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想與員工續簽理由怎麼寫

時間 2021-12-30 02:49:41

1樓:

公司這個部門不產生效益,準備壓縮編制。崗位進行重新編排。或者說這個部門公司近期要裁員。第一批就是些合同到期的。以口頭方式說吧。

這個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希望公司有準備。

2樓:匿名使用者

越掩飾,越虛偽,我覺得直接說不續簽合同最好。

3樓:琳妲

合同到期公司不想與員工續簽的理由個人建議是變更該員工的崗位,理由如下:

1、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員工處於醫療期、女員工「三期」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員工續簽也可以不與員工續簽。若存在員工有權利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則企業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企業向員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於企業的單方面意向,員工是否續簽由員工自行決定。如果員工對企業所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

3、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法律風險防範角度來看,企業應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

合同到期員工如何不續簽?

4樓:懶貓沙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5樓:柳絮迎風飄搖

一般這種是很難做到的,因為如果你不續簽要不自己就走人沒有經濟補償金,要不就繼續跟公司續合同。

一般很多公司都會說明立場,即假如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沒有權利任用任何一名員工。假如他還不肯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提高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別染杭癸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所以你不需要寫辭職報告了。如果你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由於勞動合同期滿,你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不能得到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想續簽,該怎麼跟公司說呢?

7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員工續簽同,但員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8樓:徐其山

直接告訴公司,本期合同到期後不續簽就行了。

如果主動不續簽合同,可能得不到公司的補償,如果沒有更好的工作等著,建議慎重考慮。

9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1、合同到期後直接給公司說想換個環境行了,別想得太複雜,合同到期終止未續簽,意味著你們的勞動關係就終止了。

2、工作服員工離職是應該交回給公司的,除非公司簽了相關的協議,否則公司不能扣你的工資。

10樓:陳光律師

合同到期後,直接要求公司漲工資就行了,額度以公司不能接受為宜。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後可以委婉點提出工資太低了,或者直接說這種工作幹膩了想換個環境

12樓:微風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想續簽,勞動者直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告訴用人單位自己不續簽勞動合同,通常的企業會有續簽勞動合同徵詢表,勞動者在該單據上註明不續簽即可。

勞動者不續簽,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到期,公司不想與該員工續簽合同,怎麼處理合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預告,可以終止合同的,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提出續訂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屬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其他情形,是否續簽是雙方自主權。但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23年1月1日起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因此,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想與其續簽的,應當提前預告。如果員工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的,應當續訂合同。其他情形,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 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 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八條 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

1995〕309號

3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在後臺到期後直接接觸勞動關係就可以,但是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應該不會影響你的經濟賠償,因為你是合同期滿,自然結束勞動關係的,這種情形是符合賠償條件的。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公司需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勞動相應賠償金,即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一,如果不續簽,那麼勞動合同就終止,因為已經到期。二 有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44條和46 47條計算。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

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辦?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員工本人不會續簽 另一種是員工有續簽意向,但公司不會續簽 1.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職工本人不續簽,則職工與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辦理離職手續。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續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