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是共同財產麼,「三金」是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10-24 15:28:03

1樓:健身**很簡單

三金以及彩禮,是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它是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為發生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屬受贈人個人所有。

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

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法律實踐中一般是指:

1、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2、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3、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4、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5、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2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至於你所說的「三金」,我不知道是指女方配戴的首飾,還是指其他。如果是指女方專用的首飾,可根據十八條(四)認定為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男方給女方的彩禮,買了三金之後,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男方為女方購買的「三金」,如果沒有其他約定或者條件,可以視為是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該首飾是男方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可以主張要求返還。

「三金」是共同財產嗎?

4樓:健身**很簡單

三金以及彩禮,是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它是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為發生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屬受贈人個人所有。

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

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法律實踐中一般是指:

1、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2、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3、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4、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5、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離婚彩禮與三金算共同財產麼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公平分配,當然不包括錢,彩禮(彩禮只是女方用你的錢給她買嫁妝,東西都在你家)三金就是定親的東西了,你們已經結婚了,當然也發生關係了。民俗來講啥都不是你的。

法律來講,彩禮所購買的東西平均分,彩禮錢(沒有了)我覺得,誰結婚都是想過好,矛盾主要出現在自己--個人的慾望,私心。(這是本能呀)誰都想讓對方照著你的想法來做。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脾氣,經歷。

也不會做到百分之百。事情發展到離婚都有責任。(往大了說也就是這個人出軌,那個人婚外戀的)如果你能達到對方的要求和想法,怎麼回發生這樣的事情。

希望您在知道了怎麼分配後,多想想我的,謝謝。不給分也行,把這些即在心裡有益無敝。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真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定婚時給女方的三金結婚後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於結婚之前給女方的首飾等,婚前叫彩禮,婚後叫個人用品。如果該個人用品很貴重,又是男方購買了送的,也可以納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要協商。

三金是指哪三金?如何計算,公司說給我交三金,是指哪三金呢?

釗鉼 三金包括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和醫療金。五險 指的是醫療保險 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即法規上說的 社會保險 共5個險種。一金 是住房公積金 強制繳納 實際上你在工資中看到扣繳額的只有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這是個人有繳費義務的險種。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無繳費義務,由單...

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得的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規定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勞務報酬 二 生產 經營 投資的收益 三 智慧...

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您好,你所說的錢的概念比較籠統,在 婚姻法 中對於夫妻財產有明確劃分 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 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 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 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