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ray聊教育
物業代收的電費是可以在物業繳納的,如果支援網上繳費,是可以在網上繳費的,電費的繳費方式是可以自行選擇的,在物業繳納電費,物業也是不能以此為由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錢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2樓:哪吒搞笑動漫
如果供電公司委託物業代收電費的,只能在物業公司交,不能在網上交。
以遼寧省為例,根據《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專業經營單位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有關費用,並按照約定支付手續費,但接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按照終端使用者使用的計量器具顯示計量值向其收取費用(未安裝供熱計量器具的除外),不得轉嫁戶外管線或者其他設施的損耗和損失。
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根據此規定,業主反映的水電問題,應由電力公司或者水業公司直接向業主收取水電費,除非物業公司接受委託,否則物業公司不應收取業主的水電費。如果物業公司接受委託收取水電費,不能加價收取。
3樓:
如果小區是二次轉供電 那麼交付只能在小區的物業公司進行繳納如果是供電部門直供電 也就是俗稱的一戶一表的方式那麼就可以在指定網點進行繳納或在網上繳納
不過 現在多數都是由物業公司轉供電 只能從物業公司繳納了(二次轉供電還要存在一定的費用 一般是每度電+0.10元左右)
物業公司代收電費要交增值稅嗎?
4樓:粟高
物業公司代收的水電費,應當按照銷售貨物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給物業公司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進項。這樣對於物業公司來講,就有可能交兩次稅,他們一般不會同意這麼處理,因為如果物業公司以自己名義為客戶開具發票,屬於轉售行為,應該按發票金額繳納增值稅
5樓:清風烈酒
1、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開發票給單位,單位又開發票給使用者,就需要交納增值稅。
2、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將發票直接開給使用者,單位只是負責代收代付,在收使用者的水電費時把發票交給使用者,不交增值稅。
物業公司代收代付業主水電費向付款人開票:
一是按照3%徵收率全額開具專用發票並計算銷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將付給自來水公司的進項稅進行扣除後納稅。
二是採用差額徵稅開票方式,只針對差額部分開專票,但付款人就無法取得全額的可抵扣進項稅了。
請問我物業是代收代繳電費,而商家不繳費,物業有權停電嗎?有法律依據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物業公司與供電公司有合同的,若供電部門只抄你們總表收費,而你們收費靠抄使用者分表收費的話,在商戶拖欠費用達到60天的情況是,你是可以採取停止供電的措施的,這點你公司與供電公司的合同上也應有說明,此外,你還可以要求供電公司給你們一份委託書,如果使用者不交費,你們在盡到了提前通知的義務下還不繳費,你可以停電。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物業沒有權利停電。
8樓:匿名使用者
無權停電,國家三令五申,不允許。你可以通過你們公司的工程部給那個商戶造成「短暫故障停電」看他是做什麼的,假如開飯店就在中午、晚上各一小時(吃飯人最多的時候),如果是賣冰棍的就更好了。祝你成功!
樓下那是合法且不合實際的解決辦法!想收錢,不太可能,到法庭?手續繁瑣。
物業代收水電費但業主要求開發票,如果開發票不是2次交稅了嗎?
9樓:皓凌
營改增後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並應業主要求開發票的,則由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供熱公司等直接將發票開具給客戶,物業公司只是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客戶,不會2次交稅。
營改增後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暖氣費問題可暫按以下情況區分對待:
1、如果物業公司以自己名義為客戶開具發票,屬於轉售行為,應該按發票金額繳納增值稅;
2、如果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暖氣費等,在總局明確之前,可暫按**業務的原則掌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暫不徵收增值稅:
(1)物業公司不墊付資金;
(2)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供熱公司等(簡稱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客戶,並由物業公司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客戶;
(3)物業公司按銷貨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與客戶結算貨款,並另外收取手續費。
物業代收代繳水電費,而商家不繳費,物業有權停水電嗎?
10樓:慶帥考研老師
物業代收代繳水電費,而商家不繳費,物業並沒有權利停水電,需由水電的有關部門才可以停電,停水的。
物業只是代收電費,有許可權電或者停電嗎
11樓:供電專家郭衛國
1、如果供電企業和物業的協議,約定是替供電企業代收電費,則其沒有對使用者停、限電權利;但其可以根據協議內容,代替供電企業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對欠費超期的使用者進行催收、限電、停電措施,但其採取的措施必須是有手續,合乎規定的。
2、一般情況下不是上面的情況,是供電企業將電轉售給物業公司,物業再將電**給小區住戶,這樣物業對小區的居民就有用電的管理權,他們不但加收管理電價,還將其他費用也攤到電價中,並自定標準對使用者進行停、限電,這種情況是最不好辦的。
3、你想理清其中的關係非常簡單,撥打當地的供電服務**95598進行諮詢就可以了,這個**還有投訴功能。如果是小區自己管電,則可以通過居民委員會類的組織,要求物業將小區的電力管理權交當地供電企業直接管理。
12樓:歸陽輝
物業代收電費,一般不光代收電費,還負責小區內部的電路。
比如,你家的電出了問題,給供電局打**報故障,他們是不受理的。他們只和物業打交道。
所以,這事情就只能和物業說。
13樓:全科小圖老師
回答您好,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停水停電的。
您好,業主和物業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的,都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業主不及時繳納物業費,應承擔法律責任,物業公司有權要求業主繳納物業費,並承擔一定的違約金。但是物業公司無權採取斷水、斷電的措施。
物業代收電費且不出具發票,是否合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根本都沒發票 怎麼出啊? 電費是代 電力公司收的。而電力公司最多也出一張整個社群的發票!沒辦法給你啊!
15樓:
物業公司是待電力部門收取電費,電力部門只給物業公司一個總表的總的票。電力公司不是收費到終端的話只能是出整個小區的統一的大發票。您可以向物業公司要此發票的影印件,物業公司向您出具分割單就可以了。
電價問題請諮詢當地的物價部門,如果確實高,請到物價部門舉報。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以代收為由不出具發票,代收不是不出發票的理由,就算退一萬步他們也該跟電力公司要發票給你
物業代收水費能投訴嗎,物業公司代收水費,業主可以拒絕嗎
愛的路上我和 第一 物業通常是代收代繳,收費的標準,當地物價局都是有明文規定的,可以從當地物價局官方 查詢,第二 物業有亂收的現象應及時向物業溝通解決,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 主管部門舉報 第三 引申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 供電 供氣 供熱 ...
物業公司走了,之前欠的物業費還用交嗎
首先,你們小區大部分居民都沒有沒有交物業費,居然拖了5年之久。從一個側面反應了你們小區管理混亂,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肯定有一部分原因是由於 小區中的部分人員的素質不夠,引發大部分人長時間的拖欠物業費。如果有機會改善居住條件的話,建議您離開這樣小區 其次,...
更換物業公司後,前物業公司籤的合同還生效麼?有相關法律麼
城市老瓜農 從法理說,民事合同要遵循當事人主義,即合同只約束當事人。如果換了物業公司,而新公司與舊公司之間無其它相關約定,則新公司不受前物業公司所籤合同的約束。 合同還有效,但時效時截止至更換新物業的時間。 瀋陽三爺 則新公司不受前物業公司所籤合同的約束。 看業主與物業公司所籤合同,以及新舊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