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2條的內容是什麼

時間 2021-09-07 13:53:25

1樓:匿名使用者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修訂:

2023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3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3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2樓:徐臨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2條之規定尋釁滋事罪拘留幾天。 有5個類似問題。 因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特殊情況可延長到7日。

尋釁滋事罪屬於公安偵查的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作為一般的刑事案件,一般是3日,可以延長到7日。

3樓:英德印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4樓:塔頂的巔峰

涉及「訴訟法」的有《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

你所要了解的「訴訟法」又是哪個訴訟法呢?不說清楚,誰又能確認你需要了解的是哪個。

因此,建議你確認一下自己想知道的是哪個訴訟法,再行提問。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5樓:永雁戎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6樓:

違章停車和交警起衝突。

7樓:麻宛

昨晚沒沒夠我洗涑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

8樓: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第八十四條 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為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

根據《刑事訴訟送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訴訟送法》第八十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是: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等。

11樓:華律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內容是: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對於通緝在案的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人是打工的人,是遊戲公司組長,他是否有刑事責任,

14樓:難堪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15樓:仍文樂正

因為與本村幹部爭吵沒有肉體接觸

16樓:我叫無敵小白兔

「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7樓:甘樂音

刑事訴訟法八十一條和八十二條的內容為:第八十一條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不嚴動的要不要判刑?

19樓:印珍利

請問犯偷渡是拘留還是判行?

20樓:掌蕙若

這條需要判處多長時間

21樓:

有些事派出所不調查就聽告者說能成立罪

22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穿八十二條需要判多久

23樓:找深井水儀器

調查此人是否有涉嫌犯罪?

24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之規定

律兜諮詢1號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審判人員對被拘傳的人,應當在拘傳後的十二小時以內訊問完畢,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關押被拘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規定是什麼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3條第二款規定

淺憶昔末顏 第二款是關於人民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的情形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其中 不需要判處刑罰 是指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即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免除刑罰 則是指刑法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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