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蠶她爸
個人租房糾紛通常情況下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到雙方的共同意願,則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關法律機構介入進行解決。糾紛通常由於合同未對相關事項做詳細說明,所以在約定時應當對相關事項予以說明。
1.在簽訂合同時,將可能會發生的事情儘量考慮周到,約定處理方式方法,如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是拖欠租金達多少個月以上或拖欠費用達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也可約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電的方式催收;也可約定承租方棄置房屋不顧的情形,出租方有權封存、拍賣房內物品,等等。這樣,日後出現這樣情況,處理起來就有依據。
只要這些約定沒有違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式進行。
按《合同法》第96條規定,一定要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到對方的手上,並留有證據。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對方手上時,合同才算解除。
3.出租方採取停水、停電的措施,必須要有依據。
因為根據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則,合同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雙方可以自由創設權利義務。合同的約定就是依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允許停水停電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則不能採取這種措施,否則,此舉是構成侵權的,到頭來就會「有理變成無理」,要賠償對方損失的。
因此,這類措施不應濫用,運用要有依據,用得恰當。
4.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標的物提存制度。
合同法規定了標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機關為公證機關。提存物品應依法進行,出租方千萬不能單方擅自處理房內物品,要處理房內物品時,務必要請公證處的公證員到現場進行物品提存公證。提存公證是法律認可的一種法律行為,可作證據使用。
同時,要做好物品請點記錄,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將來物品交接。
2樓:談律師
您好,你可以問另一個人要房租,如果另一個人也推脫,你可以叫他搬離。如果另一個人拒不搬離,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他實際佔用房屋的租金而且要求強制搬離。
3樓:馬晉昌
哪好辦,你可以到對方當事人哪說明此事,然後若能雙方商量來就商量來,若對方當事人不想這麼辦,你就可以向當事人成在地管轄的人民法律提起訴訟.
4樓:辯**
如果租金還不欠你的,你索性就等到租期滿時,如果不想給現在租你房子的人租(願意就重新籤租賃合同),直接趕人走就行。人不走,就拉電斷水鎖門都行。不要通過訴訟,因為訴訟解決很羅嗦,對方不走又不給錢更難辦。
我是律師,遇到過類似糾紛,就這樣解決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通知他如果不協商解決的話就法庭上見唄,起訴他,可以告他違約,參見合同法。
6樓:法律人
合同到期,對方拒不付錢,可以起訴
如何處理房屋租賃糾紛,承租人拖欠租金怎麼辦?
7樓:華律網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標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麼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其基本義務。但是在現實中,往往會有很多承租人以各種理由拖欠租金,或是拒絕繳納租金。
對於這種現象,出租人應該怎麼處理呢,首先建議大家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由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解決。當然,協商和調解都不成的話,出租人就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和合同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因為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後,出租人依然享有向承租人主張收取租金的權利。因此,遇到承租人無故拖欠租金或是拒絕繳納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樓:遊樂裝置
1、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法律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承租人雖然拖欠租金,但租賃合同還在有效期內,租金還將按月計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時間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維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賃關係。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況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討拖欠租金的情況下向承租人追究違約責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討拖欠租金的同時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當出租人認為根據承租人的各方面情況已無必要再與其保持租賃關係時,例如承租人已不可能再支付拖欠的租金,出租人就會行使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權利,這完全符合《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即使房地產租賃合同沒有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也是如此。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租賃合同解除後,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即解除合同一方仍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9樓:
出租人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金額、時間和方式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權利,而交納承租房屋的租金則是承租人的基本義務。在一定時期內,承租人不履行交納房租的義務,經出租人限期後仍不交納的,出租人不僅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而且有權要求承租人補交房租。
按照當時你們所籤的房屋租賃合同,你有權向承租人到期收取房租,如果他不履行支付房租的責任,你有權向法院對其起訴,從而獲得自己的應得的房租。建議您通過較大較有名的中介機構進行諮詢諸如此類的問題 比如菁英等等
10樓:釋絲
魏國鵬律師解答:您好,非常樂意為您解答相關問題。承租人雖然拖欠租金,但租賃合同還在有效期內,租金還將按月計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時間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維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賃關係。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況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討拖欠租金的情況下向承租人追究違約責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討拖欠租金的同時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當出租人認為根據承租人的各方面情況已無必要再與其保持租賃關係時,例如承租人已不可能再支付拖欠的租金,出租人就會行使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權利,這完全符合《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即使房地產租賃合同沒有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也是如此。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租賃合同解除後,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即解除合同一方仍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裝置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1) 申請仲裁。
承租人欠房租怎麼辦,未欠房租就不算違約嗎
12樓:華律網
租房市場日漸火爆,但房東們也經常憂慮一件事情,就是房子租出去,租金收不到該怎麼辦?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採用法律手段維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這裡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出租人經要求後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了。如果是經合理期限後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房東採取解除合同的措施,一定要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到承租人,否則合同未解除。另外,承租人不交房租也構成了違約,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的違約金。另外,根據合同意思自治原則,雙方可以在訂立合同時自由創設權利義務,以及對違約責任作出規定。
因此,如果擔心承租人日後不交房租,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可以對違約的處理方式作出約定,包括解除合同、違約金的計算、甚至包括一些停水、停電措施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13樓:
不是犯罪,報案不予受理,屬於民事糾紛,建議及時訴訟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承租人無正當理由延遲繳付或拒絕繳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繳納違約金。如果承租人未繳付房租累計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如果承租人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了。
別個租我房子,拖欠房租後人跑了,法律途徑如何解決?
14樓:山清水秀
你的法律知識這麼淡薄 ,他應該會跑的 ,法院不會去幫你找人 ,。你說的口頭協定也得有人承認才行啊 ,繼續交點學費吧 ,這樣下去是肯定不行的 。
15樓:張偉傑律師
你是個好人,他利用了你的弱點,起訴的話你要準備你們存在租賃合同關係的證據、租金的約定、應付租金、已付租金、實欠數額,沒有書面合同,要提供證人;
雖然訴訟有風險,只管起訴吧,試過才知道能否成功。
16樓:獨自等待阿斯
我看就算了吧,就當交學費了。以後注意點就是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太不重視這個租房的事情了吧。
口頭合同和事實合同是需要其他事實和證據佐證的。不是你說有就有的。
如果有鄰居看到做了證,也非常弱。何況人還找不到。
以後再網上下個租房合同,再租就仔細點吧。
怎麼起訴拖欠房租的人
18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雙方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之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拖欠房租為由起訴屬於民事訴訟範疇,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該條款並沒有對涉案金額做出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不管金額多少都可以起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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