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合同到期不續簽,不會自動離職。根據相關規定,勞動期滿不續簽合同,就意味著合同終止。作為勞動者,此時可以離職,但勞動者不能直接離職。
相反,他應該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向公司申請離職。此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者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離職。
2樓:賈寶驊
根據相關規定,勞動到期如果不續簽的話,表示合同終止,作為勞動者此時能夠離職,但是勞動者不能夠直接離開公司,而是應當依據合同上的相關約定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此時使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相關手續辦理之後,勞動者方可離職。勞動者還應當依照雙方的約定或者是合同要求,進行一定的工作交接,在工作交接完成之後方可離職。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符合一定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自己不續簽可以直接離職嗎
3樓:臧洪躍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到期不想續簽可以辭職。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想續簽的,可以直接走不需要辭職的,但是勞動者不願續簽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樓:法妞問答**諮詢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離職要解除勞動合同,合同解除有協議解除、單方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
協議解除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單方解除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有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如果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如果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如果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所以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形是後面兩種情況的話,那單位就要補償損失。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到期不續簽算離職嗎
5樓:彭宗輝
一、合同到期不續簽算離職嗎。
1、合同到期不續簽不算自動離職,但可以提出辭職申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的可以立即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即可走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續約的流程是什麼。
合同到期續約正常流程如下: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侍乎猜勞動合同,應當頃好提前30日向對方發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
2、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3、續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將雙方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附原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送有管轄權的勞動鑑證機構進行鑑證,併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延續手續;
4、公司在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乙個月向該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願徵詢書,說明公司願意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合同,徵詢該員工是否願意續簽。員工選擇並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徵詢單;
5、如果該員工願意續簽合同,那麼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幾天或者到期當天與該員工重新簽訂乙份新的勞動合同。要注意如果該員工從起已經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或者該員工在本公司已經連續工作滿老型十年的,在此次簽訂時,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一,如果不續簽,那麼勞動合同就終止,因為已經到期。二 有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44條和46 47條計算。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
合同到期不想續簽,自動離職是否有補償
員工主動辭職,是會有補償的。一般情況下單位是要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當然法律也有特殊規定,員工在單位提高待遇的情況下不續簽合同單位是不給補償的。一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 1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2 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 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應該不會影響你的經濟賠償,因為你是合同期滿,自然結束勞動關係的,這種情形是符合賠償條件的。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公司需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勞動相應賠償金,即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