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牛山雀
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於合法夫妻,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求法院判決解除你們的非法同居關係就可以了。
2樓:看動漫呦
沒有結婚證,居住在一起,就是情侶關係呀,即便是四年多,也只是情侶。
你們有孩子的話,可以要求他付撫養費,但是你們沒有孩子。
3樓:信法悠然
你是不是不想分手,或者想分點財產。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起訴,同居關係糾紛,你這種算得上事實婚姻。
4樓:網友
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必要辦理離婚手續,所謂事實婚姻不過是未婚同居而已,更有甚者則是未婚先孕,這些都是不受法律承認的,所以不用想那麼多,不想在一起就直接分手就行。
5樓:網友
既然沒有領結婚證,只是事實上的婚姻,那麼這個也沒有辦法辦理法定上的離婚手續,兩個人分開過就可以了。
6樓:銀線守護者
你好,因為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不屬於合法夫妻,彼此之間不喜歡了分開即可,如果有經濟糾紛可以走法律程式。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
7樓:臺壤
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是事實婚姻,沒有任何的保障,只是在一起同居而已,這個不用離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
8樓:網友
事實婚姻早就取消了,只要沒有領取結婚證,過一輩子也不是婚姻關係,人家有權利跟你分手,你沒有權利起訴人家。
9樓:雲蹤
現在法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
所以你這種情況,相當於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你可以隨時脫離這種關係,不需要離婚手續。
10樓:幸弘懿
沒領結婚證怎麼能叫事實婚姻呢,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既然沒有結婚自然也談不上離婚。
11樓:網友
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屬於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但如果能得到當地街坊四鄰的證明,雖說可以算是事實婚姻,你應該可以找當地派出所出面協商解決。
12樓:昌惜苼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也不用去民政局離婚,雙方協商處理就行了。
13樓:冉秋梵洽
還是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的夫妻,我認為你們不需要去法院,直接兩個人商量好,想要離婚的一切協議,並且雙方簽字,然後按上手印,彼此個領上乙份,就算是離婚了。
14樓:早餐吃過了
你和對方沒有結婚證,就不能算是結婚,雖然從你們的心中已成為事實婚姻,但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也就談不上怎麼樣離婚。
15樓:網友
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已經n年了,只認「證」。沒證就是未婚,不需要離婚。
16樓:網友
沒有領結婚證,就是沒有結婚,不存在事實,婚姻關係,現在的法律不認可,所以也就無所謂,去辦離婚,因為沒有結婚就沒有離婚,但如果你們兩個人之間有孩子的話,那麼你必須得負起撫養的責任。
17樓:琦飛松
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麼離婚?我覺得你們不用離婚,你們自己嗯,分手就可以了。
18樓:來自大滌山無私的雨天
你沒有領結婚證不受到法律的保護。要是不想過分開。就是呀。不用去。離婚不離婚的。
19樓:天天開心
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麼離婚呢?結婚沒有領結婚證,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事實結婚了,怎麼離婚呢?那需要你倆的協商,達成協議,不爭財產,都是自願的,就可以離婚唄!
20樓:健康快樂
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麼離婚?那。那你就得是協議離婚的而且協議離婚了就是法院不處理。好像。不受歡迎沒有結婚證不舒服歡迎保護說你倆也可以協協議離婚。
21樓:網友
這種你自己離開就好了!又沒結婚證,就不用離婚!出來你還是未婚女人。
22樓:小舞
雖然你們有事實婚姻 但是你們沒有結婚證 就不會受到婚姻法的保護 ,起訴他也沒有什麼效果的 ,如果你實在受不了的他的話 那你直接離開就好了。
23樓:網友
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婚姻登記,且同居不屬於婚姻關糸,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若想分手只能雙方協商解決。
24樓:誒鍶獨狂夥
應該是不用透過。民眾去學這些,離婚就可以了,如果說用財產分割,可以通過法院起訴判決。
25樓:505q了
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真正的結婚,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不存在怎麼去離婚。
26樓:實事求是
就這事情,起訴也會是敗訴。拿著自己的東西走人就可以了。他不是你老公,只是乙個同居的男人而已。
27樓:種良
協商解決,如果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起訴。
28樓:網友
可以去民政局記錄在案,你倆協議離婚就好。
29樓:對空望月
直接分開,法律不管這些,真心在幫你期待,
沒有領結婚證的事實婚姻怎麼離婚?
30樓:程巖
法律分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相稱的同居關係,應以1994年2月1日為時間界,以法定結婚實質要件為判斷標準,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或者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補辦結婚登記的,均按照普通的離婚訴訟進行審理。男女雙方依法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效力從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起算。
如果起訴時男女雙方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或者雙方雖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沒有法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31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規定,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因此,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以及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並依法進行分割。
如果證明不了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通常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此時,法院會要求雙方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後,按離婚程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32樓:網友
我國新婚姻法出臺後取締了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關係。但是自2001年版12月27日起,未權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那麼法律是如何對事實婚姻進行保護的呢?
且看下文:根據最高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按照上述的規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時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承認事實婚姻關係,法律予以保護;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後沒有辦理婚姻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這種情況下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如果沒有結婚證但屬於事實婚姻是不用辦理離婚手續的,但是在同居期間的財產也會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屬於非法同居關係,
33樓:法妞問答**諮詢
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此時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內記,否則只能到容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34樓:網友
要看是何時的事實婚姻,如果是近幾年的無需辦理離婚手續。
35樓:0白白的元寶
沒有結婚證就不需要辦離婚。
36樓:張麗珍
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而在一起生活,但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但1994年2月1日後,沒有結婚證,雙方是同居關係,可以補辦結婚證再行離婚,或者直接解除同居關係,就子女及財產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37樓:李駿
法律分析:你們以前沒有領取結婚證,只能算是同居關係,現在沒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了。你的戶口本上面寫的已婚,你可以向戶籍部門申請將已婚改成未婚,如果戶籍部門不更正,你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
你和你的小孩是否能獲得拆遷房的資格,則要看你們當地的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是按人頭還是按戶口所如果我的回覆對你有幫助,為。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歡迎來電諮詢。在地,如果按人頭,那麼你們就可以獲得拆遷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沒有領結婚證,有事實婚姻,也有孩子,那算是結婚嗎
這種情況不算結婚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
在一起生活20多年,沒有領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阿炎談娛樂 這種情況下不算事實婚姻,因為現在法律上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為了保護你的權益,你最好趕緊和另一半去領證,否則你在很多事情上會很吃虧。我想大部分人應該都會很在意這個結婚證,因為這意味著你們被法律承認,而且你和孩子的權利也能被法律保護。有少部分人有經濟實力,內心也強大,才會覺得這只是一張紙而...
請問只要不領結婚證就不算事實婚姻嗎
1.在1994年4月分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我們國家承認該婚姻為事實婚姻,享有繼承權 2.在1994年4月以後,結婚必須登記並領取結婚證,這是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否則就是同居關係,所謂夫妻之間的財產按照共同共有的情況處理,沒有法定的繼承權。3.你可以同居後再去領結婚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