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的房產問題,關於離婚時房產分割時的問題

時間 2022-03-18 00:10:04

1樓:法邦網專家

如果有證據證明是你父母一直在還按揭款,對方就無權要求分割房子。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如果是結婚前買的房子,對方是沒有權力要求分割的!有證據證明是你父母在還款對方沒有權要求分割!

也不能這麼說!這隻能說是父母的一種贈送行為!還有對方說她也還款的!

當然也要拿出證據!空口無憑不是說還過就還過!法律要的是證據

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她的名字,你又證據證明還貸是你父母在承擔,那麼她就無權對該房屋主張權利.注意收集還貸出資憑證.

關鍵是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

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我父母還款是在其他地方,我們不同城市,當地銀行的存則算證據嗎

1、你妻子無權分割。

2、本案中完全可舉證證明,建收集相關證據。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子女離婚時應針對不同的情況對房產作不同的處理。

一、子女結婚前,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為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與子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或出資屬於子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結婚前,父母為子女購房或部分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給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則視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或出資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要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二、子女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結婚後,父母在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贈與一方的,那麼,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被贈與方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在司法實踐中,上述兩類情況中有一個須著重把握的難點,這就是父母「明確表示」的時間問題。這個「明確表示」,最好應當是在購房或出資之時,或者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作出,並且應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最有證明效力的證據形式是簽訂贈與合同並辦理公證。

如果父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後,或在子女離婚糾紛已經發生、準備離婚之時才作出「明確表示」,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權益。這種事後才作出的「明確表示」或事後才簽訂的贈與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採納。

三、子女結婚前以及子女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資一部分,其餘部分在子女結婚後自行支付或通過銀行貸款支付。這種情況,父母出資的部分按上述第

一、二種情況分別處理。子女在婚後自行支付或婚後通過銀行貸款支付的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按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銀行貸款未還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分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在子女離婚時如何處理的規定,著重強調了父母的意願,體現了父母「意思自治」的原則,同時也充分保護了子女配偶的合法權益。因此,父母在為子女出資購房時一定要充分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明確表達自己真實的意願,並及時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只有這樣,在子女一旦發生離婚糾紛時,才能做到未雨綢繆,使矛盾得以順利解決。

高西寧)

這個情況是你們結婚前的財產了看樣子!你妻子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關於離婚時房產分割時的問題 100

2樓:華律網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1、用他人身份購房物權法規定,房屋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權歸屬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購房雖然當時可能獲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離婚糾紛時就會直接導致房屋無法分割。2、買二手房未過戶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對於未辦理過戶手續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3、受贈、繼承未過戶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後未進行遺產分配,而該房屋的產權人也一直未變更。在這種情況下進行離婚訴訟,另一方就無法保護應得的權益。4、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

對於直管公房而言,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權;而自管公房,出於房屋資源管理的角度出發,產權單位往往只限定本單位職工才有權承租,並對使用期限會做出種種限制。

3樓:拼命考滿分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婚姻法新規: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援,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絡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絡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離婚如何分割按揭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此為婚姻財產分割的帝王條款,只要不與強制法律相違背,夫妻關於財產的支配約定都是有效的。

按揭房產的分配規則:一般分為三個部分,

1、一方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以及其個人償還的貸款部分是自然增值,並非投資收益,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雙方當事人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應平均分割。

3、未償還的貸款視為房屋所有人的個人債務,對方無權要求處分。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房產是不是夫妻婚前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如果是應該男4,女6,如果不是還需要更進一步協商

5樓:

這個是婚後買的就比較尷尬了,因為婚後的財產都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女方父母出資的70萬也是算在夫妻雙的,要是這些發生在婚前,那這個還好拒絕。

如果房產增值了80萬我覺得補償40萬也能接受,反之增值多少就補多少。 個人建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6樓:我的幸福就是陪伴著你

協商解決,誰先提出離婚的?協商不成法院不判離婚的。

7樓:實事求是

可以拒絕。協商。協商不成可起訴。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拒絕的!增值產生的資產只能協商解決啦!

離婚時房產如何處理。

9樓:法律公開課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問題絕對是離婚後的頭等大事,那麼具體怎麼分割?法律對此有何規定呢?我們來聽聽陸律的講解。

10樓:天外江湖

婚姻關係如果出現夫妻感情破裂,那麼對於婚姻關係來說最重要的問題有兩個,一個就是小孩的撫養問題,另一個就是夫妻財富的分割問題。而財富關係中,極為重要的一個房屋的問題,現在就婚姻中的房產問題作一個說明。

對於婚前購買的房產,依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婚前的財富不因婚姻關係存續的時間長短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富。筆者就曾碰到過有當事人諮詢,問婚前購買的房屋,不是結婚十年後就會變成夫妻共同財富。其實這種制度只有在國外的法律中有相關的規定,而在中國的法律中對於房產這一塊是沒有這種規定的只有在軍人退伍時的復員費以及自主擇業費等,會因為夫妻存續時間不同而分割數目有不同。

當然,如果夫妻雙方約定那又另當別論。

婚前單個人租住的房屋,婚後以夫妻共同的財富購買了雖然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還是會認定為夫妻的共同財富。一方婚前按遏購買的但是主要是以婚後夫妻雙方的財富進行還款的就還款額度內,離婚訴訟時可以要求分割,但並非對房產的分割。

現在越來越多的父母在小孩結婚時贈送房屋,兩人戀愛期間但沒有拿到結婚證前,如果送小孩房屋,那麼就是誰的小孩誰疼,父母贈送的房屋就是小孩的個人財富,當然父母說明是贈給兩個人的除外;如果是拿到結婚證後,那麼贈送房屋就是小孩夫妻的共同財富,這就是婚後一家親,當然如果父母說明是單獨贈給自己小孩的除外。

很多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會得到遺產房或得到朋友親人贈送的房產,對於這種房產法律一般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富,如果遺囑或贈送人明確是給個人的除外。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是夫妻的共同財富,離婚訴論時分割有一個原則,那就是雙方對夫妻共同財富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置: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彌補;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有的夫妻離婚時,面臨著按揭房的分割問題,按揭房屋到底如何分割?

1婚前買房,婚後還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後還了部份按揭,離婚時如何進行分割?這種情況下,該房屋的產權歸屬是屬於婚前購買者的但是就婚後還款部份,以及婚後還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為夫妻共同財富進行分割。

2婚後購房,共同還按揭。

這種情況下,該房做為夫妻共同財富進行分割,一般是這種房產處置是歸誰所有,就由誰歸還銀行按揭貸款,並且在法院的判決中,按揭貸款的利息是不予計算的雖然該利自息會實際發生。

3婚後以婚前個人財富購房。

這種情況下,該房仍依照夫妻共同財富來進行處理,但是處置前需先減去購買該房產的婚前個人財產的數額。

多處房產離婚時怎么分配,多處房產離婚時怎麼分配

一般情況下 一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仍屬其個人所有。二 男方婚後購買的房產不論登記的男方的名字還是男女雙方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如果能就房屋的價值達成一致意見,在一致同意價值的基礎上進行分割 如無法達成一致,可委託評估機構評估價值後進行分割。您好 根據您...

離婚後房產問題? 100,離婚後房產問題

這個房產是你們離婚以後女方單獨購買的,且登記在他個人名下,你很難主張權利。所以說為了買房子假離婚還是有風險的,你們是在離婚後買的房子,房子也在女方名下,雖然你們離婚後沒有分開住,同居在一起,但是你們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你現在要把房子拿回來,那是幾乎不可能,只能你們自己協商,法律是不會保護...

離婚後的房產問題急!高人指點,急急急!!! 關於房產問題。。。

這就是涉及到法律上所謂的程式上的公平而實質上不公平的現象。妻子要想要回自己的那份財產可能很難。一是收集證據很難,二是法院和對方當事人會認為,其父告他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去主張權利?就相當於你預設了他們才是財產的主人。三是你不是那場官司的當事人,你沒有上訴申訴權。法院我認為有一定的錯,那就是房屋首先是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