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風君侯
你說的這種情況,是讓你原先單位的領導給你忽悠。她這麼辦確實是損人不利己。你也應該從中吸取教訓,千萬不要輕易相信沒有誠意的人。
2樓:藍玫瑰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可以去勞動公司仲裁法去告他虛假招聘,然後進行乙個欺詐乙個行為,這樣的話,你就會得到乙個新有的乙個獎勵。
3樓:愛國熱心老師
提問。有沒有預先簽相關協議。
提問。沒有,只有**聯絡,說提公升工作待遇,所以同意辭職現在的公司,回去上班。
如果這樣,就算去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沒有用了。
只能經一事長一智,把這個公司列入你自己的黑名單。
提問。有兩次回覆上班時間,都有記錄,確認同意。
如果沒有雙方書面協議,微信同意確認的資訊估計勞動部門不受理,認為是口頭協議。不過如果想據理爭取下賠償的話可以向市**反映,去他那裡工作已經是沒意思了,但是可以爭取下補償。
4樓:井翰
有記錄的話,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不過要結果也很難,原公司最好不要回去,裡面肯定有自己不滿意的地方。
5樓:海不辭水
如果是口頭同意你回去上班的話,你又拿不出證據,出現這樣的結果,只有自已重新找工作了。
6樓:塑模及社會生活***
上策:重新找工作;中策:找原來單位領導協商。下策:回剛辭職的公司賠禮道歉。
7樓:網友
沒有看懂你想表達的內容。
我現在想辭職,老闆說招不到人,不讓我走,該怎麼辦???
8樓:
無需其同意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現在想辭職,老闆說招不到人,不讓我走,該怎麼辦???
無需其同意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提前30天通知了,那麼到期就可以走人。
當然,老闆挽留你,那就看看有沒有什麼優惠政策口說無憑呀!廠裡沒有辭職單給我呀。
關鍵是老闆都經常看不到人!就是跟管理說辭職,管理說等它招到人!但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招到人?
總要有個證據證明自己提前乙個月說辭職吧。
交書面的報告啊。
讓人事部門給你出具收到你的報告的回執。
或者找人給你一起去交,以後有人證明。
可以要拍你交辭職證明的時間與過程,廠裡不給辭職單,自己用本子寫的辭職單可以嗎可以,寫個辭職報告。
辭職後老闆讓我回去,回去嗎,原來辭職單位領導叫我回去工作,該不該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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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情況屬於勞動糾紛,如果跟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還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工資和崗位不合理,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仲裁不滿意,可以去法院起訴。借調只是短期的 暫時的調動,如果單位到時真需要你做庫管,到時自然會給庫管員的工資,不要急,靜等結果。給你穿小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