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沒有提前30天申請離職,如果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剋扣勞動者的工資,依法結清工資,如果勞動者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對賠償有異議的,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我要提問
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第。
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
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如何取證和操作,建議到律所由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
未提前30天申請離職走了會扣工資嗎
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工資要扣多少
沒有提前30天申請離職是要扣工資的嗎
3樓:譚瑋
沒有提前30天申請離職,如果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剋扣勞動者的工資,依法結清工資,如果勞動者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對賠償有異議的,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證明。
一、臨時工沒做滿合同期算自離嗎。
1、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2、勞動者依法提起申請的離職,用人單位應在離職日開具離職證明,辦理離職相關手續,並結清工資;
3、勞動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資違法。
二、沒簽勞動合同的勞務糾紛怎麼解決?
未簽訂勞動合同卻產生了勞動糾紛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勞動者也可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發生糾紛後,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自行處理。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卻產生了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關機構應當予以受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員工離職獎金怎麼處理。
勞動者離職以後,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需要發放其獎金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其獎金,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要離職沒有提前月申請,離職能拿到工資嗎
一個正常的公司都會結清離職員工的工資,因為如果不結清,就會讓公司其他人看到,知道後人人自危,對於公司發展非常不利。除非公司的發展遇到了極端困難,才會找各種理由剋扣工資。不管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把該交接的事情做好,去人事辦理離職,工資能拿到手是大概率的,不要擔心。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說明你和公司...
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如果30天后公司不讓走人,公司是否違反勞動合同法 另離職後還有工資收取嗎
民08年新谷民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員工離職提前30天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以上規定,提前30日和以書面形式通知,這兩個條件是構成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成立與否的基礎。根據規定,勞動者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其提出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規定而不能成立 同樣,勞動者雖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單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