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鑑定輕傷,當事人不在家,可以下通緝令

時間 2021-07-25 01:37:18

1樓:商標註冊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

相關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釋出。

通緝令的傳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2樓:黑色也很美

打人致輕傷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公安機關不依法受理,並有玩忽職守不作為的,可向其上級機關、人民檢察院投訴。

《警察法》第二十一條 人民警察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

第四十八條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3個人把一個人砍傷了 法醫鑑定是一級傷 後來我們去公安局賠償了3w元的醫藥費給當事人 和

3樓:匿名使用者

法醫鑑定是一級傷殘,不可能私了,已經構成嚴重刑事案件,你想私了都不可能,不清楚你說的一級傷殘是不是真的,再有,如果真的私了,你也要通過公安機關,表示雙方私了的願望,並且請公安機關撤案,在公安機關撤案不予追究的情況下,你們才可以私了,如果沒有經過公安機關,私下協商,公安機關照樣會追究你們,因為立案要有結案,不能不了了之,

4樓:愛笑菲菲峽

呵呵,有關係,看能不能通融下,少交或不交

5樓:

你可以去打官司。如果打贏了,那他們就沒權抓人了

6樓:匿名使用者

(63-15)(2+4)=64÷2×3+5-1=(12-3)×5-6÷4=(12-4)×5-6÷3=(12-6)×3-5÷4=

7樓:黃手

抓人不怕,兄弟可以上梁山,找宋公明大哥!!

輕傷鑑定書當事人可以拿嗎

8樓:蠶她爸

根據法律要求,鑑定書只發給辦案單位,立案單位只給當事雙方鑑定結論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3個人把一個人砍傷了 法醫鑑定是乙級傷 後來我們去公安局賠償了3w元的醫藥費給當事人

9樓:埃芬鵓鴿

有可能給你們定的故意傷害,是可以調解的。但是派出所所說的罰款是不應該要的,要也不會這麼多。你最好問問清楚。

公安機關的法醫鑑定的結果只有輕微傷、輕傷、重傷,根本沒有什麼甲乙丙丁。

10樓:手機使用者

活該,3個砍1個,罰你5w都不多,應該當場槍斃,3欺1,沒好b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讓我砍砍就砍個乙級傷,我給你6萬,付現! 讓你還賺點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能同他們一樣說你活該

你砍人還想別人同情你呀

判刑最好

13樓:今晚打老虎咯

可以不用罰…不過關你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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