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期間生活補貼怎麼處理的呢

時間 2022-01-21 05:05:42

1樓:貧血去

工傷鑑定之後,需要拿到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根據結果向社保中心申請工傷待遇稽核,在遞交材料之後60天內下達工傷待遇費用,而單位支付傷殘賠償是需要在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之時支付。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支付的**費、**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工傷待遇稽核時在**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後,向社保遞交申請後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待遇稽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鑑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受傷員工申請後在60日內下達待遇。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樓:諶東律師

回答您好 您的問題我已經收到

勞動能力鑑定期間的生活津貼。

1、法律依據《重慶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停工留薪期滿或停工留薪期終止,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於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從評定傷殘等級的次月起,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2、生活津貼的計算期間應從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日起,計算至鑑定結論作出之日止。

3、生活津貼是給予未能上班的工傷職工的生活補助,故工傷職工在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如到其他單位上班,請求原用人單位支付在此期間的生活津貼的,一般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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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書以下,等侍傷殘鑑定期間,廠裡不發生活費了該怎麼辦?

3樓:娛樂show範兒

你這種情況下分兩種形式,在認定工傷時,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你在等待傷殘鑑定期間,無論結果是否出來,應當復工,除非有一種情況,工傷醫療機構或者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確認你還需要**不能復工,這樣還可以繼續享受廠裡的各種經濟補償。如果確認你能復工,等待期間卻不復工,廠裡停止發經濟補償也是有依據的!

4樓:漂漂亮亮是

等待傷殘鑑定期間廠裡應該給你發放生活費的,如果不發你可以去勞動部門進行申訴。

5樓:生活達人文清

回答你這種情況下分兩種形式,在認定工傷時,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你在等待傷殘鑑定期間,無論結果是否出來,應當復工,除非有一種情況,工傷醫療機構或者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確認你還需要**不能復工,這樣還可以繼續享受廠裡的各種經濟補償。如果確認你能復工,等待期間卻不復工,廠裡停止發經濟補償也是有依據的!

等待傷殘鑑定期間廠裡應該給你發放生活費的,您也可以通過向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求得幫助,如果還不行,可以到當地信訪和勞動部門反映,還不行,可以法院起訴,或勞動仲裁。

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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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奇浪香

傷殘鑑定期間.應該發生活費的,如果不發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反映,

7樓:彬瑞祥雲

在這種情況下工廠是不會發生活費給你的、自己先週轉一下等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後再和公司談賠償金。

8樓:來自江南古城的乖乖女

可以通過向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求得幫助,如果還不行,可以到當地信訪和勞動部門反映,還不行,可以法院起訴,或勞動仲裁。

9樓:家邦

可以一,繼續找資方討要他該付出的(工傷)工資;二,投訴勞保部門,求他們干預解決。

10樓:採煤工的一天

去找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

11樓:柳雍

你的應該發,幾個月以後,不發了,

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12樓: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4、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86號)  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1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有兩塊:第一是工資總額: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第二是指「本人工資」也就是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中所指的「工資」,是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這一個原則上以醫院出具的休息時間為依據。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在實際生活中,很多企業都實行「底薪+績效(或是計件)」工資的形式,故工傷以後停工留薪期工資就出現了不同的支付方式。以我們處理的為例,一般都是讓企業按「底薪+相關福利」來支付,計件工資一般就不支付了,績效工資這一塊看情況定,求個在職員工平均數發也行。如果底薪高的話,那績效這一塊不發的也有,但總的來說,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也有按最低工資80%支付的)。

各地都應該有相關的檔案依據的。

個人觀點,供參考。

14樓:韓飛律師

一、工傷申報期間,勞動者是由工資的;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15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如果認定為工傷之後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停工留薪期長短因個人傷情,依據工傷管理部門《工傷醫療終結標準》確定。

16樓:華律網

如果員工工傷的,用人單位是要負責的,需要進行工傷認定鑑定,確定工傷傷殘程度。員工在工傷期間,工資也需要發放。工傷期間的工資標準,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按規定比例計算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完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結算和發放

17樓:華律網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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