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合同法的律師幫忙解答一下,最好拿出法律依據

時間 2021-11-04 10:40:51

1樓:蔣德順律師

如果對方拒絕履行,你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

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對合同解除作出了規定,從你介紹的情況看,開發商交付「有牆體、頂棚、門窗及通訊裝置等」的商鋪給你是其主要債務,如果其拒絕履行,你可要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請律師幫忙解答一下,最好拿出法律依據。謝謝! 25

3樓:匿名使用者

就提問者的問題,我回答如下:

一、就《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合同」)約定的內容,商鋪有裝飾裝置交接的標準,商鋪有牆體、頂棚、門窗及通訊裝置等。但在提問者的描述中未出現合同對上述事項明確的驗收標準。所以該項事情的圓滿解決首先應滿足驗收標準。

二、就前期已要求開發商賠償門窗後是否可以繼續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標準把牆體、頂棚建設達到標準,我認為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是可以要求開發商的。

三、如果開發商拒絕履行,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

4樓: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開發商根本違約了。不知道你請律師沒有?請了的話,應該不會出現你說的那麼糾結的問題。

二審你提出新理由增加請求,二審可以組織調解的,調解不了,只能另行起訴了。

向法院起訴時,你得把請求事項想清楚了,因為法院最後的判決是不會超出你請求的。

你現在這種情況的話,兩條路可走,一是二審完以後,(最好請個律師)以新理由再起訴,請求按約定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5樓:黃劍華律師

不知道你說的前期要求是指在法院訴訟嗎?如果是的話,**前是可以追加訴訟請求的。

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

6樓:合肥知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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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問題,最好有律師朋友幫忙解答一下。

7樓:律師唐麗

1。如果對方意圖使你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其***的刑事責任,可以刑事自訴。

2.如果不涉及到刑事追究,應追究其民事責任,要求其賠禮道歉、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其他經濟損失。

起訴的流程:1.寫好訴狀2.準備好身份證影印件及證據材料3.到法院

8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你可以檢視民事訴訟法第109條,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到法院自訴,參考刑事訴訟法自訴的那一章

律師費主要是靠自己與律師協商

祝你順利

在合同法中,請舉一下混同的事例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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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懂勞動法,幫忙解答一下

勞動局受理勞動官司是有一個管轄權的,如果你公司沒有在當地鄭州有過任何註冊資訊的話鄭州勞動局是無權受理你的案件的。你必須知道公司是在 註冊的,是區註冊的還是市註冊的,是區的就去區仲裁到市仲裁也不會受理,反之一樣。跑銷售的就得有銷售的各項單據,相信也有你本人的簽字,這些都是物證,有能力的保留元件,沒能力...

合同法七十三條求用通俗語言解釋一下

就是 乙 債務人 欠甲 債權人 的錢,丙 次級債務人 欠乙的錢。到期了乙也不問丙要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搞得甲借給乙的錢沒辦法要回來 因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甲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丙,要求丙還錢。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通常是指 由於扶養關係 撫養關係 贍養關係 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