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和勞務工直接籤合同與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籤合同有什麼區

時間 2021-09-12 13:55:54

1樓:微風

1.勞動合同關係的主體不同:

用工單位和勞務工直接籤合同,其勞動合同關係由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此時的勞務公司只是相當於人力資源中介,單位付出部分費用委託人力資源中介招聘人才,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在此時屬於同一個主體。

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籤合同,勞動者和用工單位無直接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勞動者和勞務公司構成勞動派遣關係。

2.工資發放和社保等關係不同

用工單位和勞務工直接籤合同,工資發放和社保由用工單位直接購買;

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籤合同,工資發放和社保由勞務公司購買,用工單位按照派遣合同每月將相關的工資發放給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發放給勞動者。

3享受的待遇不同

用工單位和勞務工直接籤合同,勞動者直接享受用工單位的各種福利;

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籤合同,勞動者不能享受用工單位的福利,用工單位只需要提供適宜的勞動保護等;

4.適用範圍

用工單位和勞務工直接籤合同,可以適用於用工單位的各個崗位;

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籤合同,主要適用於用工單位的輔助崗位;

2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約定的,用工單位僅以勞務費和勞務公司發生費用往來,不管你是什麼保險什麼費,但一般給勞務公司的費用裡面應包含了各種保險之類的費用。但用人單位如與勞務者有什麼糾紛,勞務者只能與勞務公司解決。

2.服務業發票,繳營業稅。

3.安全管理是公司的意思嗎?不太明白,你跟誰籤合同,那公司就是你所在公司(你所謂的勞務公司),你真正工作的地方才是用工單位。

現在好多公司為了避免新勞動合同法,才出現這麼多的勞務公司,其實對勞動都不利,用工單位可以隨時開掉你,而且用工單位付給勞務公司的錢勞務公司扣掉各種管理費後真正發給勞動者個人的就剩得不多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與勞務工直接籤合同

1、如果通過勞務公司籤合同,勞務工的工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是由用工單位直接撥給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代扣代繳,這是由你的用工性質來決定的。

2、用工單位應是開具他們專用發票,交營業稅的3、在你單位工作,安全問題當然是你們用工單位負責。

這種勞務在稅務處理時不能計入工資,只能計入勞務,在計算福利費時是不能做基數的。

4樓:順手牽心

跟勞務公司合作要不要押金

5樓:宇涵加油

與勞務公司籤的合同 在現在公司離職可以要求補交社保嗎

跟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和直接跟用工單位籤合同的利弊

6樓:穀梁菲威鸞

1、如果懷孕了,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是不能被辭退的,如果公司辭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復勞動關係,這樣的事情只要懂點勞動法的人都知道,不用怕

2、勞動派遣和用人單位合同最大差別就是,如果你與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現在的單位隨時可以辭退你,不管你懷孕與否,就相當於現在的單位從勞務派遣公司僱你來上班一個意思,用得著你就用,不想用或者不好用就可以辭退,這時你只能從勞務派遣公司拿最低工資或讓他們重新安排工作

3、建議與現在單位籤合同,這樣懷孕以後有保障

勞務派遣合同與用工單位合同有啥區別

7樓:華律網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然後把勞動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業上班。企業需要支付勞務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務費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之間。正式工指勞動者與用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與用工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員工。

派遣工和正式員工區別是:1、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是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由勞動者和工作單位雙方處理。

派遣工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去工作,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雙方處理。2、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派遣工,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係,與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係。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決定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輔助性崗位,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8樓:嵇建國律師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在於:勞務派遣情形下,你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相關的權利義務只在你和勞務派遣單位之間發生,與實際用工單位沒什麼關係。而勞動合同是你與用人單位之間直接簽訂的合同。

雖然法律也規定要同工同酬,不過從實際情形來看,勞務派遣工與用人單位的合同工或是有編制的職工相比,各方面的權益差距都比較大,所以得慎重。

9樓:韓飛律師

勞務派遣合同與用工單位合同的區別是:

一、勞務派遣情形下,你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相關的權利義務只在你和勞務派遣單位之間發生,與實際用工單位沒什麼關係。而勞動合同是你與用人單位之間直接簽訂的合同。雖然法律也規定要同工同酬,不過從實際情形來看,勞務派遣工與用人單位的合同工或是有編制的職工相比,各方面的權益差距都比較大,所以得慎重。

二、勞務派遣是一個時代的產物,90年代一大批人下崗或是簽訂協保。這批人員再就業的時候單位無需為其繳納社保、公積金,並有稅收上的優惠這批人的派遣合同就是勞務派遣合同。勞動合同就是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勞動派遣合同就是和人力資源派遣單位簽訂用工合同,但是工作還是在現有單位。一般派遣員工享受的待遇比正式員工稍差,主要是在福利待遇上,工資應該是差不多的。

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合同和與單位簽訂合同有什麼不同 5

10樓:帥氣的小宇宙

一、用工形式不同: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二、用工期限不同:

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有固定期限。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無固定期限。

三、訂立勞動期限不同: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可固定期限可無確定終止時間。

11樓:萬噸love念念

1、勞動關係的主體不同。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主體是勞動者與派遣公司。與單位簽訂合同,主體是勞動者和用工單位。

2、法律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記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屬於勞動法調整範疇;而勞務合同(如承攬、加工、運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關係的依據,屬於民法調整的範疇。

3、合同的內容不同。勞動合同的內容約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職工完成的工作是整個勞動過程中的一部分,而勞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並不一定為另一方當事人提供勞動條件。4、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與質量給付勞動報酬,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而在勞務合同中,勞動報酬一般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付酬。

5、保障不同。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法律法規不完善,很難保證勞動者的權益。

1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表明你是屬於該單位的正式員工,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等於你是勞務公司通過「勞務派遣」派遣用人單位工作的派遣員工,不算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而是勞務公司的員工被派遣到用人單位的員工,待遇差別是比較大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1、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是直接勞動關係;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你與用人單位是派遣關係,不屬於用人單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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