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五到六級,單位永遠不能主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倒閉;七到十級,在合同期滿,單位是可以主動解除的。二,請你再仔細讀法條:七至十級殘疾職工。。。。。
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商醫療補助金。你無論續簽合同多少次,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單位都要支付"兩金",所以儘管放心好了。至於去留,不屬於法律問題,那要看你是否滿意單位收入和工作條件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企業狀況,好的話就要留啦,留的好啊
3樓:張士謙工傷律師
1、就你可能的傷殘級別回答吧,七級、八級如果當時不離開單位,以後離開單位,應當由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兩項待遇,而非一項。
2、根據地方規定,離退休時間越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越少,很多地方規定退休後就沒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上述兩種回答基本準確,
5樓:
《工傷保險條例》(***令第375號)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規定了,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職工可以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與單位的勞動合同;而單位不允許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職工可以提前解除或終止與單位的勞動合同;而單位不允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合同期滿時,允許起提出終止勞動合同。
但無論是五級、六級傷殘,還是七級至十級傷殘,離開單位時,用人單位都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只是有些省市規定,傷殘職工離開單位時,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每滿一週年,上述支付的「兩金」總額要遞減20%,至退休,不享受「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司法解釋
特特拉姆咯哦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 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 的。職工有前款第 ...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哪些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
工傷保險條例2019職工已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但在30天內因工受傷,請問用工單位可以職退員工嗎
不可以 但職工可以與單位協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規定。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