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後的問題,工傷認定後的後續問題諮詢

時間 2022-02-28 04:25:24

1樓:輝明伍

**期的醫藥費都該報(但必須是屬**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這方面法律沒有硬性規定,通常是滿足**為原則。單位稱:「工傷醫藥費報銷必須一次報完」,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如果要一次性報完,這不將支付醫藥費的付擔讓傷者承擔嗎?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更不合法。如果要一次性報,那麼,單位應先行墊付,待**終結後,再由單位向社保部門一次性申報,這樣也可以。

總之,不能讓受工傷的勞動者本人來承擔報銷前的醫藥費。

2樓:ぇぅ走一步

我們這邊報銷保險時沒有規定必須一次報完,因為有些受工傷後,還存在複查或是後遺症。只要將繳費的憑證儲存好,也沒有時間的限制,積累到一段時間報銷就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認定工傷啦?拿到工傷認定決定了嗎?工傷等級?

4樓:愛死我的妻

你的問題解決方案如下

(1)辦理完工傷認定後可拿工傷認定書要求單位報銷所有醫療費用,如果有工傷保險,就在工傷保險**裡拿。

(2)如果以後還需**,可要求單位出面**,如果單位不執行,可到當地仲裁委進行仲裁,要求法院進行執行,期間停工留薪費用按原來標準支付。

(3)如果現在達到工傷鑑定標準,可進行工傷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級別,要求單位一次性支付你所有費用,包括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前提是解除勞動關係。

(4)還可以等**全部完成再工傷鑑定,根據級別得到相應賠償。如不解除勞動關係可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詳見工傷保險條。。。。。。祝你順利

工傷認定後的後續問題諮詢

5樓:匿名使用者

1、你已經認定為工傷,那就應該確定了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滿如果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沒有申請延長的,停工留薪期滿就應該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沒有規定3個月鑑定,還是6個月鑑定,還是一年鑑定,只要是傷情相對穩定了,不需要**了(取固定物除外)就應該申請鑑定。

但是,沒有取釘,有的地方也可以做鑑定,有的地方不可以,要等取釘後才能做鑑定。所以,你可以在停工留薪期滿時提出鑑定申請,然後聽從當地勞動部門的具體安排。

2、如果你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想讓你上班,你不想去可以不去。如果停工留薪期滿的時候,公司讓上班,你如果沒有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話,你就應該上班了,如果不能上班,需要有醫生的休假診斷證明,而且,在這種情況下的休假不是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了,通常是病假待遇了。只有天津規定: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鑑定結論之前,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單位支付。

3、如果你尚未取釘停工留薪期上班,二次手術取釘仍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並且個人認為也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6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取出內固定後鑑定!出院按醫生醫囑休息滿了必須上班!二次手術算工傷是一次的延續,二次住院享受同樣的工傷待遇!

7樓:況驪豔

你好,按你的題目我回答如下:1、傷殘鑑定一般在取出內固定後3個月,在病情穩定後向向你所在地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鑑定。你可以按照醫生建議等二次手術之後病情穩定了在去要求鑑定。

2、這個問題要看你工傷醫療期和醫院建議修養時間為依據,如果你尚在醫療期或修養期完全可以不去公司上班,公司仍需支付你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至於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對你誤工費的賠償後是否還能拿到停工留薪工資的問題,各個地區操作不一,請問你是哪個地區的?

3、二次手術問題,如果醫院能夠明確診斷為第一次工傷而引起的後續**,依舊按工傷待遇處理。

關於工傷認定的問題

8樓:小島說保險

這5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符合下面的規定,可以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0樓:沭陽鄭律師

1、及早申請認定工傷,你受傷時在場工友可為你證明受傷情況、勞動關係、收入情況;

2、出院紀錄你可到醫院要求影印出院紀錄、用藥流水賬、出院證明加蓋醫院公章;

3、工資發放過低,對你不公平。

4、工傷認定後,再對勞動能力等級進行鑑定,之後會有一系列法定補助金。

11樓:

用其他的途徑證明你的勞動關係,比如工作證、工作服。病歷資料再到醫院病案室影印,蓋上章。再找幾個工友做證人。

工資問題只能認定為工傷後再能談,在崗和不在崗工資是有差別的,如果你不是工傷,但你受傷沒上班,而有的錢只能是在崗職工才會發,說不定發你1/3工資又合理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認定工傷,如果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也可以通過其他證據來證明,如工作服、工作證、單位的辦公用品、同事等。可以申請勞動保障部門取證,但通常需要自行提供證據。工傷期間,工資按正常標準發放。

13樓:毛巾小律師

可以提供其他與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明。北京王律師

工傷認定中遇到的問題!!!

14樓:法律快車專家

你好,如你能證明你申報工傷的時間在一年內,就是相關證據欠缺,不影響時效。如你對勞動部門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確認工傷。

工傷認定後的後續問題諮詢,工傷認定下來後,還需辦什麼手續

1 你已經認定為工傷,那就應該確定了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滿如果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沒有申請延長的,停工留薪期滿就應該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沒有規定3個月鑑定,還是6個月鑑定,還是一年鑑定,只要是傷情相對穩定了,不需要 了 取固定物除外 就應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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