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汪雨涵世界
一、老闆不同意你走勢對你工作的肯定,出於善意,因此儘量不要把事情搞僵,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還是應儘可能說服老闆。
二、當然,老闆此時無權不放人,為了防備他耍無賴,也需要準備後手:
1、辭職只需要履行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的義務,你雖然履行了義務,但是否已經獲得證據,如:有主管等簽字證明你已提交的辭職信影印件等。
2、如果沒有需要儘快準備,最好是想辦法拿到已經提交的辭職信,並影印一份儲存起來。如果做不到可以寫一份情況說明,到當地工會,請求予以支援。當然也可以直接到勞動局,但是那樣等於告狀,不僅撕開了臉皮,而且如果你證據不足會很被動。
三、擁有證據,或得到工會支援後,說服老闆不利的情況下,你可以書面通知單位:由於已經履行了提前告知義務,本人從即日起不再上班了,請即刻結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本人隨時配合工作交接,並抄送一份給當地工會。而後老闆如不及時支付工資,你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支援,或直接申請仲裁(不要超過60天)。
2樓:
在這種情況下,單位違法,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與單位的勞動合同,並辦理離職手續。但是你要證明你已經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單位了。自己直接走人實際上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單位沒有開具離職證明,對你今後找工作是不利的。
3樓:於蓬堯律師
如果沒有關於服務期的約定,你可以離職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樓:益倩倩
提交書面通知一個月就可以走,不放也可以走。
按規定不違法。
如果公司沒有籤合同沒上保險還可以現在就走。公司違反在先。
我8月1號去辭職,可單位說保險已經交了,我需要補單位錢嗎
我們單位讓我們自己交保險然後來年給報,我今年9月份辭職,保險交到8 5
現在處於試用期,7月份的工資到8月18號才發的,我對待遇不滿意,提出要辭職!老闆讓我做到月底、
我之前一直在上班,8月份確定要上學,就辭職了,辭到了9月9號,但學校 5
我是今年7月底合同到期,可單位6月26號叫我辦退工手續,我可以不辦嗎
你好,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
我是今年10月領的證1月1號之後還能休婚假嗎
16年請婚假沒晚婚待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 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
9月1號上班,試用期,10月8號發工資我10月1號離職有沒有
韓飛律師 勞動者9月1號上班,試用期,用人單位10月8日發放工資的,勞動者10月1日正常辭職的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