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綠水青山
1、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
(1)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沒有買社保或沒有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
(2)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的情況下,你可以在三天後離開,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也不違反。因為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3)同時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可以為勞動者繳納保險事項,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已經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是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使用解除勞動關係的權益。
(4)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支付工資可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拖欠工資。也可以通過當地仲裁申請裁決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或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全部工資,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為由拒絕支付工資的違法。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根據法律規定,職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在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時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3、到告勞動局我需要提供的材料
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勞動合同,工資銀行流水賬單等。
相關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付費,有工資條或銀行卡月月打入帳戶工資流水,還有同工種的員工證明
因沒簽勞動合同,員工辭職後就去勞動局告公司索賠,社保有買,工資一天都沒拖過,怎麼這樣?
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蒐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4樓:微風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實施條例,勞動合同是**強令公司必須籤的,用意是保證就業者的基本權利和利益,解放勞動者的生產力,確保**的稅收和其他利益的實現。你想一想,幾千年前有勞動合同沒有?
沒有吧。那時,就業者是什麼狀況?奴隸、手工業者、或農民,或包身工吧。
就業者憑勞動合同可以對抗公司的某些不法行為,如不安全生產、剋扣就業者工資等等。如果你不籤,一旦發生糾紛,公司有很多手段,而你除了你自己,沒有多少憑據來確保勞動之外的其他利益,如休息、社交、公民權等等。因此,籤書面的勞動合同對中國普通人而言,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你們公司這個方面的確沒有做到位,存在疏忽的問題。
5樓: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注意:此處的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6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籤的,從第二個月起即應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這是法律的強制性條款,用人單位違法即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單位也不用想不通,勞動者依法申請仲裁索賠,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個人認為用人單位應當吸取教訓,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7樓:上海律師劉
可以就沒有簽訂合同要求賠償
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這個老闆一直拖著我的工資,但是有微信聊天記錄,去勞動局告他能不能拿到錢?
8樓:土流集團
可以的。同時可以去銀行列印工資流水賬單。
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未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9樓:張徵忠
如果老闆還在聯絡,請給他時間,他並不打算賴帳。
我沒有籤勞動合同,如果老闆不給我工資的話,可以到勞動局告他嗎?
10樓:過客
如果拖欠工資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就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報酬。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從滿30日的次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2樓:監理師
可以的,但你要提供你在老闆處工作的的證據,比如簽到表、同事作證、給老闆幹活記錄等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你不僅可以要到工資;從第二個月起還可以讓老闆支付雙倍的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3樓:韓全啟律師
1、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2、僅供參考。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而且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但是要儲存好證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跟公司沒有勞動合同,他差我兩個月工資不發,我準備去勞動局告公司,我需要什麼證件以及資料?
16樓:清閒o(∩_∩)o~淡雅
你可以把你的工作證,和工資條拿去,告他拖欠工資,還不籤合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身份證影印件到勞動監察大隊
老闆不給開工資,怎麼去勞動局告他,需要什麼證明,我們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工資條,工資都是打卡
18樓:王浩律師
按你的表述,用人單位已經涉嫌違反勞動法,用人單位無權扣發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如果拒絕支付,可以致電當地勞動監察機關協助解決,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打卡記錄、工牌、胸卡、一起工作的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
19樓:上海笙銘律師
收集以下能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主動離職能拿到全部工資嗎
可以的,你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特別解除權,用人單位未於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隨地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很難。勞動仲裁你必須要有初步有證據證明你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仲裁才可以立...
公司沒給籤勞動合同,員工能隨時離職走人嗎
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 留好上班的證據,如考勤啊 打卡啊 工作牌之類的。如果是試工幾天那種可以直接閃,因為你也別想工資之類的,就算你簽...
單位超過月沒有籤勞動合同,職工要求勞動合同的工資寫為實際發放工資,單位不同意,有權終止勞動合
1 沒簽合同的話,從第二個月到第6個月應該給雙倍工資。如果你們還幹下去,直到第12個月都是雙倍工資,離職時可以申請補償。12個月後還不籤合同,就變成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了。2 至於合同上的工資怎麼寫,應該以應發工資為準,也就是稅前工資,在去掉五險一金和個稅前。如果單位堅持寫應發工資,員工要求寫實發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