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不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小漾兒呀
跟派出所什麼關係,騙你的,簽了合同就會受保護,只是你沒找到相應的機構而已
我們簽了兩年的合同,合同還沒到期廠子倒閉了要怎麼補償我們啊
1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 傷殘補助 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
退休的人還在公司上班,但合同沒到期突然被辭退有賠償嗎
如果合同上有違約責任的約定,就按合同處理。企業聘用退休人員的,不構成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係,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係。根據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2條,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併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的,就認為成立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從表面上看,退休員工從原工作...
承包地,簽了30年合同,沒到期,現在村委會要求收回,怎麼辦
我國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變的,村委會作為村集體的辦事機構無權收回土地 先看合同怎麼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來。如果村委會強行收回,那麼告上法院 不過估計沒什麼用 如能協商解決最好,起碼要賠償你的實際損失和預期損失的。如果對方靠暴力手段,要向上級反映情況,再不行,就只好請 進行 現在越來越多的耕地變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