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時間 2022-03-01 20:10:22

1樓:玉杵搗藥

一、回答樓主的問題。

1、這種情況是否判定為肇事逃逸?

答:不能。

按照法律的定義,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是:逃逸的目的是主觀上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從樓主說的情況,肇事者的逃逸行為並不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不然就不會主動投案自首了,而且也不會丟下車逃逸(按照常識,肇事者應該知道公安機關可以根據他遺棄的車輛輕易找到他)。

對於交通肇事逃逸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94條:「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3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2、關於墊付醫藥費:

首先:按照法律規定,交管部門沒有權力強迫肇事者墊付**費;

其次:按照法律規定,肇事者有賠償的責任和義務,但是沒有墊付醫藥費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肇事者不墊付醫藥費的行為,不屬於違法行為。

3、關於賠償:

樓主說:「現在已經是事故的第5天啦,……可肇事者的賠償方面還是杳無音信」。

按照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必須等到**結束(或者傷殘鑑定完畢),也就是等到全部費用出來之後,交管部門才開始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所以,肇事者不可能現在就對事故進行賠償!

二、多說幾句:

1、墊付**費用問題的解決辦法:

從樓主所提問題,看得出來樓主對《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很瞭解,建議樓主看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對於樓主遇到的醫療費用墊付問題,法律是有規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0條: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

根據以上條文,樓主遇到的**費用墊付問題,應該去找交管部門,由交管部門

與保險公司或道路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聯絡。

2、關於肇事者的處罰:

從樓主敘述來看,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如果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為肇事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肇事司機就不是簡單的交通肇事了,而是涉嫌《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案件的性質就從民事案件變為刑事案件了,肇事司機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該類案件屬於公訴案件,由當地檢察院向法院起訴,肇事者有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受害人是在肇事司機逃逸後死亡的,肇事司機的罪行就要更重,可能會被判處3-7年有期徒刑。

在上述條件下,肇事司機的無能力賠償金額達到一定數值,會加重刑罰。

補充答案:

樓主遇到的問題明顯是交通肇事,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轄範圍,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執法機構就是交管部門,刑警是無權過問的,這一嗲法律上有明確的界定!

至於道路是事故觸犯《刑法》構成刑事案件,那也不屬於刑警管轄!

這不是讓誰為難的問題,也不是從樓主利益考慮的問題,而是法律界定就不是刑警管轄的事情!

還是那句話,建議樓主學習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關於**費用問題,我在上面的回答中已經說了,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樓主應該去找交管部門!

不管是誰,都沒有權利強迫肇事司機墊付**費!

2樓:

我不好回答

給你一些這方面的知識,供你參考:

一、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需要指出的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再次,對於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後,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後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關法律規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理解:所謂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構成這一特殊的情節加重犯其條件為:

首先,行為人原來的肇事行為已經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構成要件;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物件是否僅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將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過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夠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處理?我們認為除上述解釋的情形外,後者情形也應當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論處,而不應簡單地作為交通肇事罪的同種數罪或者按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處理。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與死亡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因此必須考察死亡結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搶救的不作為而發生,如果救助行為並不能阻止死亡結果的發生,或者死亡結果的發生並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個獨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認為構成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

最後,雖然行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有意而為之,但行為人對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結果的主觀方面應當是過失。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關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另外,在交通肇事逃逸過程中,由於逃避追究的動機,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進而將他人又撞死撞傷的,還又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

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界限:並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均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論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如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等犯罪情形時,行為人此前實施的交通肇事行為如果獨立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按照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

四、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裡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於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應該是肇事逃逸,但是他自首了,可能會判的輕些,他要是主動再拿點錢的話可能就不用判了 ,但現在看來問題嚴重了啊,希望那些受傷者早日**,事情能圓滿解決 祈禱。。。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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