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工人階級就是用來利用的,剩餘價值用來剝削的。必定房子是用來人住的,必定大多數人都是工薪階層。當一個個家庭都拿不出首付時,當一個個家庭面臨斷子絕孫時,就會思考,到底**出問題了。
工人階級已經買不起房了,是時候組建新的工農聯盟了。
買房前必須先弄清楚這6個問題!
買房前自己要弄清楚的6個問題
買房需謹慎 簽了合同的房未必是你的!
2樓:搜狐焦點
年後,國內多地房價出現暴漲。尤其是二手房市場的熱度已不是「任性」可以形容的了。而在波動巨大的市場影響下,一些房主也開始任性違約!
報告顯示2023年5月至2023年3月,東莞市一些區二手房買賣合同案件增長了近5倍。違約的動機基本都是房價短期暴漲,房主剛剛簽約就反悔了。具體來說造成二手房賣家頻繁違約的因素包含三點:
1)房屋**高,稍微有點波動,對買賣雙方中的一方都會產生不小的**;2)房屋是一種特殊的商品,買賣過程相對複雜,付款方式多,付款步驟長。在這程式中,稍微有一個步驟不對,就會出現糾紛,繼而引發違約的情況。3)我國房屋實行登記制度,賣方需要為買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而且辦理時,一般雙方都需要到場。
實際中,如賣方想違約的話,不出面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就是一個最大的「殺手鐗」。
下面我們結合當下的房價和違約成本來算一下,二手房房主違約是賠還是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二手房買賣雙方在合同中都會規定,任何一方違約要給對方支付房價的20%,作為違約金。假如說一套100平米的二手房,合同**是每平米29930元,那麼房主在出賣這套房子的時候的總價就為299.
3萬元。那麼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約就要給對方59.86萬元(299.
3×20%=59.86)作為違約金。
由於二手房交易程式複雜所需時間長,從籤合同到過戶完成,再怎麼快也要1個月左右。甚至有時手續複雜或者賣家拖延,交易週期半年到1年都是有可能的。以近期房價走勢,如果再這段時間內房價大漲40%,也就是說原來價值299.
3萬元的房子,現在值419.02萬元。如果現在賣的話,賣方可以賺119.
72萬元,而賣方違約的成本也就59.86萬元,就是陪完違約金,賣方也可以淨賺59.86萬元。
在這樣的暴利面前,當然越來越多的賣家覺得違約是最划算的買賣。
所以在二手房交易中,就算買房交了定金,簽了合同,也別掉以輕心。抓緊和賣方完成房產過戶,只要沒有完成過戶,一旦房主違約,房子就不是你的,你也很難再以當時簽約的**買到一套合心的房子了。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4-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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