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規定是可以直接走人的。但是還是要去和你的上司或人事部門談一下,告訴他們你已經按規定到乙個月時間了,現在要辦理交接,請安排交接和發放離職工資。不用再去工作了,上班就直接去找他們談就可以,如果不談,那你就不上班了,工資如果不發就去勞動部門投訴,這種事情一般當地勞動部門都會支援你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辭職,只負有通知義務,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不需得到單位的批准。離職時,若單位不付清工資,你去勞動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報告,我不知道你在辭職報告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第二,重新寫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
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可以去勞動局告他阿。
如果辭工到期不讓走應該怎麼辦?
5樓:乾萊資訊諮詢
可以自行離職並要求結清工資走人,如何單位不發工資,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早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批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之後,企業再對勞動者作出任何處分都是沒有約束力的,是無效的。
勞動法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告睜源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第2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襪態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如果我辭工到期走了但是人家沒告訴我沒批
6樓:
1、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沒讓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即合法可以立馬走人,不但合法合規,他找不著你的叉,枯州局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2、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xx原因(比如:
不按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跡鬧的社會保險、工作時間違法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如果辭工到期不讓走怎麼辦
7樓:蓋普希金
正常離職,公司不讓走,公司違法,公司需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實質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但不讓走,不給辦理辭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監察大隊責令單位改正;監察大隊協調不成,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決議下來後公司拒不執行,勞動者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離職當天,公司需結清勞動者工資,並辦好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領取公積金的條件之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8樓:懶懶的唐大大
現在是年底瞭然後你當時是否有明確的書面申請?最好有公司領導的簽名,如果都有可以在到期的時候用來跟領導說明,同時說年底回家有急事,現在一般都放假了,估計都會同意的!
9樓:挽夢憶笙歌沐笙
我們這邊是要辭工就去跟他說一下就行了,然後到下乙個月的這一天,寫一下辭工書就能走了,他現在非要讓我們月底走。
10樓:智葦然
辭工到期了,工廠要求多少一天,但我不想上,又不給辦理值,怎麼辦。
11樓:滿園春色月
我自己經歷過,首先你打**去勞動局勞動大隊,說你的事情,說好了,回去工作地方,和領導在說一下,做多兩天時間,然後你第三天回去辦理手續,如果真的不要你走,你可以去勞動局勞動大隊的工作人員說,他就會幫你解決一切問題!
辭工到期不讓走怎麼辦
12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就是合同到期後想要離開現在的公司去其他的更有發展或者更好的公司工作。但是公司又不替自己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或者不發放相應的工資要求勞動者留下來。那麼面對這個問題,勞動者應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就終止,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結算工資。其次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報酬,勞動者蒐集證據,計算出工資數額,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最後用人單位不替勞動者辦理相應手續也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樓:餜槒餜槒
1、法律賦予勞動者辭職的權利,同時要求提前30日(試用期3天)書面通知單位,但是並未規定如果勞動者未盡到七天通知義務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所以你儘管可以抬腳走人。
2、單位不批准,等於變相剝奪了勞動者辭職的權利,是違法的。勞動者辭職,無需經過單位同意。單位的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3、建議: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將書面辭職報告郵寄給單位,30天后離職。
或者乾脆直接走人,無需絞盡腦汁想辭職內容。
14樓:網友
看你是否和僱主簽定了勞動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確乙方辭工的必要條件,如果你達到了條件,而僱主(甲方)不讓你走。或採用剋扣工資等方式不讓你走。
那你可到當地勞動局舉報,申請勞動仲裁。你要提供合同原件。
15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他們給你跪了?他們收你房了?他們壓你車了?那麼扣你證件了?
頂多是沒給你那月錢,怕什麼,直接走,都不帶猶豫的,彷彿你悄悄的來……
16樓:社會話爆
假如你承擔了專案的一些必不可少的環節,而專案未竣工,是走不了的。如果不是這種情況,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當然和單位先禮後兵,說清楚你要幹什麼。
17樓:公羊冰冰勾氣
向你上級問一下什麼原因,在就磨1-2天的洋工,反正已經辭工了蠻!
辭工到期不批怎麼辦
18樓:欺日無窮
合同到期辭職一般單位都會批准同意的,即使單位不同意你辭職,只要合同到期了,就可以自己走人,腳長在你自己的腳上,想走人,別人也攔不住。
向工廠辭工不批,怎麼辦?急辭工不批怎麼辦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30天 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
辭工到期老闆不讓走怎麼辦,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
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就是合同到期後想要離開現在的公司去其他的更有發展或者更好的公司工作。但是公司又不替自己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或者不發放相應的工資要求勞動者留下來。那麼面對這個問題,勞動者應該如何處理呢?首先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就終止,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
辭職不批怎麼辦
靜水一語 1 提前30天向單位發出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員工也可以在30天以後離開原單位。2 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注意 員工要特別注意保留曾經提前30天向單位提交辭職信的事實,比如用ems寄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