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博愛傑傑
要看具體案情,建議委託律師瞭解具體案情並提供法律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2樓:鬧鐘又壞了
首先,商業機密必須是合法的,公司被罰錢了,就說明這種作為本身是違法的。
其次,商品有**標籤,說明本身**是對外公佈的,也即這個**根本不是祕密,更談不上商業祕密。反倒是公司「惡意篡改」的行為才是祕密。
所以你完全不用擔心,據理力爭就是了,公司無非是想嚇唬你,達到報復和剋扣工資的目的。
拖欠你的工資和沒有固定合同的情況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幫你解決。如果你嘗試自己解決很可能在公司的強勢和老辣面前吃虧,需謹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3樓:¤否極泰來
依照你反應的情況公司要你們承擔法律責任是沒有根據的.
我建議你提請勞動仲裁,因為勞動爭議是無法直接起訴必須先通過勞動仲裁的.而公司不與你們簽訂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並且你們的行為公司也不能控告你們承擔法律責任.
希望能夠幫到你.
公司說我損害公司利益,要起訴我,要我負法律責任和賠償
4樓:卡林
你不用害怕,檢舉欺詐行為是收到法律保護的,他們不敢告你。
5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沒有理由起訴你的,我想公司也沒有膽量將這件事公開。
2、你現在在這家公司肯定是做不下去的,現在想想怎麼公起訴公司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主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在該公司工作的事實、時間、每月工資,你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現在很多老闆都是紙老虎,希望你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維護。
6樓:悅讀365天
一、=單位招聘員工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比較普遍,企、事業單位可能認為沒有合同就與勞動者之間沒有勞動關係,可以規避法律的規定自由處置員工的錄用與辭退,且可以少繳、不繳稅款和社會保險,其實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企、事業根本不能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理由否定與員工的事實勞動關係,並且面臨著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補繳社會保險及承擔相應處罰的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規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面臨嚴重的法律風險:
1、支付雙倍勞動報酬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導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企業因此被迫與勞動者成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自身的利益將造成重大的影響。
3、用人單位的自身利益無法得到保護。《勞動合同法》不僅僅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也同時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合法利益。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有效的管理,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保障企業的成長與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有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只能通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保護自身利益,如對於涉及到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只能通過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對其進行約束。再如對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約定服務期或者簽訂專項的培訓協議,才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勞動者提前離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作為用人單位必須樹立起這樣的一個觀念「用人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必然造成嚴重後果。
二、單位不給員工上保險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對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給予其幫助和補償的制度,《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必須承擔責任。這種責任一般是行政責任。
勞發 1994 532號《違反〈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規定,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費用。逾期不繳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的數額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額2‰,滯納金收入併入社會保險金。
據此,利益受損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可以很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們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合同,老闆讓我簽字,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7樓:一生一個乖雨飛
不需要bai,做為公司代表在合du同上籤
字的zhi,合同權利義務由公司承擔,籤dao字人不承內擔合同責任。公司等法人單位容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有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簽字只證明對所簽訂的合同進行確認,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屬於履行職務的行為,合同權利義務由公司承擔。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8樓:法律實務研究
1、作為bai
公司代表在合同上簽字
du的,合同權利義zhi務由dao公司承擔,簽字人內不承擔合同責任。
2、公容
司等法人單位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有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簽字只證明對所簽訂的合同進行確認,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屬於履行職務的行為,合同權利義務由公司承擔。
9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委託人不需要承擔責任,需要法人承擔。
10樓:瞿凱俊律師
只要公司蓋有公章,老闆讓你簽字你是在履行職務行為,你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嘿嘿 老闆是個白痴!~ 他想叫你承擔責任,但是你放心。除了問題責任回是不會到你身上的。
答 只要他是老闆,你簽名字就沒有事情。但是要是經理董事什麼的 想要借刀殺人的話兄臺可要小心了。 雖然不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但是老闆會以為是你弄的這份合同,他再不承認的話你有理也說不清了
希望對你有幫助!~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股東(法人代表)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利益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1、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機關成員的損害而公司不能或怠於起訴追究其責任時,具備法定資格的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據法定程式代表公司提起的訴訟。由於股東所享有的訴訟權利**於公司,並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強制行使公司的權利,因而稱為派生訴訟(代表訴訟)。股東代表訴訟起訴的目的是維護公司利益,勝訴之所得也歸公司。
2、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要件:第一,原告股東需符合法律規定要件。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作限制,對股份****則要求是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
第二,原告股東必須在訴前用盡公司內部救濟。即董事、高階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書面請求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起訴訟;監事有類似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股東可書面請求董事會或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提起訴訟。只有前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才有權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法院起訴。
14樓:成都小散
總覺得需要判斷abcd先前制定的策劃方案和公司的運營模式是否屬於核心的商業機密,被a拿去複製後,會不會對原來公司的經營造成重大的影響,以及經營上的重大損失,還是藉助法律的力量吧,貌似bc轉移給d股份後,d成大股東了啊。。。
15樓:匿名使用者
情況很複雜,要其出讓股份如果對方不同意,幾乎不可能,但是可以做增資,由其他股東認購,稀釋他的股份,但是這種做法也不靠譜,首先,這個就要經過股東會表決。
但是,其行為已經違反了****設立的互信原則,不知道對方總是不給票據核算有沒有造成公司被稅務罰款之類的。
能力有限,呵呵,或者,只能通過民事訴訟了。僅供參考。
股權轉讓需要大部分股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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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試用期,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並不需要提前15日 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