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橘落淮南常成枳
在工作過程中,勞動者可能受到侵害有:
不給勞動者按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失業險,醫療保險,生育險住房公積金。工作時間過長,沒有休息日還不按國家規定給加班費。法定節假日不休息也沒有按國家規定給工資補助。
育齡女職工,沒有產假,或被辭退。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但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簽訂或遲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與員工應在用工前或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於未在規定時限內訂立勞動合同的,需要按照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試用期過長: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超期都是違法的,並且合同期限是包括試用期在內的。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怎麼辦?
3樓:沈三貴的故事
魯裕服裝模特廠提前一月時間,我已經達到廠規,現在又反悔不給辭又強追員工的合法權利,
4樓:銷魂哥_伵
得準備好材料和證據,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調查。同樣都是法,為什麼在遼闊的土地上,我們的勞動法就沒其他法律法規這麼有力度呢,只能笑而不語。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一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法時的法律責任。
好律師網參考
關於勞動者合法權益
6樓:用懌熊幻
如果沒有證據,只能這樣了。
不過,單位在登出原來的公司的時候,就應該對你朋友進行經濟補償,因為他被辭退後到新的單位工作了。如果單位說新的單位跟原來是一個單位而不進行經濟補償的話,那要注意保留證據,以後再辭職的時候仍然可以要求對以前的十年進行補償。
7樓:a混日子
回去看合同的內容 應該有寫怎麼辦 沒寫就管他要
在工作過程中,同事之間配合不夠怎麼辦?
第一步 給領導彙報工作進展。首先,第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給領導彙報工作,彙報工作不僅要說明工作的進展,同時還要表明這個工作未來的前景,能夠給公司帶來的收益和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好處,目的很簡單,就是讓領導意識到這個工作的重要性,並且支援你。在彙報工作的時候,也不能只報喜不報憂,也要讓領導知道你目前遇到的難...
和女生在地方工作,我18她25,工作過程中慢慢對她有了好感
小兄弟年齡真不是問題,身高也不是距離,只要真心想愛是可以的,我們鎮上有一個男的他老婆大他十一歲,而哥也是喜歡御姐,別怕的你努力表白就成功了百分之八十了,你不敢挎出這一步那你就是個徹底的輸家,這會讓你永遠有根刺。加油吧 那就慢慢來,不要勉強,就當朋友處,以後看情況了 喜歡就說出來,你不說她怎麼知道你喜...
關於公司裁員,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判定的疑問
首先,用人單位未你簽訂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因為不知道你與中介公司簽訂的協議內容,我想應該是試用期一類的協議,按照 勞動法 的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與中介公司的行為已屬於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