗:中國人口多,勞動力總量大、增長快,遠遠超過社會生產的需求,就業崗位相對不足,結果造成不少需要分流的企業富餘人員暫時找不到就業機會而成為下崗職工。職工下崗現象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就業制度在經濟轉軌過程中的必然反映。

在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下,國有企業承擔了過多的安置就業任務,結果造成冗員充斥、人浮於事、效率低下。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要求得生存和發展,就必須把以往積存的富餘人員分離出去。

開除:開除是指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職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最高行政處分。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准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係。

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3、適用範圍

下崗這個詞一般用於國營企業的裁員。開除指因嚴重違紀而被公司強迫使其離開工作崗位。離職是指辭職,辭退,開除,自離等離開工作崗位的總稱。

辭職指提按勞動法規定的正常解除勞動活動的一種離開工作崗位。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下崗是因為企業裁員,通過考核或是用其他手段使其離開自己的崗位!

開除是因為做了不該做的嚴重違紀的事,強迫使其離開自己的崗位!

離職是指因某事而暫時離開自己的崗位。

辭職是因為自己不想幹而選擇放棄這個崗位!

4樓:旁智敏

下崗這個詞一般用於國營企業的裁員。開除指因嚴重違紀而被公司強迫使其離開工作崗位。離職是指辭職,辭退,開除,自離等離開工作崗位的總稱。

辭職指提按勞動法規定的正常解除勞動活動的一種離開工作崗位。

5樓:華律網

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辭退分兩種情況,一是違紀辭退,二是正常辭退。辭退和開除的區別在於:

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其處理時效為: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月之內審批完畢。

辭退不是行政處分,是一種行政處理,沒有處理時限的規定。適用物件及其條件不同。開除處分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 違紀辭退的條件是:

(1)職工犯有規定的違紀或錯誤行為;(2)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3)尚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

6樓:蒼洱白子

開除,是勞動者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才給予開除。勞動者被開除,那麼會影響以後找工作。

辭退,勞動者被公司辭退,一般是勞動者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因此,公司要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多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辭職,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分為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和非自己意願解除勞動合同合同,後者可以申請經濟補償。

離職,是開除、辭退、辭職的籠統稱謂。

單位開除和主動辭職有何區別?

7樓:匿名使用者

被單位開除和主動辭職的不同:

1、主體不同:辭職的行為主體只能是職工個人,辭退的行為主體只能是單位;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職工與單位之間行政隸屬關係的解除,只要不是職工主動,就不能構成辭職;不是單位主動,就不能構成辭退。

2、 辭職和辭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質上不同:辭職和辭退雖然都是中性行為,沒有懲處方的含義,但辭職和辭退能夠成立所依據的事由在性質上有明顯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規來看,辭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絕大部分是屬於職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違紀行為。

辭職卻不是這樣。

3、程式不同:辭職首先要由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而辭退單位無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請。

4、辭退和辭職涉及的經濟償付不同:這也是辭退與辭職的主要區別之一。辭退如果是因為勞動者違反單位的勞動紀律或違法引起的,則單位沒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如果是單位非法辭退職工,則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者主動辭職,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公司辭退,可以享受失業金:主動辭職不能享受。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別自己辭職,如果自己主動辭職了 那就視為主動失業是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

但如果是企業辭退員工,那就需要出具書面材料,如證據不充分的話,必須按照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補償員工。

是被單位開除的話,退工單上寫的是“辭退”,對於以後找工作的話可能會有一點影響,因為沒有一個hr的經理會願意招聘一個被原單位辭退的員工的,不過對於現在用工荒的情況,這點問題也就不是什麼大問題了

失業金的領取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是是指下列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出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以及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辦理事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的領取期限是根據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的,領取期限的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個月。

9樓:木子裡面有

你遲到就沒有理由啊,好好上班吧

離職和辭職一樣嗎?有什麼區別,離職和辭職有什麼區別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離職,是一個詞語,有兩種意思 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 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 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 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辭職,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

下崗和失業有什麼區別

區別。一 兩者的含義不相同。失業在經濟學範疇中,一個人願意並有能力為獲取報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況,即認為是失業。下崗原指人或物從原有的崗位撤換掉。現多是對職工下崗的簡稱,是勞動力長期供大於求造成的一種客觀現象。區別。二 兩者的名詞解釋不相同。失業是說明有工作能力但沒有就業機會。下崗指離開執行...

辭職和自動離職有什么區別,辭職和自動離職有什麼區別?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 1 性質不同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而自離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2 待遇不同 辭職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後,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