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exo大愛一生
先通過**方式聯絡他,告知公司資料不可以帶走,若是對方拒絕歸還可以走法律通道,擅自離職並且帶走有關資料是可以告他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如果涉及到商業機密的話,可以打**追回,如果拒不造成公司的巨大損失,可以馬上報警,這種是屬於商業犯罪。
3樓:蘭文佳
難不成還要捉拿ta歸案
沒有打招呼就離職
屬於自離
工資不予結算
公司常用資料
應該不算事機密
以後加強管理
4樓:佘宜然
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公司的利益。
5樓:聯通克萊斯勒
試用期內員工沒有打招呼就走了這種事情很難控制的不過他帶走了公司的資料是違法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內部祕密的就需要判刑的了,所以你們可以嘗試聯絡這個員工叫他把資料拿回來吧,要是他不願意的話,你們可以採取法律手段
6樓:任葉孤農
可以**聯絡該員工取回資料,這是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資料,不應該讓已經離職的員工拿走,而且一般公司也會留存有備份資料,如果有洩露公司機密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7樓:李航航
是否與新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如果簽訂可以和離職員工協商送回,並刪除備份。如果沒有且確實牽扯到保密內容的,先協商,協商不成就報警處理。望採納
8樓:雲礁漁者
如果情況確實如此,首先找他交涉,交代清楚厲害關係,如果還是沒有交回公司的資料,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
9樓:柳雍
打**要,談談怎麼樣啊?
試用期沒打招呼就辭職
10樓:諸勇慎玉瑾
試用期內辭職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三天後如果用人單位不批准,可以自行離職。不打招呼直接走人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任何社保手續和檔案可以直接走 不會有後果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可以直接走,如果你沒有什麼要這個單位給你配合的手續,他們如果正規會給你發個離職通知。勞動合同沒有對勞動者解除合同做出什麼樣的懲罰,因為勞動關係是一個附屬關係。所以不會對勞動者限制太多。
按你說的情況你可以直接走人
13樓:米蘭加油
可以呀,只是不太厚道罷了。。對你也沒有什麼影響。。
按道理來講你是需要提前給單位說一聲的,這樣做不僅僅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也是一種禮貌。。你不打招呼就走。。感覺上不太合適。。
不如你給單位說一聲吧,也不需要提前3天,反正你也沒有上班幾天,說一聲也比不辭而別的好。。
試用期本來就是個雙向的選擇,公司選擇你。。你也在選擇公司。。一旦雙方發現不合適就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這個沒有什麼的。。
試用期辭職不打招呼可以直接走嗎?
14樓:法律實務研究
試用來期內辭職的,需要提自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三天後如bai果用人單位不批准du,可以自行離職zhi。不dao打招呼直接走人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5樓:gy巖巖
你的東西沒有落抄在單位就不用去了吧 這個單位這麼不誠實守信 手續還這麼繁瑣 估計工人的流動性比較強 如果去 一定跟他們敲定好能不能一次性把離職手續辦利索了 還有既然幹了2天 也是辛苦錢幹嘛不要 如果去就順便把自己的勞動所得一起拿回來 要不人家覺得你好欺負呢 不能讓現代企業的資本家這麼明目張膽的剝削我們的勞動力 希望能幫到你!
16樓:匿名使用者
做人能有始有終當然最好啦,而且為了避免後續有什麼麻煩還是跑一趟吧
明天我要去退員工服,我到良品鋪子上班才試用期做了有九天,今天都不去了,跟他打招呼,
17樓:二十一號的新秀
你要是辭職就正常的辭職好了
試用期的話就是提前三天時間
時間到了就是可以拿到工資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之前有說嗎??沒有可以要!有說不太好要!
新員工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有工資嗎,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一 ...
試用期自動離職有沒有工資,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嗎
一般來說會按照試用期內日平均工資和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實際工資,於下個工資發放日發放。但由於部分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規定試用期內一定天數內離職沒有試用期工資,建議檢視勞動合同對於這方面的具體事項。 蠶她爸 不但沒有工資,可能還要賠償。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沒有履行通...
試用期就幹一天用辦理離職手續嗎,試用期員工離職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泣狼痕 不管勞動合同有沒有蓋章都是需要辦理離職手續的,因為離職手續是離職時的一個證明,對於尋找下一份工作是有用的,所以即使勞動合同沒有蓋章也需要去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而如果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