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付馬
這就是涉及到法律上所謂的程式上的公平而實質上不公平的現象。
妻子要想要回自己的那份財產可能很難。一是收集證據很難,二是法院和對方當事人會認為,其父告他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去主張權利?就相當於你預設了他們才是財產的主人。
三是你不是那場官司的當事人,你沒有上訴申訴權。
法院我認為有一定的錯,那就是房屋首先是你和丈夫的共同財產,然後才涉及其他人。二是房產證登記的是你丈夫的名字,應該是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財產,他父親出錢了也不應該享有財產權,除非當初你們對購房有約定房屋是他與他父親共有。父親對兒子買方進行支助,要麼是借貸行為,兒子到時候還錢,要麼屬於贈與行為,送給兒子。
所以不該有產權的。
像上樓說的,找律師告他們惡意轉移財產,但收集證據很難,困難是比較大的。
你們結婚有8年了嗎?婚姻法規定房屋要結婚8年後才能算共同財產
2樓:利箭
如果有證據證明房產是你前夫故意轉移財產,可以申請法院再審,或者提起上訴(在上訴期內),否則,你的權力很難得到法院的認可,從你說的來看,法院的判決確實有點問題。你最好在當地請律師幫你**這個案件。
3樓:宮裳珈羽
找律師,告他們惡意財產轉移
急求高人指點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4樓:石頭
請問孩子有多大?在婚期間你們的債務關係,財產都是共有的…但她有外遇有錯在先…所以財產分割會偏向你
5樓:燒焦的火柴
1、只要房子是結婚登記後買的,不管房產證上是寫誰的名字,房貸是誰出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2、他父親生病住院,喪事打理都是作為你一個女婿所盡的義務,你不能提出要求返還。
3、外遇簡訊的證據只能證明你們夫妻的感情確已完全破裂,可作為分割財產時對方有過錯的參考,但不一定採納。
4、孩子多大了,如果孩子已經2歲以上,多和你一起生活,判給你的機率比較大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各情況你要拿到十足的證據,到法院舉證,
這樣法官才會輕向你,。
7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按照下列標準區分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進行分配,法律依據是《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急急急!!! 關於房產問題。。。 5
8樓:瀋陽三爺
協議時具有法律效應的。
你可以起訴要求男方協助辦理過戶。請務必妥善儲存離婚協議。法院受理後,即使法院通知不到當事人到場,那麼法院超過時效性也會判你勝訴。然後你拿法院的判決書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辦理房產證,因為現在統一辦理的時候你不辦理,之後單獨辦理會很麻煩的。你們離婚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雖然合同名字是他的,但是這不屬於共同財產,只屬於你個人財產。但是一般來說,合同上是他的名字,現在辦理產權證要辦成你的名字需要他的協助,去辦理一個更名手續。
你們既然有子女,先好好和他說,希望他看在子女的份上協助你辦理一下更名手續,如果他不配合的話那麼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房子的產權問題。其實如果他配合的話不會很麻煩。還有就是你可以拿著你們的離婚協議先找找你們村辦理產權的地方說明情況,看看能不能直接辦理成你的名字。
你們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用擔心
10樓:匿名使用者
將協議交由小康新村村委,要求按照你和子女的名義辦理。如不成,辦理了房產證後起訴男變更房產證所有人。順祝吉祥於西寧
11樓:南京物業顧問
對於房子本身是在離婚前購買的屬於共有財產,又因為在離婚協議上表明房子歸你和你們的子女所有,那麼他就應該有義務協助你辦理房產證,對於離婚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在協議上有簽字有其他你前夫的身份證明,最好還是試著去和他取得聯絡協助你辦理房產證,如果不合作就到法院申請協助了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糾紛,請各位高人指點,急,**等!
12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你的問題:
第一夫妻離婚財產與子女無關,
第二你可以讓法院先保全你們夫妻兩的財產,然後在讓法院進行個人財產全面評估,當然當事人能提供相關資料越多越好.
第三對方的帳號等資訊法院是一查就能查詢出來的,包括他的銀行和時轉帳提現金等等業務也能一清二楚,法院當然受理調查,這是法院應該做的
13樓:再不瘋狂就就就老了
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子,專業人員出的主意更有用。
我現在有一個關於離婚的問題想請教高人指點一下,
14樓:匿名使用者
1 房子是老人贈與你姐夫妻兩人都有一半的所有權.
2 關於補償的說法婚姻法當中規定在二人離婚時違背了婚姻法的忠誠義務的一方應該少分或不分,應該來說是姐夫違背了婚姻法的忠誠義務.
3 你家在哪?房子多少錢?房子很便宜的話,條件可以.
自古百姓不愛打官司,對誰都沒有好處,雙虧.但是你非要爭口氣,起訴他的話一定能勝訴,錢物你姐能得五分之三,再結合對父母贍養情況.別忘記你姐夫離開的這段時間掙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十萬的話2萬元少了點,跟他打官司吧!
祝好運!
15樓:西安高珩律師
1、房產如果是男方父母在婚前為子女結婚購置的,則該房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法律沒有規定什麼補償,如果有證據證實對方存在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同時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要求照顧無過錯方。
16樓:天津市劉律師
1-房子問題-當初結婚時候父母為她們買了親戚的一棟房子,但是至今沒有過戶.但是有份協議證明購買了此房給兒子結婚使用.關於房子的所有權該怎麼劃分.
:如屬婚後獲得財產,則獲得實際價值一半的補償。
2-關於補償的說法具體法律如何規定,應該來說是姐夫違背了婚姻法的忠誠義務.
:如有證據證明其存在過錯,則分財產時法院可判決適當少分。
3-我姐夫回來現在提出的協議離婚條件是1--同意給2萬塊的補償款 2-房子可以給我姐姐再住3年 根據目前的情況分析是答應協議的條件還是到法院起訴會更有利呢! 如果起訴離婚的話大概結果會怎麼樣?
:如房產是對方婚前獲得,則離婚後無住處,對方給適當困難補助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說的情況。具體問題房子沒有過戶對你姐姐不利。很難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議離婚。
離婚後房產問題? 100,離婚後房產問題
這個房產是你們離婚以後女方單獨購買的,且登記在他個人名下,你很難主張權利。所以說為了買房子假離婚還是有風險的,你們是在離婚後買的房子,房子也在女方名下,雖然你們離婚後沒有分開住,同居在一起,但是你們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你現在要把房子拿回來,那是幾乎不可能,只能你們自己協商,法律是不會保護...
離婚後房產的支配問題
貫餘 都不知道怎麼說了。說是你在乎她,何苦要離婚,既然不在乎,你都淨身出戶了,還外加一條幹什麼。真想這樣,同意一樓的說法,而且這房子算是你們夫妻共有財產,你一個人說的也不算,如果說是真的要求你不要存款和其他的東西,你的妻子也同意房子歸你支配的情況下,你倒是有處理房子的權利,反之沒有。還有,你把所有的...
急!離婚房產分割問題,急!離婚房子分割問題
二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婚姻法 司法解釋 二 的規定也是如此的。三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