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直旅行
1、完成加工和完成交貨,屬於兩個時間點。用完成加工時間點定義完成交貨時間點,這是不對滴。
2、這個標準約定很模糊,和沒約定差不多。原木並非直通通的一條,而是由粗而細的一根。這個直徑說的是最細的地方還是最粗的地方?
原木還包含樹皮。這個直徑包括樹皮嗎?原木還包括緻密度。。。
質量標準很多。
3、北京很大。穿越北京需要好幾個小時。這種運輸成本上的差異,就不考慮了嗎?
4、用什麼材質口袋的袋裝?需要不需要密閉?
5、什麼東西的5%?
2樓:網友
看到這個題目就想笑。這是考語文呢還是考法律呢?
合同法的一道題目,求大神解答,急急急急急!
3樓:馨寶子
1、屬於延遲履行,應賠償號車萬元的費用。
臺柴油機的6萬元損失,因為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且該10臺柴油機並非是在延遲履行途中遭遇滑坡的。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責任號車的毀損由丙方承擔。運輸費萬元,乙方按合同仍然要支付給丙方。
4、若送回上門,10臺損毀的柴油機6萬元及運費萬元則由乙方承擔轉變為由甲方承擔。
有兩個合同法的問題,希望懂的朋友幫忙解答下,這是期末考試題~拜託啦~謝謝謝謝~!!!
4樓:天際徵鴻
牛被劈死的風險應由乙來承擔 本案中 甲乙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成立 財產也已經交付 屬於佔有改定 佔有改定是指 購買人在購買前已經佔有了出賣人的財產 本案符合該項條件 我國物權法規定 動產物權的變動以交付為要件 既然牛已經交付給了乙 且他們的合同真實 有效 根據合同法原理 風險隨交付轉移 乙已經取得了所有權 他們之間不再是借用關係 而是買賣關係 應由乙承擔風險 向甲支付購牛款。
木材這個 所有權沒有轉移 因為沒有完成交付 同理 風險由乙來承擔 這屬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雙方都有權解除合同 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注意 是免除違約責任 也就是乙不用承擔因為不能履行合同而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款的責任 但並不免除乙返還甲購貨款的義務 因為合同已經無法履行 甲沒有得到需要的貨物 所以乙應當返還價款300元。
5樓:成秋梵暖
一是簡易交付,乙來承擔。
二所有權發生轉移了,因為合同成立了,但沒交付風險還是由乙承擔。
合同法 案例題 急急急!!!
6樓:深海龍
答:有效。理由是:
1、平等、自願基礎上公民之間法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在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基礎上,受法律的保護。甲公司與乙公司所簽訂的裝置買賣合同並沒有違反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雖然甲公司股東會決議在轉讓機器裝置時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那只是甲公司內部的規定,乙公司並不知道這一情況,因此,不能以甲公司的內部規定來對抗乙公司同甲公司所簽訂的協議,所以,合同應當認定有效。
2、可以成立,依據合同法之規定,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發現合同相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可以中止履行,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對方提供擔保後,先履行義務方應當履行,本案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辯權,如果乙公司不提供擔保,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因此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是能夠成立的。
關於《合同法》的問題,會的達人告訴我答案吧,謝謝啦!
7樓:星刀
1.合同成立的時間是由承諾實際生效的時間所決定的,由於我國合同法採取到達主義,因此合同生效時間應為2月28日。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首先,允許當事人通過協議進行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然不能確定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
月30日 撤銷權行使的出斥期間為一年,即合同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本題屬於合同的變更,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5. 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訂立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同時,合同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本題中涉及的協議均為均為平等主體間的協議,但是,生育協議不符合相關法律,因此不屬於合同法調整範圍。
8樓:明法辯理
,a,訂立,a,,,12兩項不是,,d ,,c ,,第八題都選。
請幫忙解答一下合同規定的問題!
9樓:戚廣利
1、已經簽訂的合同就要履行合同,否則就是違約;
2、如果想改變租金,需要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仍然需要履行合同;
3、合同期滿,可以變更合同的內容,重新簽訂合同。
10樓:網友
1.請問合同期限為三年,那麼試用期訂6個月是否違法,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那麼合同期限剛好為三年的,試用期應該套用3個月還是6個月?
答:試用期應該套用6個月的。
2.現在公司決定與我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公司是否應該向我支付1個月賠償金?
答:不需要,因為這個時候接觸勞動合同的話是不需要支付1個月賠償金的。
3.公司至今沒有給我交納五險,請問是否違法,是否應該向我賠償?
答:這個是違法的,應該向你賠償。申請向公司索要賠償的。
關於合同的問題!急急急!
11樓:月色
我國新《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你應該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他們是可以直接和你解除合同的。
工作合同問題!請大家幫忙!合同改錯題,求幫忙!
兄弟,放心,這是違法的告訴你解決途徑。1 確定自己沒有籤保密協議,如果有的話,你可能要賠償一定的金額放心不多。2 確定公司有沒有送你外訓,如果有的話要賠償一定的金額,3 確定以上幾項後,找公司人事或者部門主管說要辭職,記住提前一個月,如果他們提出50000的事情,我告訴你,這一定是違法的,你只要給上...
關於《合同法》的一道題目
王嘉律師 這道題目是司法考試的題目,我當年考試有碰到過做過。第一,引用 合同法 144條肯定是錯誤的,正如樓上說的,144條講的是 在途中的貨物,例如,火車的貨物 賣家可以在運輸途中尋找買家,這時候如果有買家接手,那就屬於144條的情形了 第二,乙已經取得貨物所有權。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擅長合同法的律師幫忙解答一下,最好拿出法律依據
蔣德順律師 如果對方拒絕履行,你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