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度文庫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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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視為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有個前提,一定是要雙方簽訂了某種協議,而協議中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並載明如果乙方違反了約定,甲方可以視為自動離職的條款,如此,對方才可以依據協議已自動離職的方式解除乙方的勞動關係。不過,這條約定現在很少了,一般是在1995--2023年的時候,單位有停薪留職或者離崗掛邊的員工,這一條約定很常見,現在應該沒有了。
還有一種可能,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對員工處理的流程,如果裡邊有明確說明有這個條款,而且本人被明確告知(有員工簽字),那也是成立的。
祝你順利!
3樓:
那兩個是不相等的,但自動離職是解除勞動關係了的。
4樓:搬磚的人
視為自動離職不等於解除勞動合同。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
解除勞動合同的運用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而自動離職的運用主體只是勞動者。
解除勞動合同適用的原因是雙重性質的,既有懲罰性的,又有非懲罰性的。而自動離職往往是一種違法行為。
5樓:
您好,離職指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必須以明示的方、時間、理由內作出,原則上需要書面形式,但試用期內離職除外。不具備上述條件,用人單位不得推定勞動者離職,達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免除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的責任。
在工廠上班,自動離職後多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立即找工作嗎
seyen媛 根據法律規定 勞動者提前一個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動離職也是一種解除合同的方式。與前一種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個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一個月的補償而自動離職的沒有這種待遇。一般情況下,自動離職後即可以找工作。但與原企業簽訂了保密協議和競業協議的則受限制。籤保密協議的不能在與原工作單位...
廈門辦完離職手續會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未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不想取名字啊西 可以在勞動合同法中總結出區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有本質的區別,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而離職證明僅僅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書面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往往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3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