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樑華成律師
可以,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自08.1.1開始實施,從08.
1.1起,相關勞動糾紛,經濟補償計算等,依照《勞動合同法》來解決。08.
1.1之前的,依照此前有效的法律執行。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現行有效)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08.1.1法律沒有對經濟補償金標準作最高限額
2、08.1.1之後,根據《勞動合同法》一年補一個月;不足6個月,補半年。
同時,對經濟補償金標準作最高限額進行了規定: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譬如,2008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1500,而你工資是5000,則只補償4500)
「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可向當地勞動保障機關(勞動局等)諮詢。
3、因此應當給你補2.5個月的工資(但是「工資」的數字不是一樣的,「工資」是各階段的平均工資)
07.3月——07.12.31補償一個月;
08.1.1——08.12.31補償一個月;
09.1.1——09.4月補償半個月。
3樓:真憨老虎
1、如果是你自己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是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也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3、只有你提出續簽,而用人單位不願續簽合同的,才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仲裁的時候,關鍵要看用人單位手裡有沒有相關續簽情況的證據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補償多少,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華律網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麼?首先,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1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雙方可以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簽署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 不能以單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 如果公司和勞動者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均未提出續簽,而員工個人仍在單位工作,則公司不僅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還存在一年後與勞動者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日後辭退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合同到期了,不續約有補償沒,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期滿,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勞動合同終止情形 如果是自己主動放棄續約,而單位並未降低待遇,則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需支付勞動補償的範圍,因此公司無需補償。主動放棄考察屬於主動放棄續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非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待遇,勞動者不同意續約的,用人單位應該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