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廠工作了6年,現在知道離職,不知道工廠有沒有補償

時間 2022-03-09 11:05:17

1樓:彩無一虹

有補償!

1、 如果單位沒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費,你隨時可以辭職,同時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你6個月工資),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如果存在加班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還可以要求單位依法支付節假日加班費等。

2、 如果過單位沒參加社會保險,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單位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補繳社保費。

祝您好運!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你的問題不怎麼明確。不好具體答覆。

2015新勞動法在工廠工作6年辭工有補貼嗎?

3樓:

2015新勞動法在工廠工作6年辭工是有補償的: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我在私人廠裡幹了六年了辭職有沒有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上海lvhooo(律巨集)法律團隊為您服務。

您好,依您所述,您辭職後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補繳社保、雙倍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需要進一步法律諮詢,您可以關注本團。

如對本回答滿意,望您採納。

5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及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或拖欠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就可以。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8、46、47條!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但是6年以上的,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啦!您要考慮好的。

我在工廠工作了八年工廠現在停了應怎樣賠償

7樓:贏了網

工廠現在無法經營關閉,勞動關係終止,您可以主張單位支付您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您可以先與單位協商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持相關的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等證據材料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條規(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我在一家工廠幹了六年多,廠裡一直沒給買社保,現在廠不開了,請問有沒有什麼補償?

8樓:王元頁

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另外要求補交社保或者協商現金補償

補償金無法和單位協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廠已經都沒有了,也就是破產倒閉了,誰還給你補償。

10樓:鄭州_華夏醫院

應該沒有,如果沒有給你交保險的話

我在武漢國美工作了7年,現在公司才給我交保險,以前的可以補繳,但是公司只給我補交養老保險,其他的不給

四開花 你所要求的都可以補,但是在補的時候,對於公司的統籌部分,你自己無法提取出,但是在你到其他公司就業的時候,可以算你自己交付的年限。另外,個人部分你要自己承擔。在社保部門計算應繳費用時,會產生大量的滯納金,一般單位都不願意交。所以你還可以選擇與公司協商,要求直接給你個人。關於協調不成,你可以到勞...

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現在公司組織結構調整無法提供工作崗位,在昨天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從昨天就為離

高興 要看你和公司定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有沒有約定!如有安約定執行! 可以得到雙倍賠償,因公司無法提供工作崗位,而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賠償。 阿霞 是公司解除的話 就有雙倍賠償 是自己提出辭職的話就沒有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七年,因公司結構調整,要將我調到其他我不能勝任的崗位,這應該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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