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體現,網上籤合同怎具有法律效力嗎?

時間 2021-06-18 10:05:26

1樓:匯法網

根據《電子簽名法》規定,合法有效的電子簽約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檔案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也就是說,電子簽約必須有可靠電子簽名才安全合法。

正常而言,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都提供可靠的電子簽名,線上電子簽約可以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檔案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

(一)、電子合同具有書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迄今,我們對“檔案”並沒有法定的定義,但約定俗成的觀點是:

書面做成的並能提供某種資訊。

但隨著電子合同的發展,不少國家已意識到運用法律確定其效力的必要性。聯合國際**法委員會2023年6月採用了《電子商業示範法》,該法指出:因為數碼資訊具有以後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擔當書面檔案的任務,不能僅僅因為資訊採用的方式是數碼資訊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強制執行性。

我國即將於2023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合同法》已將傳統的書面合同形式擴大到資料電文形式。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也就是說,不管合同採用什麼載體,只要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即視為符合法律對”書面“的要求,這實際上已賦於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這種規定也完全符合國際**委員會建議採用的”同等功能法“。

(二)、電子簽名的效力與電子合同的成立

但是,按照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只有“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電子合同未必具有傳統概念下的書面正式文字,此時所謂的簽字蓋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這就是電子簽名。

如同傳統合同簽字蓋章方才生效一樣,電子簽名無效,則無法導致電子合同有效。

在傳統合同中,手簽名或加蓋公章的行為有二種功能:一是表明合同各方的身份;二是表明受合法約束的意願。但在電子商務中,傳統的簽名方式很難應用於這種電子交易方式。

因此,人們開始採用電子簽名機制來相互證明身份。這種電子簽名由符號及**組成,具備了上述簽名的特點和作用。但現在,多數國家的法律及實踐中,仍將簽名侷限在手籤這一範圍。

因此,隨著電子簽名確認技術問題的解決,需要從法律上給予其認可,確認其效力。目前國際上已普遍採取通過建立電子商務認證中心,建立起類似印鑑管理和登記制度擔當起對電子文書的真實性證明和鑑定的責任。而《電子商業示範法》第7條已經對簽名這一定義進行了拓寬,從而使電子簽名也包括在內。

2樓:aa微湖來客

通俗易懂的說法就是將線下傳統合同簽署流程搬到了線上環境中。

電子合同官方的解釋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網際網路以電子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具有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經過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

網上籤合同怎具有法律效力嗎?

3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網上籤的電子合同在法律效力方面與傳統合同沒有差異(法律要求不能使用電子合同的情況除外)

而決定電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核心技術是電子簽名技術。

電子簽名,是指資料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資料

根據《電子簽名法》相關規定,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網上籤合同怎麼保障法律效力?

4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採用網上訂立合同的形式也屬於書面形式之一,受到《合同法》的保護。然而,網上籤合同是否生效,與雙方合同訂立當事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與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這些因素密切相關,涉及到《電子簽名法》相關條文限制。

《電子簽名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檔案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的電子合同才被法律認可。符合這些條件的電子合同才擁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通過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進行網上籤合同是目前最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的方式。

我平臺網上籤的合同,做到了以下幾點,充分保證了合同的法律效力:

① ca機構頒發ca證書/公安部eid認證系統:採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確保電子合同簽署主體真實身份;

② 防篡改技術:採用國際通用雜湊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檔案資料,輕鬆識別檔案是否被篡改;

③ 第三方取時技術:精確記錄簽約時間

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都會與ca合作數字證書,所以基本上滿足了電子簽名合規性要求。

5樓:匿名使用者

網上籤的電子合同在法律效力方面與傳統合同沒有差異(法律要求不能使用電子合同的情況除外)

而決定電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核心技術是電子簽名技術。

電子簽名,是指資料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資料

根據《電子簽名法》相關規定,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網路上籤訂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嗎

6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該法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這是國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了資料電文是有效的書面形式之一。

合同訂立須經過要約與承諾的過程。《合同法》對於要約及承諾的生效採取到達生效的原則。採取資料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其要約生效時間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資料電文的,該資料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則視為到達時間,即要約生效的時間;

二是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統的,則該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即要約生效時間。承諾生效時間的確定與上述要約生效時間的確定相同。

因此,通過網際網路簽訂的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同時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7樓:法家刑徒

網路上籤訂的合同也就是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資料電文形式的電子合同完全符合法律關於合同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五)電子資料”因此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一樣,可以作為法庭證據的。但是在舉證的時候要求會比較高。比如採用郵件形式互相傳送合同文字,需要證明對方所使用的郵箱確實為對方所有。

8樓:綠色時尚聯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六條 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資料電文的,該資料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根據上述法律可見,網上籤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實,沒有無效的情形,合同可以認定有效。

結合你縮遇到的情況,對方虛構你中獎的事實,來誤導你簽訂網上合同,可以視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因此,你可以主張合同無效,從而無需支付任何違約金

怎樣的電子合同才具備法律效力

9樓:契約鎖電子合同電子章

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資訊網路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核心是如何確保簽訂的是有效電子合同?有效電子合同的幾個關鍵點:簽約時間、內容要保密、內容無法篡改、簽約人明確)

從本質上來說,電子合同仍屬合同範疇,但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存在諸多不同,由此產生很多新的法律問題,證明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隨之產生。

電子合同有效性的法律解讀

1. 合同都有哪些有效的形式?

《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解釋: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與傳統的紙質合同一樣屬於書面合同,這從法理層面上認可了電子合同形式上的法律有效性。《合同法》給出了資料電文的五種表現形式:

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電子簽名法》第一章第二條:

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資料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資料。

本法所稱資料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傳送、接收或者儲存的資訊。

解釋:電子簽名法對資料電文定義更加本質。電子簽名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符號或圖章形式,是一種法律概念,即只有滿足一定條件形成資料電子檔案才具有法律效力,成為可靠電子簽名。

2. 電子簽名和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嗎?

《電子簽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那什麼是可靠的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法》認為: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 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 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 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 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解釋:數字簽名是電子簽名技術最底層的基礎技術,是一個技術術語而非法律術語,而法律並未明確規定數字簽名是唯一一種能夠實現電子簽名的技術,但也沒有明確規定其餘的技術可實現電子簽名。因此,數字簽名是目前比較公認的實現電子簽名的技術,也因此法律法規並沒有對數字簽名進行定義。

如何簽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

通過前面的介紹,大家一定覺得簽署一份電子合同非常複雜,現實環境中,我們幾乎沒有辦法實現這樣的法律要求,別急,這個時候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的價值就出現了,契約鎖能夠解決電子合同簽署過程中的一切問題。

什麼是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

所謂第三方電子簽約服務平臺:利用各種技術讓電子籤變得和實體簽章使用一樣方便而且安全,核心職責:主要是**合同簽訂人與權威認證機構和可信時間戳服務中心互動,完成身份認證、數字證書申請、利用公鑰和私鑰對檔案加解密、利用雜湊函演算法對檔案進行保護防止篡改、另外就是蓋時間戳、電子合同儲存和傳輸過程中防篡改等工作,簡化合同簽訂人訂立有效電子合同的操作服務平臺,讓簽約各方都很方便有效簽署電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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