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豬豬力力
1、公司這樣做可以不幫你交勞動保險等。可以規避一些法律風險,比如工傷。
2、你是否還想在公司做下去,如果不想做下去,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還想做下去,可以舉報。
3、如果公司突然叫你離職,那麼你可以直接申請仲裁,要有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4、最好提前告知。如果你未提前告知導致公司損失,可能公司會起訴你。當然這個損失很難證明。
5、如果按照你說的,公司未和你續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法的規定,公司需要付你雙倍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1、其實按照現在的法律,公司是沒有好處的。
2、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2倍工資。
3、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話,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了。
4、因為沒有籤合同,所以不需要。
5、應該。
3樓:玉是恆溫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續簽,合同到期後最晚可以延遲多少天續簽? 麻煩,謝謝!
4樓:
一個月內。雙方勞動合同到期後,處於無勞動合同的狀態,那麼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勞動者儘快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初次衽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5樓:
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但雙方仍保持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按照原合同條件續簽勞動合同。
6樓:我將上下而求索
最晚可以延遲30天,否則從到期後的第二月,就應該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7樓:雲慕流年
勞動合同雙方同意續簽的一般在合同到期前進行續簽,最晚一般到期後不超過一個月。
8樓:韓飛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到期1個月內續簽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雙方勞動合同到期後,處於無勞動合同的狀態,那麼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勞動者儘快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到期後則自動續簽,最晚不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到期後可否延期半年
10樓:微風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如下情況勞動合同到期需要延期: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培訓協議的,勞動合同到期,培訓協議服務期未到,需要將勞動合同期限延伸到培訓服務期結束;
2.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樓:網球寶貝
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關係解除,是否“延期”,需要你和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續簽合同也是合法的。
12樓:
有這個幾種情況
1.你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達成延期半年的協議2.合同期滿,但醫療期未滿,但這個只能延續至醫療期滿,是不是半年就不一定了
3.合同期滿,但服務期未滿,這個也同樣延長至服務期滿,也不一定是半年。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如果到期後單位不與你訂立合同,你們就沒有關係了,如果定也可以定6個月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沒到期 又簽了一次延期算簽了幾次合同
14樓:二寶家
第一次合同簽訂的是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期間因培訓簽訂的是服務協議,相當於是上一次三年的合同自動延期到服務期滿,但不算另籤一次合同的。16年服務期滿再次續簽合同是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樓:碧唐飄雪
只是對第一次合同的修改,不算簽訂了兩個合同的。
16樓:濟南張忠軍律師
根據你的敘述,在員工赴海外技術培訓協議書中就勞動合同中的期限延期到16年,實質上是雙方就第一份勞動合同提前終止達成了一致意見,重新簽訂合同將終止期限約定為16年,應視為新的合同內容,所以,應當視為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
無固定勞動合同法律有明文規定,只要雙方同意無論什麼時候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硬性規定的滿足一定的勞動期限,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尤其是勞動者同意的前提下。因此,只要滿足了法律規定勞動期限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雙方同意均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離職後能延遲解除勞動合同嗎?
17樓:自心難控
一、個人提出離職的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18樓:匿名使用者
1、正常離職了,就解除勞動合同了,單位和勞動者再沒有勞動關係
2、勞動關係解除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9樓:congyou六六
第五十九回 唐三藏路阻火焰山 孫行者一調芭蕉扇 第六十回 牛魔王罷戰赴華筵 孫行者二調芭蕉扇
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是怎樣賠償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單位不續簽,或者合同待遇降低本人不續簽,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用寫申請嗎,勞動合同到期需要寫續簽勞動合同申請書嗎?
不續簽就不用申請,合同期滿就終止了,若想續簽,則應向單位作出同意續簽的意思表示.廣東胡律師 不需要,你提前幾天告知直接領導人或負責續簽的人事即可 合同終止不續簽與解除合同不同,解除合同才需要提前30天書面申請,勞動法 對合同終止不續簽沒有特別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不需要申請,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通知
沒有問題的,基本工資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都是可以的。比方說你之前的基本工資是850元,加獎金,加崗位津貼等總共是1800,假設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是750,現在調成了750,但是你的1800還是不變的。那麼公司的做法是對的。公司可能是為了後來的員工和老員工的基本工資做統一管理而下調了你的基本金。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