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費重地
1、“人事檔案的存放和簽訂勞動合同有關係嗎”:有一定關係,如果你與單位簽定了勞動合同、單位又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單位就必須為你免費辦理、保管你的人事檔案。如果單位沒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
你在與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後應將人事檔案託管到當地人才中心:關係僅此而已。
2、“公司說我的檔案在其他地方,始終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合法嗎?”:不合法。
你與公司只要形成了勞動關係,公司就應當與你簽定勞動合同、還應當為你的人事檔案存放負一定責任,卻不能以你檔案沒在公司就不與你簽定合同。
3、你如果覺得這工作還可以幹:也不必忙著和公司較真,只須保留好你哪天入職、工作多長時間的證據,等離職時向單位索要賠償和雙倍工資就行了,因為不籤合同對公司不利:你可以要求從你入職之日起滿1個月後每月的雙倍工資!
如果公司超過1年不與你籤合同:就視為與你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在《勞動合同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你可以在不想幹了時向公司索要:
不給就去找勞動監察大隊或是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你只想要一份合同:在與公司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匿名或實名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2樓:邀月對飲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你在公司幹了9年,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滿十年以上,公司對你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了。所以現在要你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到固定期限期有解除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從個人利益角度出發,應該在工作滿十年後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是公司的套路,你可以拒絕。
3樓:
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情況需要結合你們單位的情況來看。
入職之後一段時間人事讓籤的勞動合同是空的,只有我們簽字了,公司並沒有簽字蓋章,合同算生效嗎?
4樓:王元頁
算合同簽字蓋章就生效
但是如果裡面內容有違法的,違法條款無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半,未簽訂勞動合同,我去人事局申請勞動仲裁,他說我工作滿一年以上了不受理,為什麼
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是有時效的,1年。也就是說你還可以要求半年的雙倍工資。
你現在已經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如果仲裁委不受理,你拿著不受理的裁定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6樓:miss清風銜月
勞動仲裁應該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
我在公司幹了9年了,按說一年後就該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了,但公司給我籤7年的長合同,對我有什麼影響
如果你毀約你會賠償公司7年的損失,但如果公司答應你解除合同就可以不用賠償,但是公司一般不會解除共同,這樣他會損失,公司同意也許不會給你工資,希望你三思而後行,至於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這要看公司了一半你幹了9年著應該沒問題的。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從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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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葩說 現實的社會,現實的老闆,這就是打工經常會遇到的現實問題,你和他只是僱傭關係,別指望老闆們高抬貴手,商人都是無利不起早,你不能為他創造財富了,只能離開了,這事只有打工的明白,只有經歷過才有發言權。 離開這樣的老闆也許是幸運的事情。你的經歷會給其它同事提醒,老闆是什麼樣的人。以後有機會,肯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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