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經過審理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感情沒有破裂不會判決離婚。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2樓:匿名使用者
要證明夫妻之間還存在感情,這才是重點。所以不能又吵又喊的,只要能證明夫妻間存在感情一般都不會讓離的。但是如果對方能證明夫妻之間已不存在感情,就很難打了,無論另一方是否首肯,一般都是判離的。
3樓:寧靜灣裡的小魚
就說還愛著對方,捨不得他,講很多的情話,兩個人是彼此瞭解以後結婚的,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對方是一時之氣,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一般第一次法庭都不會判離婚。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離婚抓住一點就是彼此還有感情,,,
第二次起訴離婚,我不想離婚該怎麼辯護
5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對方當事人已經持有足以證明雙方婚姻關係的情形,符合婚姻法32條規定的,應當判決准予離婚的情形,且對方堅持離婚,那麼人民法院必定判決離婚。如何辯護都無濟於事。
如果並非上述情形,那麼當事人應當努力向人民法院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並儘量在庭審之中,以真情打動對方,目前看,這是最好的挽回婚姻的方式。
如果問題所描述的情形是第二次起訴,而非第一次起訴的第二次**,且對方堅決要求離婚,那麼這種情形下,司法實踐之中也符合人民法院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應當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情形,再努力也無濟於事,對方去意已決,當事人應當努力從這個痛苦的漩渦中掙扎出來,迴歸正常生活,嘗試開始下一段感情。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有婚姻法32條規定的,應當判決准予或不準離婚的情形,不得因當事人的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3、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界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徹底破裂,應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夫妻關係現狀、離婚原因、有無和好的可能等各個方面綜合判斷。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32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具體意見》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2條
6樓:
好好的日子不過啊幹嘛總是想離婚呢我覺得,應該是女方出的問題還是男方出了問題,自己心裡應該很清楚。
女方不想離婚,**怎樣為自己辯護
7樓:無力言說
只需要說不同意離婚就好了,不過離婚一般涉及財產分配、小孩撫養問題,這兩點你得考慮
8樓:
表明夫妻間還存在感情,不同意離婚即可
我老婆起訴我離婚,馬上**了,我該怎樣在法庭上辯護我不想離,只想讓法官一審不要判決離,給我點時間去
9樓:深圳遊濤律師
1、女方有證據的,判離機率大;
2、可在庭上表示悔過並堅決不同意離婚。
我與丈夫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多已上訴離婚因不識字想讓姐**辯護該怎麼寫委託書急
10樓:george阿榮
讓你姐姐幫你寫一份授權委託書,你在上面簽字按手印就可以了!
離婚我想為自己辯護請幫幫我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先和女方協商解決,我們國家可以協議離婚,只要雙方意思都是自願離異的或達成,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不成。你就可以以離婚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我國《婚姻家庭法》:女方違反了夫妻間應該互相忠誠的義務,應給予一定製裁。《婚姻家庭法第32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卻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下面幾項我就不說了。她已符合這一項。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問題:我國〈婚姻家庭法〉第37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達不成是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你可以以她沒進到做妻子和母親的義務為由向法院申請要求兒子的撫養權,當然你自己首先應具備能夠撫養孩子的能力及經濟問題。
還會涉及到你們財產處理的問題。
另外你說的大頭貼一般不可以做為證據,因為大頭貼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更何況在一塊照個像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啊。由我個人觀點來看:反對女子做出這樣的事,這是非常可恥的。
更何況自己有夫有子,有損社會風氣。
12樓:夜_暖暖
可以,先和女方協商,都談的好就可以協議離婚。
如果有分歧,起訴到法院,第三者並不是離婚構成的要件,只是用來說明夫妻感情不合,而哪方過錯大一些的因素,還有對於孩子未來的成長環境考慮。
找個好點的律師,如果你向要孩子的話
另外大頭帖並不能成為證據
女方向法院起訴 要求男方離婚 男方也想離婚 男方有沒有必要自己去請一個律師 為自己辯護
13樓:楊文戰律師
雙方有沒有爭議呢?如果都同意離婚,在財產侵害和孩子撫養權問題上也沒有爭議,男方請不請律師都無所謂。
如果有關鍵問題爭議比較大,男方又沒有足夠的把握,有律師幫助,機會可能會更大一些。
14樓:安徽律師團1團
如果男方想爭取更多的權益,最好還是請一個律師,以便自己活得孩子的撫養權和夫妻財產的分割
15樓:
關鍵要看你需不需要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方面要不要爭取,如果你需要的話,最好是請一個專業律師,因為你畢竟對婚姻法的規定不熟悉,你自己有什麼樣的合法權益,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去維護。最好請一個律師,花不了多少錢,在財產方面多爭取點就划算了。
16樓:
個人認為 如果想在撫養權、財產分割等方面 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請個律師 或者 去律師事務所諮詢
都是有必要的
我不是律師,但是我想在法庭上為朋友辯護,這樣可以嗎,就是一個離婚案件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你可以公民**身份出現,但你朋友也必須得出庭,因為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必須出庭。
這個問題,你可到「問`法`網」這個專業的法`律`網`站問問那裡的律`師,都是免費解答,希望他們能夠幫到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不可以的,沒有辯護資格更達不到辯護水平。這不是小事。
19樓:北京刑事律師趙正彬
你可以用公民身份為你朋友出庭**訴訟,但離婚案件因為涉及當事人身份關係,本人應親自出庭,另外,這是民事案件,是**,不是辯護。
20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一個公民都是可以的。
21樓:柏律師
訴訟是一個很專業的法律程式,而且對出庭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較高,最好找一個委託**人,否則
1.佔用自己的時間
2.由於不瞭解仲裁和訴訟規則勝負不一定
3.賠償數額一般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離婚方面的法律援助!
如果離開家人,我該怎么做,如果離開家人,我該怎麼做?
其實現在的選擇,是為了將來能夠更好,不過誰也不知道現在的選擇是不是正確的,不過你認為有文憑就是為了虛名,其實不是這樣的,現在的社會,到處都要學歷,無論做什麼,都是要學歷,如果有學歷,有些機會就有可能得到,如果沒有學歷,就會錯過很多,其實你現在覺得很受不了這種生活,那也只是你現在的習慣而已,等到你堅持...
我不想散夥啊我該怎么做,我不想散夥啊我該怎麼做?
單方面的不叫愛,孩子,那叫單戀 失去尊嚴的女性從不迷人 寧可驕傲的流淚,不要卑賤的馴服 何況,貌似根本不值得 這幾天不要給他 和簡訊 如果他真的愛你 過一段時間他會回過味來找你的 如果他不愛你 你老纏著也沒什麼用 最後受傷的只是你 世界上你離了誰都能活下去 路是自己走的 如果他不愛你 你要做的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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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的對ta好,當然在不損壞自己的利益下。注意細節,讓ta習慣這種情況,然後再離開,看他什麼感覺什麼反應,再自己定奪 這個方法比較不保險也是個方法 人都是這樣的,越對他好,他越不在乎。細節很重要,投其所好,有自己的特色,才能讓他記住你。順便問一句,你愛的是男是女?給自己一個期限,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