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5月上班,12年底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勞動補償金怎麼計算

時間 2022-01-04 04:45:08

1樓:匿名使用者

曠工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如果曠工屬實,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解除合同的規定,你不能獲得補償。

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勞動關係依然存在,怎麼獲得經濟補償金呢?

你自己要搞清楚,你只是和派遣你的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所以你和工作的單位之間沒有勞動關係。單位把你退回派遣公司,無論是不是有道理,派遣公司接受了那麼就應該負責你的工資和社保等,另外給你尋找合適的公司。

所以,只有派遣公司和你解除了勞動關係,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公司找理由找到了曠工,很不明智,因為曠工是需要提供考勤記錄的,如果你除了請假,從來沒有缺勤,這不是笑話嗎。

違反計劃生育,在國有企業或者機關單位是要解除職務的,在私人公司因此被辭退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這個理由不成立,所以算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但是國家機關是不受勞動法約束的,違反了公務員法可以開除公職。

3樓:滋味姐

首先要弄清以下幾點:

1、曠工,也就是沒有請假被批准而沒有上班。這裡需要考勤來佐證,證據倒置,由企業舉證。

2、曠工和嚴重違紀;企業可以將曠工多少天定義為嚴重違紀,但,該項重要規章制度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討論通過才能制定,視為合法,否則為不合法;

3、在你入職的時候,是否簽收書面的關於曠工、嚴重違紀等制度;

4、企業不能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解除,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聘請律師到仲裁起訴;企業違法解除,應當支付雙倍的補償金,你工作了5年8個月,正常補償金應該是6個月工資,違法解除乘以二。

4樓:明月高樓

由於曠工的規定已經廢除,因此公司以此為理由來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解除行為違法,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經濟賠償金!

縱橫法律網-重慶勁源律師事務所-楊洪律師

以曠工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否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

《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16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又根據該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曠工被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能得到賠償金

8樓:木木木子丶李

以下情況可以得到補償: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得到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樓:

因為是你曠工,故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因為勞動者曠工達到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合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的,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樓:王安石

曠工是違反勞動紀律,企業可能會罰你的款,不會解除合同,但連續曠工三天,就會解除合同,應該有失業賠償金

因為曠工被開除有補償嗎 40

12樓:我不會玩魚人

對員工曠工的處分

《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

二、對辭退員工(即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除名)的賠償(即經濟補償)

《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對員工曠工的處分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而第二十五條不屬於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給予經濟補償的範圍。

所以勞動者因曠工等過失,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一公司為了縮減用工成本,抱著職工們缺乏法律知識可能錯過最佳維權時機的僥倖心理,以曠工理由辭退7名員工從而免除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

日前,北辰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該案並及時採取法律手段,使得該公司主動找到職工要求和解,職工們在解除勞動關係後獲得經濟補償金。

7名員工在該公司工作年限在2年至12年不等,後因公司業務收縮,服務範圍由北辰區變更為津南區,為了縮減用工成本,公司以曠工為由向7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且不給付任何經濟補償金。7人接到通知後,認為公司決定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向北辰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該中心受理申請後指派金辰律師事務所趙建娜律師承辦此案。經瞭解,公司以曠工等理由辭去員工,從而免除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既然勞動關係無法維繫,如依法先於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職工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

搶在公司前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才是本案維權的關鍵。律師調查發現工人均存在公司未繳齊社會保險的情況,故以此為由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從而要求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以快遞方式郵寄到公司,並及時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撰寫仲裁申請書,辦理仲裁立案手續。

公司收到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獲悉已經仲裁立案,明白**會產生的後果,遂在**前主動找到工人要求調解。經多次協商達成調解協議,職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4萬餘元,七名職工領到補償金後辦理撤訴手續。

陽曆07年12月21日是什麼星座

星座是射手座 星座是按出生那年的陽曆 新曆,公曆 生日劃分的下面是星座日期劃分表,把陽曆生日對照下面的就可以知道是什麼星座啦白羊座 03 21 04 20 金牛座 04 21 05 20 雙子座 05 21 06 21 巨蟹座 06 22 07 22 獅子座 07 23 08 22 座 08 23 ...

到公司的第一年,年底請同事什麼好

有飯吃嗎?哈,具體看你部門的氛圍如何了,如果大家相處的比較愉快,部門內部經常有飯局,不坊直接說想請大家吃飯。如果內部有小團體,就要注意請誰不請誰的問題了,弄不好好事變壞事。另外,要考慮一些別人的感受,比如,同時有幾個新人同時來的公司,你說請客會對別的新人造成壓力,再比如公司發了一筆獎金,大家都有,你...

2023年12月14到2023年5月25共有幾個月

一個月,是四個月,加起來是五個月零11天。2016年的12月25到2017年5月14一共多少天?2016年全年工作日共計251天,各月。情況如下 2016年1月1月工作日共有20天,分別為 1月4日至1月8日,1月11日至1月15日,1月18日至1月22日,1月25日至1月29日。2016年2月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