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皆有可能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zhidao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版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各地市月標準不同,要諮詢當地社保機構。
3、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權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2樓:永夜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金,我們當地一個月1400,直到你找到工作或者找到工作的單位給你繳納五險就停止發放了
3樓:帥氣的小宇宙
不是所有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都能領取失業金的,需要非自願離職才可以。
4樓:
解除勞動以後,是不是可以領失業金嗎?如果你是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那就不能領失業金,如果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報房以後有失業保險的是可以領兩年的失業金,
5樓:
您是指領取失業金嗎,如果是非自願離職是可以的,自願離職是不行的。
6樓:
不知道你問的什麼問題?解除勞動合同以後是不是可以領你紋的是什麼呢?劉波,你的題目是清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7樓:
廣東胡律師:
單位給你出示離職單並且去勞動局辦理失業金領取的手續你就可以領。
8樓:匿名使用者
領取失業保險金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一、單位與個人按法律規定繳滿一年的保險金以上的;
二、因非本人願意離職的。
三、按照規定登記了就職申請。
你自己提出辭職,是因你本人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就我 個人認為你辦理不到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如果因為公司營業困難,需要你離職的,並且有公司的說明,應當可以辦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我和單位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9樓:李星
既然你和單位雙方協商協商一致了那肯定是可以領失業金的
10樓:山野柴胡
合意解除可以申領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 申領範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保部令第8號第四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暴力用工)、三(拖欠勞動報酬)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職工的檔案轉移到職工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並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十六條 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在職期間被勞動教養或者判刑收監執行,被解除勞動教養或者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應當在回京落戶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
規定:「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費,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
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因此,如果是你自己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是單位提出與你協商解除,則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們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是什麼啊?就是你是自動離職的形式,還是被辭退的。主動離職的情況下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所以要看你的離職手續辦的是什麼形式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辦理了失業保險,還可以領取失業金。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一下就業局,他們會要求你寫一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要蓋章,另外裡面寫明什麼原因要問就業局的工作人員:比如辭職的,還是公司主動辭退的什麼的,這個項填寫很重要,跟領失業金有關係。這份東西要蓋公司章,另外你要社保交滿一年才能領一個月,第二次是滿十個月才能領一個月。
我這裡是可以累計的,我從來不去領。
解除勞動合同後的補償,解除勞動合同後的補償!
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從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時起算。公司股權轉讓,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工作時間應該從進入該企業用工之日起計算。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
簽訂勞動合同後,請問甲方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
協議解除合同還能領失業金嗎,解除勞動合同並領取失業金
不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屬於自願失業。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 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可以。且有補償金。按下列勞動合同法中的 二 第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