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叫續租,這是提前終止合同,看合同上如何約定,如果約定中途退租要提前多久告知或雙方協商,這個就要按合同來,如果沒有約定,看看能不能找到其他人來接著租,如果找不到,還是要找出租方協商解決,看能不能退半年房租,一般可能退不了全額半年房租。
如果是跟室友合租的話,應該找到接下來租的人,因為你們原來是平均分擔的,現在走了,乙個人承擔不合適,或要告知出租方。
2樓:網友
這隻能看房東好不好商量了。
3樓:藍藍的天上有大象
可以找人續租,把續租的錢自己要。如果不選擇續租,可以找房東商量,少交一部分房租,讓房東自己再出租,如果房東不同意,你就要交夠以後的租房錢。
4樓:扶瀾微步
你可以先找房東商量。
一般是賠償違約金。
然後退房。如果房東不願意退房。
你就只能找人續租。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講,如果租約未到期,提前不續租,那麼需要支付乙個月的違約金的,如果你給你的是有找到新的室友接替你,那麼就可以協商一下,不支付違約金。
6樓:人意何如我心
租房合同是一年,你半年就不租,那是違約。你個人原因不能排除違約責任的。否則合同約定就是乙個p了。所以,要麼你經房東同意,找人填空。要麼承擔違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有合同,違約肯定要處理,要麼找個人續租,要麼和房東協商解決。
8樓:網友
你不續租,到時就走,管那麼多幹什麼。
房租租賃合同到期沒有續簽合同,已經交了一年的租金,現在租客要搬走,房租需要退嗎?
9樓:冀石李寧
1、合同。
法規定:租期6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未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不專定期租賃。由於你屬們後來未籤書面合同,應視為不定期租賃。
雖然對方續交了一年房租,仍不能認定你們的租期為一年,但應當按照原合同其他條款履行。
2、由於按照目前情況,你們雙方系不定期租賃,而法律規定承租人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對方轉租你們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但是應當向對方退還扣除實際租賃期限費用後的剩餘租賃費。即使對方沒有轉租,你們也有權直接按照上述做法解除合同。
3、至於你說的對方合同中可能增加了一條調整租期的手寫條款,而你方合同上沒有,那麼就是說雙方合同不一致。這種情形下,如果該手寫條款字跡上沒有雙方的手印或簽名,該變更條款應該是無效的。如果有雙方手印,可能有些麻煩,對方有理由主張是對合同條款的變更。
雖然合同中一般會寫「本合同一式兩份」,但是我覺得並不能據此認定兩份合同都無效或者其中某乙份有效。
10樓:網友
要以你爸爸最好。
給對方簽字的合同為準。從法律角度講,沒有簽訂新的合同版,視為你們同意續簽權。
一年的合同,合同沒有到期,對方提出提前退租,是屬於對方違約,你們有權不予退還租金。但從合作這麼多年的角度講,如果對方確實因為經營不善要轉讓出去,你們同意的話也不會給你們造成損失,為什麼不同意呢?這個事情的決定權在你家。
11樓:小豬兒在工作
如果對方能提供出你老爸加上手寫內容的合同。就會以那份合同為準的,如果你們當初留下的合同保證金(也叫押金),這個可以不反給承租方的,這還要看你們當初籤的合同有沒有違約責任。
租房合同已到期續租並沒有籤合同
12樓:律臨李駿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到期,雙方沒有再簽訂合同,但實際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房,雙方形成無固定終止期限的租賃合同,雙方在租賃期,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租賃合同,但應當給對方一定的準備時間。
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均同意續約,那應該重新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即使仍按原協議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願意重新簽訂書面協議,也應該簡單簽訂乙份補充協議,附在原協議後面。千萬不要以為「雙方都沒意見,只要自動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續。
如果沒有正式的確認,雙方租賃關係繼續有效沒問題,但是租賃期限卻變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後自動履行的期間,雙方均有權隨時提出終止租賃關係。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32條、當事人對於租期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依照本法第61條仍然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應當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
236條、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轉為不定期租賃。
綜上所述,與出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到期後,繼續使用租賃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但是轉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是出租人應當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 。
租房到期續租沒簽合同
13樓:律臨郝乃春
法律分析:如果房東沒有提出異議,那麼合同等於是自動續簽了,但轉為不定期租賃合同,房主可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合同已經到期了,然後又續租了房租,不想租能退嗎?
14樓:
合同已經到期了,然後又續租了房租,不想租能退嗎?
您好,可以的,但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是要根據違約條款規定來決定的,如果違約條款規定了讓擾支付違約金後可以退回房租,則房租是可以退回的。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坦或旦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團檔、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房租租賃合同到期沒有續簽合同,已經交了一年的租金,現在租客要搬走,房租需要退嗎?
15樓:暖暖房屋
合同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孫或條規定:合滲源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此,租房合同無效的話,是可以要回租金的。如果出租人不退還租金,租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則喊伍還。
租房到期續租沒簽合同
16樓:陳友聯
如果房東沒有提出異議,那麼合同等於是自動續簽了,但轉為不定期租賃合同,房主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欠房租但沒合同能追回嗎。
沒有訂立書面房屋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租賃,房東可以要求隨時解除合同,並繳納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雙方口頭約定的方式繳納房租屬於違約,需要承擔補交房租的違約責任。建議與房客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採取訴訟維權的方式解決。
訴訟維權需要房東房產證,身份證,起訴狀,去法院立案即可。
二、租房合同1年後沒簽怎麼辦。
租房合同1年後沒續簽的,承租人有優先租房的權利,並且如果承租人選擇繼續租房的,而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則原來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合同的租賃期限變為不定期。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三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三、沒簽租金合同卻不想租了怎麼辦啊?
沒簽合同交了押金不租了的處理辦法:沒有訂立書面房屋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租賃,房東可以要求隨時解除合同並收取對方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雙方口頭約定的方式繳納房租屬於違約,需要承擔補交房租的違約責任。
建議與房東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採取訴訟維權的方式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租房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租房
戚廣利 租房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租房屬於不定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按照行規應當提起一些時間告訴房主,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吳老人家 這個一般是要提前告訴別人,這麼簡單的事,你早告訴對方就行了,突然說不租,這個是不合適的,你可以與房東協商適當給一點吧。 明月清泉之月 一般情況...
租房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租住,合同還有效嗎
月亮愛你 合同還有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 1 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2 不定...
租房合同未到期,而我年前將離開這個城市。轉租找不到人,房東不
我納了1個悶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為一個月房租。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我已交的2月 3月的房租會不會被視為 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而被剋扣?按法律來說,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 這個尚未發生損失。不用和房東 律,他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