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私人企業裡上班的員工也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私人企業裡上班的員工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同樣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2樓:一間小小的雜貨鋪
看企業是否註冊,如果註冊了,勞動局就能管,如果沒註冊先找工商局。
在私營企業上班 沒簽合同就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嗎?
3樓:沒事扯扯蛋
在私營企業上班沒簽合同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保護程度看你所在地區的執法程度。事實勞動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當然你要有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明。
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在我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的認定。因此,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只要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沒有合同的,按國家規定執行籤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不受保護的是用人單位,用工的法律風險也在用人單位。
4樓:三昧離火
簡單的說,法律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分用人單位是國企還是私企,也不分籤合同沒簽合同,只要勞動者以員工的身份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有償勞動,勞動者就應該享有權益。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向你支付雙倍工資,並且滿一年後視為你與用人單位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樓:笨笨
不是的,沒簽合同工作多久了?沒滿一年的話公司要賠償你(工作月份-1)個月的工資,滿一年的話不僅工資要賠,還視為公司和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樓:葬魂v5o鵯
受勞動法保護.關鍵你要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7樓:半捎坎
受法律保護。保護程度看你所在地區的執法程度。 按你目前情況,建議如下:
1、按時上下班,安全第一。 2、收集證據以日後上述使用(考勤卡、工資單、工作相關的可以證明你存在的物品,單位同事合影等)都留著。不能丟 3、到不想再幹的時候,提出辭職,並依法要求公司補償經濟損失 a、作為企業,未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要求補償雙倍工資。
b、補繳從你進公司之月起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要個人承擔。 注意事項:
所有的都要白紙黑字 考勤卡(可以影印) 工資單(本來就給你的,銀行卡的話,記得出具銀行的對帳單) **:能清晰的分辨出是你的公司,你工作的場地。 此類案件處理不需要請律師,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即可 以上只是一點小建議,只作為參考,謝謝。
8樓:揭文惠
1.同法還沒有實施呢,要是實施後一個月內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單位不敢不和你籤的 2.內部規章制度公示,並將公示相關材料存檔; 2、職工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等影印件存檔; 3、自用工之日起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交納保險; 4、如有培訓費用,請在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中註明; 5、技術骨幹建議以感情留人、以事業留人、以待遇留人。
9樓:齊哥
1、籤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不受保護的是用人單位,用工的法律風險也在用人單位。 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 3、等到你什麼時候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你在提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公之日起一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
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但現在不用著急。 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沒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0樓:唯念一萌
根據你的問題,本人回答兩個方面: 1.《勞動合同法》調解何種勞動合同關係?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因此,私營企業的職工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者該如何訂立勞動合同?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你與企業確實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你的合法權利也將受到法律的保護。
我在一個私人公司上班,請問這裡就可以不用籤合同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一個私人公司上班,請問這裡就可以不用籤合同了嗎?
不能,所有的工作崗位都必須訂合同,沒有特殊情況。
如果老闆拒絕人籤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老闆讓我們自己去辦合同我應該怎麼去辦呢?
不存在自己去辦的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ta這樣做是不合法的。你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如果你打算走人,一定要對簿公堂獲得補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上班就必須籤合同,成立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也只有這樣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你去上班了,你沒有籤合同,老闆是好人那問題不大(世界上有多少個好老闆?),如果哪一天他耍賴了不給工資,你找誰理論去??
老闆不可能讓你們去辦合同的,合同是由老闆寫好列印出來之後,雙方簽字生效的。要注意合同裡面的條款是否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如果合同有不公平的條款,應該及時提出來,免得到時把自己給賣了都不知道。
因為合同而產生的問題很多,你自己小心一點。
14樓:小**惜惜
一般這種公司,你幹個三四年老闆才會給你辦保險。
之前就什麼也沒有,既然是什麼也沒有,要合同有什麼用呢,一張紙而已。
如果你覺得這樣不甘心,幹了一段時間之後,把公司告了,公司會被迫賠錢你,按你曾經做的時間,每個月雙倍工資補給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也要籤合同的,從上班的第一天開始你就和這個公司發生了事實勞動關係,他們要在一個月之內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給你繳納保險,如果不籤合同違反勞動法的,推遲一個月籤就要付你雙倍的工資,勞動合同都是公司發給員工的,不用你自己去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是上班都需要簽訂合同的
在私人企業上班,沒有簽訂合同,口頭合同有效嗎? 10
17樓:丁丁
某些屬於事實合同,也就是說你去了,並且參與公司工作了,這些都是事實,合同能夠簽訂那是最好的,但是確實有某些人某些公司不簽訂合同的,如果確實屬於類似的公司,不做也罷了,沒有什麼戀戀不捨的,這是公司嗎?還是個體戶啊?你搞搞清楚啊。
感覺是個體戶,和企業都掛不上關係,連私企都不是。企業的話至少有註冊的法人代表,公司有主要負責人,財務,人事,出納,等等一系列的公司成員組成,公司規模越大工作崗位越細化,分工越明確,看了你的描述感覺你遇到的屬於個體戶,也就是屬於類似的私人小業主,這種性質的稱不上是私企,感覺有點像是雜貨鋪這類性質的私人小業主罷了,你的收入都無法有穩定的。給你工資已經很不錯了,如果小業主要賴掉你的工資收入都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不過如果他,她,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完全像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對其強制執行簽訂所謂的勞動合同,並且履行合同的約定的某些條款的。
就算老闆在招聘也不一定是要將你裁掉,如果作為老闆,老闆或者說是企業負責人,公司規模達到一定的程度就會不自覺的招聘公司某些其它崗位的人員作為公司的人才儲備的,你或許有些多慮了。不過不簽訂合同還是有不少風險存在的,遇到某些違約都很難說的,更加不要說是到了某些時候進入司法程式都很難說的。
18樓:網友染兮
建議先收集勞動關係證據,到時單位解聘後,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及補繳社會保險。
19樓:理想闌珊
你和那個私企之間,只要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就可以了。
企業必須要在員工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合同的,口頭協議是不行的。員工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未籤勞動合同的補償。
20樓:粵東一壁
口頭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因為無法舉證。雙方白紙黑字才是正確。
要求籤合同是件好事,對雙方有約束,對今後提成的兌現也可做為一個依據。「怎麼說」得看合同的內容,簽訂時自己別急於籤,要看詳細,要真正做到「咬文嚼字」。
私人企業要和員工籤同,合同裡規定必須職工在該企業做滿一年!這合同違法嗎?
21樓:
這個條款違法。合同整體如果沒有法定情形就是有效的,只是這個條款無效。辭職(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力和自由,勞動者只要按照法律規定盡到提前通知的義務並做好工作交接就行,不受合同期限限制。
社保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從勞動者入職開始就繳納,即時試用期內暫時沒有繳納,在試用期後也要補繳。與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無關。但是受地方性政策的影響,有的地方可能需要勞動合同才能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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