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如果不找錢,就天天去他店裡面吃東西,跟他說月結,吃夠50元然後告訴店老闆,因為有一次他沒找錢,所以你也不用付錢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動員所有的人都不去他家吃了
砸他的鋪子
315告他說他有小強,吃了食物中毒之類
3樓:
那隻能自認倒黴了,但是你也不吃虧啊,你雖然虧了50元錢,但是因為你記得這次的教訓,你下次就回注意一點,萬一下次是個更多呢?你不有賺了嗎?還有就是,你因為50元錢看清了那個人的真面目,這是多難能可貴的,下次提防著他就是了.
其實有些事既然已經發生了,既然已經無法挽回了,何不開開心心的面對呢?
我以前也經歷過這樣的事,但損失比你大的多,但是沒辦法,我既然找不回來了,何必要繼續折磨自己,既然已經在物質上損失了,何必讓自己在精神上受困呢?
4樓:夢怡飄絮
認了吧!
就算是救助。
做人凡事都要想開點嘛!
5樓:
不還給你也沒辦法啊
只能忍了
幸運的是你遇到了一位好店主
呵呵最重要的是錢還給你了啊
6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算你自己 倒黴啦``
7樓:勤曄
以後一定要多注意呀!
8樓:匿名使用者
自認倒黴 接受教訓!
尋求** 道德譴責
以上2者 2選1!
9樓:匿名使用者
世上還是好人多,
以後小心點就行了呵呵。
在店裡買東西店主又忘記找錢,後來我回去找他他不認賬,像這種糾紛應該怎麼辦需要報警嗎? 20
10樓:匿名使用者
多了錢呢?要是少的話就算了,你看看他們那有沒有監控,如果沒有就很難說清楚了
11樓:一隻男神經
你可以選擇報警的、因為現在的商店大都有監控、到時警察一調監控就真像大白了
12樓:aa鷹
有監控還好辦,不然說不清
買東西收銀忘記找錢,剛出門回去找她她就不承認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若忍受不了可以:起訴對方不當得利;報警,要求調查對方當時的監控是否真的壞了;實在受不了就下手從那裡搶劫90回來。
我今天到店裡買東西,給了一百元她沒找錢給我,我就走了,後來發現了去找他們,他們就不認帳了,好氣憤哦
14樓:
貪小便宜人實際是因小失大,因為他們失去你的信任,也就失去了你這個客戶。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今天去店裡買了只包也遇到這種情況 給了100 應該找30 後來在店裡看別的 還跟老闆娘講了幾句話 之後她給我一隻袋子 我就走了 轉了一圈發現沒找錢 再去問 她就死活不認了 店裡沒監控也死無對證了 講了老半天 她的態度先是不認賬 後來看我實在沒辦法還很好態度的跟我講包怎麼背好
也不是為了區區30塊錢啊 是心裡有疙瘩 也怪自己沒帶腦子出門 只能下不為例了
花錢買教訓
16樓:藝博望遠鏡店
這種很難要回來的
不過有的賣家還是很好的
你回來還是會退你的
買東西別人忘了找錢?自己當時也忘了要錢.事後才想起來該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去說明一下,看對方的意思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花錢買個教訓,下次不要忘了就好了。
忘了要找錢,就走了,回來後店主不承認怎麼辦?
既然他們願意拿信譽做賭注,你不妨找個厲害的角色去鬧上一鬧。雖然我不主張報復,但是對於這種商家,我個人認為不能輕易便宜了他。什麼叫顧客是上帝這個道理都不明白。離了櫃檯就不承認了?他以為他是那無賴銀行啊?銀行的那件事情在網上被pia成啥樣了?這不是原則問題,是道德問題。樓主,這次虧你要做好吃的準備,但是...
今年當兵為什麼八月就走了
滾來滾去的土豆 因為我們的徵兵制度改革,這樣做與以前比有很多好處,主要有三點,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以前新兵入是12月份,老兵退伍是11月份,而且新兵入伍後還要進入新兵進行培訓,這樣我們的戰力就會下降,而且是連著幾個月的空檔期。而現在,新兵能初步形成戰力時 三個月新兵連結束 正趕上老兵退伍,也就完全...
在紅旗超市結賬時,忘了找錢,我回去找收銀員,但是她把我的小票
這個不用著急只要跟他們的領班或服務檯反應 到晚上結賬出長短款就能知道了 反正這些都是會計做不會包庇 其實當時你也可以讓他點款 點完後會計那調下帳就知道是否長錢了 這些不用跟收銀員交涉 直接到服務檯投訴就行了 那你就等到結賬,或者強烈要求看錄影,不行就給當地工商局打 消費者的合法受法律保護 找她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