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三月患癌,丈夫起訴離婚,此事到底是誰的錯

時間 2022-02-09 14:55:26

1樓:國風講壇

一、新婚妻子婚前就自知已患癌,依然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結婚。不告知對方自己身患絕症的情況就與之結婚,是一種欺騙行為,嚴重地說是一種騙婚行為。《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如果有其中一人患有醫學禁止結婚疾病,婚前還沒**,婚姻是無效的。

如果妻子婚前就患有醫學禁止結婚的疾病並且隱瞞對方,就算是結婚後婚姻也是無效的,《民法典》的第1053條裡也講到: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婚前如實告知對方,如果沒有告知,對方有權利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所以,如果是女方在婚前明知已身患癌症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隱瞞對方並與之結婚,那麼,這種行為不僅是不道德的,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就算是結了婚,婚姻也是無效的。

那麼,這樣的情況下自然是女方的錯了,男方有權利申請撤銷婚姻。

二、新婚妻子婚前一直不知道自身情況,婚後才意外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如果女方在婚後才意外得知自己患上了癌症,就不存在女方為了結婚而故意隱瞞自身疾病的說法,不存在欺騙行為,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男方是無權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的,除非女方同意解除雙方婚姻關係。所以說,男方在婚後得知妻子患癌的情況下,如果只是為了一己私慾而急於撇清與新婚妻子的婚姻關係起訴離婚,從道德的層面上來說是極其不負責任、太過冷漠自私的行為,從法律上來說就算起訴離婚也是不予支援的,畢竟女方並無過錯,法律也更傾向於保護弱勢婦女。

那麼,這種情況下,男方是有一定過錯的。

新婚才三個月,本是新婚燕爾、甜蜜恩愛的時候,倘若是因為女方患癌就得鬧上法庭起訴離婚,這隻能說明了一個很現實的道理,那就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其中的是非對錯在現實面前似乎並沒有那麼重要了,畢竟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一種生存的本能,我們不好太過苛責他人,只能說願人間多點溫情,少些悲劇。

2樓:喵星人敘事

剛結婚不久,妻子患癌的情況下,丈夫居然起訴離婚,這個男人一點情意都沒有,心裡想的只有利益,怎麼說才剛結婚,兩個人已成夫妻,妻子沒有換來幸福生活,自己還要經受病痛的折磨,生活對於妻子來說已經算是很悲慘的了,而丈夫還在再「踩一腳」,這個落井下石一樣。這樣的男人應該受到譴責。

像他們這些情況,如果丈夫起訴到法院,一般法院也是會駁回的,因為這些事情沒有什麼糾紛,甚至丈夫要起訴離婚的立場和原因都找不到,事實是妻子生病,丈夫薄情。兩個人誰對誰錯一目瞭然。

題中的這個丈夫連面對艱難的勇氣都沒有,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這也算一種運氣。經過這次事件,即使男的離婚了也沒有人願意嫁給她。因為這樣的人不應該擁有愛情和婚姻。

3樓:浪華

新婚三月患癌,丈夫起訴離婚,此事到底是誰的錯?

4樓:霄瑤

我覺得如果女方隱瞞病情和男方結婚的話那就是女方的錯。如果女方不知情婚後查出癌症,男方因此而離婚,拋棄女方就是男方的錯。

5樓:佳音

我認為他們雙方都有錯,這位妻子不應該在婚前隱瞞自己的病情,而丈夫在結婚之後,也不應該因為妻子隱瞞病情而選擇拋棄她,因為這是妻子最需要他的時候,所以他們兩個人都有錯。

6樓:有常

我認為誰都沒有錯,因為妻子是在結婚之後一個月後才被診斷出患癌,而丈夫認為妻子是故意隱瞞病情,所以才起訴離婚,這樣看來,其實都沒有錯。

7樓:取個名都好難

雙方都有過錯吧,雙方結婚前沒有經過嚴格的婚檢程式,這是對兩人的婚姻不負責任,其次男方在知道女方癌症之後,選擇離婚在道德不正確,沒有共患難的意識,

8樓:風無痕

我覺得妻子有錯,妻子不應該隱瞞自己的病史,在婚前的時候就應該坦白一切,而不是等到婚後才告知對方,這樣很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

9樓:匿名使用者

誰都有錯。其實現在有婚前健康檢查,或許可以查出是否健康。妻子生病就拋棄,想必也不是真愛。

10樓:歡兔子愛蘿蔔

疾病。它讓剛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輕人對生活和婚姻失去了該有的朝氣和勇氣。

11樓:咩咩愛娛樂

當然是丈夫的錯了。妻子在婚後盡心盡力侍奉公婆,照顧家庭。不能因為妻子得了癌症就想拋棄她。

丈妻之間理應互相扶持,妻子生病了更需要丈夫的關心和照顧,而不是一紙婚書,丈夫這樣做太自私也太不負責任了。

12樓:永遠做個孩子

這件事情是做丈夫的錯,根據法律規定,麗芳是在結婚半年後被確診患上癌症,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發生重大疾病,在婚姻期間存在著重大疾病,夫妻之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丈夫的違反了這個義務,而且也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就是一個冷漠無情的人

13樓:丶

起訴離婚的點在於雙方沒有在婚前進行體檢,導致讓丈夫覺得對方是在隱瞞自己,這件事沒有對錯,如果真的相愛,那麼丈夫會陪著妻子,如果不愛了,就離婚。

14樓:醫學生與大學生活

我覺得是丈夫的錯。首先,女方新婚前並不知道自己身患癌症,故女方並不是故意的,其次,丈夫知道女方有病後要求離婚,這是不仁不義之舉,女方本以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之中,還有受到來之丈夫的拋棄。

妻子患癌丈夫起訴離婚被駁回,被駁回的理由是什麼?

15樓:明姐我最大

浙江岱山有一男子與其結婚七年的妻子起訴離婚,離婚的原因竟是妻子被查出患有宮頸癌。在經法庭調解無效後,該男子的訴訟被岱山縣法駁回。這位男子的做法想通過離婚的方式來擺脫夫妻義務,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所以他的離婚申請是不會被通過的。

一、擔心受累欲離婚浙江岱山一名30歲男子李某在2023年與其妻子相識,兩年後結婚。婚後雙方感情和諧。2023年,妻子劉某被查出患有宮頸癌,醫生給出的建議是放療和中醫療養。

整個**過程需要花費高昂的**費用及漫長的時間等待。丈夫李某在面對高額的醫療費用內心逐漸發生變化,他覺得妻子拖累了自己。於是對妻子的病情置之不理,後來更是藉故與妻子爭吵,直到2023年7月,二人開始分居。

2023年3月,丈夫李某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被岱山縣法院駁回,同年10月,李某,再次以同樣的理由提出離婚申請,再次被駁回。

二、須盡義務法院認為,李某和妻子劉某並沒有存在感情關係上的破裂,而李某僅僅是通過這種方式來擺脫夫妻義務。岱山縣法院多次對該案進行私下調解,並希望若二人離婚後,丈夫李某能夠在經濟上做出一定的資助和補償給患病妻子劉某,可此建議遭到了李某的拒絕。法院認為,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秉持互尊互重,履行相互扶養義務。

丈夫李某想通過離婚的方式來逃避相應義務,這種自私自利的行為顯然是背離《婚姻法》的。《婚姻法》第二十條有明確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撫養一方若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等情況,另一方必須要主動承擔撫養責任。此外,《婚姻法》中還有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患病或無獨立生活的能力,有撫養義務的配偶拒撫養,情節惡劣可構成犯罪。

從以上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出這位丈夫李某屬實是自私自利的代表,好在法律不會容忍任何一個企圖逃避責任的人,對他的妻子劉某來說,通過此事也看清自己的丈夫,至於後期**的費用可申請當地的貧困補貼,依靠救助。

16樓:珍惜擁有的

因為丈夫知道妻子得癌後就起訴離婚,但他是想擺脫照顧妻子的責任,所以法院才會駁回起訴原因,作為一個男人又是一個丈夫,妻子身體好時辛苦跟著你,生病了最忘恩負義,這種男人不要也罷,就算留住他也不會好好照顧,因為他已經沒有良心了。

17樓:霄瑤

被駁回的理由是,妻子正在患病期間沒有工作能力。也不能負擔起昂貴的醫療費用。作為丈夫應該同患難,所以被駁回。

18樓:孫曉晶

被駁回的理由是,雙方的婚姻是建立在好的感情基礎上的,而且婚後妻子將公公婆婆照顧的很好,現在離婚不利於妻子的病情恢復,並且女方不同意離婚,夫妻有互相扶持的義務。

19樓:生活小當家沐染

法院認為夫妻雙方應該互相扶持,互相幫助。所以對於丈夫的這種自私的行為,法院是不許的,才駁回了他的起訴。

20樓:雪兒歡樂多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夫妻雙方有一方的重大疾病沒有經濟**。是不可以拋棄的。所以妻子患癌丈夫起訴離婚被駁回。

21樓:風無痕

理由是,他們兩個人是自由戀愛,婚後妻子盡心侍奉公婆,照顧家庭並沒有做錯什麼。且考慮到妻子的病情,如果離婚會不利於**,所以被駁回。

22樓:神秀娛樂

駁回的理由是:為了維護家庭圓滿,夫妻雙方的矛盾是可以調和的,而且妻子一方也不同意離婚,所以丈夫提出的離婚訴訟就被駁回了。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不從法律的角度,只從人情的角度吧,這個丈夫趁著老婆患病就要離婚,這種情況確實是令人不齒的。

23樓:大v桑

法院認為,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互相尊重、互相扶持,履行互相扶養的義務。妻子患有重病,作為丈夫要做到不離不棄,承擔起照顧妻子的責任,

24樓:靜觀社會之虹靜說說

法院認為,夫妻之間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雙方女兒還年幼,為了孩子成長的需要,妻子患癌期間,丈夫也有義務去照顧,關心她,幫助她積極**,所以離婚起訴被駁回。夫妻之間的感情應該是相互經營,不應該出現問題就選擇離婚。

25樓:happy手機應用

法院駁回的理由是妻子張女士因為患有重病,丈夫理應在這個時刻承擔照顧的責任,所以駁回離婚請求。

26樓:kw微子

因為本案妻子和丈夫是自由戀愛,婚後妻子盡心照顧家庭和服侍公婆,而且離婚不利於**妻子的病,婚後夫妻之間相互扶持是法定義務,妻子也不願意離婚,綜上所述被駁回。

27樓:糖果罐

他們認為夫妻在生活中應該相互扶持,不能因為一方患病另一方就拋棄對方,這種想法自私自利,所以法院駁回了他的請求。

28樓:白白胖胖一粒米

駁回的原因是法官認為他們夫妻雙方的女兒還很年幼,為了保證孩子健康的生長,有一個和諧的家庭,再加上夫妻感情並未徹底破裂,所以駁回了離婚請求。

29樓:文藝古風之愛

我認為這個男子連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準則都沒有,夫妻本是同林鳥,妻子患病了了不好好照顧,反而要離婚,理應駁回。

30樓:看社會時事

法院認為雙方是自由戀愛,婚後妻子對待家庭也盡心盡力,現在妻子生病不願意離婚,擔心離婚後對妻子的病情有負面影響,所以給予駁回。

31樓:每天八卦一下

女兒年幼。夫妻感情未破裂,女兒需要父親,離婚會給孩子帶來影響,丈夫需承擔責任。

32樓:焰心

妻子患癌丈夫起訴離婚被駁回的理由是法院認為妻子身患重病,丈夫有義務照顧妻子,積極的幫助妻子**疾病。

33樓:林子裡的奇葩

夫妻之間相互扶養是法定的義務,夫妻雙方是自由戀愛,婚後也沒有很大矛盾,考慮到離婚會到身患癌症的妻子**產生影響,同時妻子不同意離婚,所以法院駁回了丈夫的起訴。

34樓:不二紫言

因為雙方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而且妻子在婚後照顧男方父母十分盡心,再加上畢竟妻子是患病的弱勢者,她本人不同意離婚,丈夫是有照顧妻子的義務的,但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並未盡到義務,所以法院不判離。

如何看待妻子患癌丈夫卻起訴離婚這件事?

35樓:任何時候的家

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會遇到許多磨難,而在這些痛苦中,最不能讓人接受的就是另一半的背叛,新聞曾經有過這樣的報道,一位妻子查出得了宮頸癌,得了這種病已經是生活的不幸,然而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其丈夫知道這種病**的費用很高之後,完全對妻子不聞不顧,甚至假裝躲了起來,為了不承擔責任和妻子劃清界限,多次提出跟妻子離婚,夫妻之間本應該互相關心和支援,而丈夫的這種行為簡直是火上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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