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
這時,要等半年以後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式一般會經歷1-2年的時間。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樓:
您好!不想離婚一般可以拖六個月。通常第一次起訴離婚,法庭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庭會判決不準予離婚。
如果您堅決要離婚,可以在六個月以後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後,法庭還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庭會同意離婚,出具准予離婚的《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謝謝閱讀!
3樓:
看對方會不會起訴你了
我老婆要離婚,我不想離婚,這樣能拖多久
4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
這時,要等半年以後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式一般會經歷1-2年的時間。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5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一下我是男,老婆要離婚,我不想離,給我查一下是不是我就離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阿彌陀佛。。。你這想法太怪了,放的下才拿的起,你永遠抱著個破罐子,還怎麼再有手拿漂亮的花瓶啊。。。再說了,男人40才最有魅力呢,你還是沒開放的花蕾呢,你準備和她一起耗費青春嗎?
塞翁失馬,焉知禍福,放了吧,有很好的生活等著你呢,你一頭紮在這裡,會錯過明媚的陽光的。。。
7樓:
我能體會到你的痛處,但是,人變了心。有些事情是無法挽救的。即使你留住她你們也不一定會幸福。
女人有的是,不合適就換。也許哪天她後悔了沒準還回在找你的。強扭的瓜不甜啊。
就是你能託五年,有能怎麼著。五年的痛苦你熬的過來嗎?做男人要乾脆些。
她都這樣了不要再留戀她了,有句話,最好的不是最合適的,最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找老婆誰都願意找漂亮的,但是你想想跟你合適嗎。她會心服嗎,她心氣高者呢。
想開些吧。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啊那隻能是把她給哄住了
想放設法地討好人家了
直至她把離婚的念頭打消了
哪怕只是暫時的
要不那隻能是聽天由命了
9樓:
別浪費時間了,抓緊時間找下家吧。
10樓:太空電瓶
變心的女人是很難留住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最佳辦法就是每個月纏她幾天,當然要他高興的方式,向旁人和鄰居證明你們婚姻的存在。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 怎樣, 只為了孩子, 也不離婚、
患難見真情...
13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能好聚好散,寬容點對待,你如果對她好的話她會和你離嗎?你為什麼不反省自己?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老婆要離七婚我不想齒蟲
不想離婚可以拖多久
15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
這時,要等半年以後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式一般會經歷1-2年的時間。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6樓:叢桂花申女
您好!不想離婚一般可以拖六個月。通常第一次起訴離婚,法庭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庭會判決不準予離婚。
如果您堅決要離婚,可以在六個月以後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後,法庭還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庭會同意離婚,出具准予離婚的《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謝謝閱讀!
17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應該被動的等待,或者選擇拖延。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
第二,如果對方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不是提問者選擇拖延,就能夠影響法院的判決的。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8樓:匿名使用者
兩年分居即離婚了,也不要太拖沓,實在不行就離了。
19樓:娜娜闖天下
最多三年,三年之內他不和你見面。到時婚姻自動,解散
我不想離婚,最長可以拖多久
20樓:李華陽律師
1、如果你不想離婚,就不能採取拖的辦法,拖非常被動,效果不好,並且不能達到目的。
2、如果對方已經訴訟,你就應當積極想辦法不讓法院判決離婚。
3、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就是夫妻感情破裂,你想辦法找你們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
2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生效後對婚姻有明確規定,那麼拖著不離婚最多可以拖多長時間?一起來看北京家理律師的解讀。
22樓:神帖來自ip讜
放心,出了2年不同居外,強制離婚的證據基本抓不到。不同居也不能充分證明就是感情破裂,這事不好說,他指出的一切非實質證據你全否認對方也沒辦法,放心。
我不想離婚我該怎麼做,可以拖多久
23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幾乎不會判決離婚。
這時,要等半年以後第二次起訴,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式。綜合來說,走完兩次程式一般會經歷1-2年的時間。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4樓:三青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包括協議離婚、起訴離婚兩種形式。
起訴離婚,如果存在《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的。如果不能存在《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後的判決後的6個月後,可以第二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
所以,如果對方堅持要離婚,即使您不想離婚,通過兩次起訴也可以實現離婚的。兩次起訴,快些的話,可以在一年內完成;慢些的話,可以在兩年內完成。
我建議,您可以改變主意,不要在想著拖延了,最好能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離婚,既節省夫妻雙方的精力,又能在最大程度上維持彼此之間的理解。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我還沒和前夫離婚,因為他不想離,所以目前還拖著,但我現在遇到了我
臭啊頭 說明還是沒有那麼的真心跟你過,有一點,你還沒離婚所以不能稱之為前夫,他還不願意跟你離婚說明還想過下去,請問你們有孩子嗎?如果有的話,不到萬不得已時不建議離婚,成年人誰離開誰都可以過得很好,可孩子就不一樣了,不管孩子跟誰都會缺愛。你說你現在遇到真愛,他都不敢公開你的存在,說明還是沒有那麼的真心...
我老婆想離婚。但是我不想離婚。怎麼辦
臨江林區基層法院 我不想離婚該怎麼辦? 你老婆如果鐵了心的想離婚的話,那你是沒有辦法的,你再跟他談一談,他是有東西不滿意,還是真的真想離婚了。 大明 關鍵要看你們雙方感情破裂沒有,並有證據證明,這才是離婚的條件,協商或訴訟解決了,必要時聯絡當地專業律師詳談幫助。 仍有一次 既然你老婆想離婚,那麼她是...
如果不想離婚該怎么辯護啊,如果不想離婚該怎麼辯護啊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