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只要勞動者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開除勞動者並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因為這需要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的費用與勞動者工作年限有關。
如果是勞動者本人想要離職,有三種辦法:
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消極怠工就行,經常請假,只要不在上司和你談話時妥協搞成自願離開,你就會享有,離職福利,且能領到離職後加發的一個月工資(勞動法有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各種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以及履行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並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不能開除勞動者,否則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如何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讓單位開除我,並拿到違約金,我簽了3年的合同已經工作一年了,應該拿到我月工資的幾
5樓:匿名使用者
過年公司給多少是公司的事情 沒有什麼特別的條文不違法的情況下讓公司開除你 那得看你的合同內容 要不然不知道哪些寫了那些沒寫。
例如消極怠工 什麼的 都需要開除。
不過一般公司是勸退 不會開除的 惹急了 給你發全公司郵件點名批評 讓你自己呆不下去。
協商工資沒寫在合同中 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地點變更屬於勞動合同內容變更,如果你不同意,合同就無法變更,你不去上班,要求單位按原來合同履行,如果單位不答應,單位開除你,你就可以告單位了,該拿的呢就拿了。ok,目的達到。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7樓:網友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九、四。十、四十一條規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應該給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
8樓:同元珈藍
企業合法地辭退員工的規定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如果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的不予賠償。
員工違反公司紀律,公司紀律具體要看你跟所在公司簽定的合同,合同需要勞動局的認可,公司可根據合同上的規定對你做出相應的處罰吧`,我理解的是這樣的。
你可以下個勞動法看看不需要。
1、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企業單方面解除除勞動關係(1)無理由單方面解除的,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2)有理由但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包括:勞動合同司法解釋三。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3)有理由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包括: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勞動合同法一本通。
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均可以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只不過第三十九的情形,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9樓:法律快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出現什麼情況公司有權給予違反辭退
如何讓公司開除我,且能拿到賠償金
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公司開除我,我能拿到屬於我的工資嗎? 20
10樓:偌仔
第一畢業前你簽定的協議並不是合同,而且也沒法籤合同,當時最多算實習。
第二你工作兩個月實際可以籤合同的時間剛好一個月,按勞動法規定一個月內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如果不籤合同可以按無固定期限合同算。
第三你雖提交了辭職申請,但並沒得到確認同意,尤其是立即就不上班了,通常正式員離職其實是提前一個月申請,試用期內也需要提前3天,因此你單位開除你是正當的,你也不可能反對這一點。因此公司不需要賠償你。
第四之前工作的工資是可以拿到的,如果企業不給你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11樓:鍾萍欣
1.協議是合同的一種形式。
2.事實的勞動關係已經形成一種合同僱傭關係3.公司需付錢,4.依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2樓:暮雪純
很簡單的問題!你已經工作兩個月了,按《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之內與你籤合同,一個月過後,不給你籤,你可以要他們支付850元!你不想幹了,必須有個合法的理由,可以以不給你上社會保險為由直接不幹!
《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了!1
怎樣開除員工不違反勞動合同法
13樓:合易人力資源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你們公司的這個員工行為屬於第二條的規定,如果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員工也曾經會簽過,那麼三天礦工,就可以辭退。請謹記別用開除,開除需要申報勞動部門。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員工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單方面解約。這種垃圾掃出街也是影響市容!
企業和員工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將員工無條件解僱,企業將給於怎樣的賠償
15樓:周律師說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或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哪些情況下應給予經濟補償?
1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2 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三十九條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3 用...
公司未徵得我同意的情況下,將我調離勞動合同上的原崗位,工資不變我對新的崗位沒有興趣,我該如何維權
墨陌沫默漠末 可以向工會提出維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 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