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 它由那哪四大因素構成

時間 2021-09-21 21:28:21

1樓:阿元

第一,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之間、車輛與行人之間、行人與行人之間,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身**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身**,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四大要素是:

1、事故必須是發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須是因違章或者違法行為造成的;

3、事故必須要有損害後果,包括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

4、駕駛員、行人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樓:博愛傑傑

有明確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造**員死亡、受傷的

(二)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三)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四)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五)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嫌疑的(八)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並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後,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3樓:玉杵搗藥

1、樓主問: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給出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樓主問:由那哪四大因素構成?答:

四大要素是:(1)事故必須是發生在道路上的;(2)事故必須是因違章(法)行為造成的;(3)事故必須要有損害後果(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4)當事人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

4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中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從規定中我們可以知道,交通事故的四大要素包括,1、必須涉及車輛,人與人相撞的就不算交通事故,2、必須是在道路上,不是在道路上車輛發生的事故不算交通事故,3、必須是因過錯或者意外發生的,如果是故意造成的事故就不是交通事故,4、必須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沒有人身**或者財產損失,就不是交通事故。

5樓:刀中強

交通事故:路上出事了!

原因:1.主觀因素——操作錯誤,判斷失誤,超限過載,酒駕疲勞!

2.客觀因素——飛來橫禍,天災人禍,天崩地裂,不可抗拒!

3.時辰吉凶——命該如此,天命難違,時辰已到,不可躲避!

4..天理迴圈——各行各業,比比皆是,人固一死,坦然面對!

應該繫個幾個原因個吧!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由哪5個要素組成

6樓:東嶽

構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要素和三個常規條件:

構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個要素是:

1、事故必須是發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須是因違章行為造成的。

3、事故必須要有損害後果。

4、當事人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

三個常規條件是:

1、當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車輛,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發生的事故,則不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2、至少有一方車輛是在運動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車輛上,則不認為是交通事故。

3、必須具有交通性質,非交通性質造成的事故,如軍事演習、體育競賽等活動中發生的事故,均不屬道路交通事故。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人的因素包括哪幾種?

7樓:北京創典文化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節奏加快,時間效率觀念增強,交通事故致殘數量不斷增加。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種多樣,既有駕駛人員的操作失誤,又有道路狀況、氣候影響以及行人、非機動車的違章等多種原因,究其根本,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可分為人和自然兩個方面的因素。

人的因素屬於可抗因素,即可以避免的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因素。它包括所有使用和管理道路者,如機動車駕駛員、乘車人、行人以及道路工作人員等。

機動車駕駛員數量增長速度過高、群體文化素質不高、安全駕駛技術水平不高、缺乏職業道德等是發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分散、疲勞過度、休息不充分、睡眠不足、酒後駕車、身體健康狀況欠佳等潛在的心理、生理性原因,造成反應遲緩就會釀成交通事故。

引發交通事故及造成損失的駕駛員主要違規行為包括疏忽大意、超速行駛、措施不當、違規超車、不按規定讓行這5個因素。此外,一些人貪圖便宜購買一些大城市淘汰的、已近報廢的車輛,或不符合本地標準、安全技術檢測狀況差以及報廢的車輛,有些個體戶的計程車晝夜兼程,多拉快跑,只用不修,導致車輛技術效能差,故障多,機件失靈等均可引發交通事故。

有研究表明駕齡在2~3年、4~5年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次數多,死亡人數多,而駕齡為1年的駕駛員人數在駕駛員總數中雖不佔優勢,但造成損失的比例卻是最大的。

據統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的3/4是行人、乘車人及騎自行車的人。非機動車駕駛員中,騎自行車的人不走非機動車道,搶佔機動車道;路口、路段搶行猛拐;對來往車輛觀察不夠;自行車制動系統失靈或根本就沒有;騎車技術不熟練,青少年騎車追逐嬉戲等均可引發交通事故。

行人不走人行橫道、地下通道、天橋;翻越護欄、橫穿和斜穿路口;任意橫穿機動車道,翻越中間隔離帶;青少年或兒童突然跑到道路上,對突然行進的車輛反應遲緩、不知所措;不遵守道路交通訊號及各種標誌等均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

乘車人由於乘坐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或在存在安全隱患的自然條件下乘車,或不按規定乘車,做出乘車禁止的行為,均可引發交通事故。

5.道路工作人員

由於交通管理不足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表現為:警力嚴重不足,整體執法水平不高;道路交通設施欠缺;交通技術管理落後,含量不高;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社會化管理交通的各種措施沒有落實;各有關部門在管理立法規劃等方面,缺少嚴密和長期的合作;管理決策者的思想觀念不適應。

交通事故現場的特點,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由哪5個要素組成

交通事故現場具有以下特徵 事故現場的整體性和形成過程的階段性 現場存在的客觀性和現場狀態的可變性 事故現場的暴露性和因果關係的隱蔽性 事故現場的共同性和具體現場的特殊性。交通事故的現場包括以下 1 道路情況,包括路面性質水泥的還是瀝青的乾燥還是潮溼,天氣情況,白天還是黑夜,黑夜有沒有路燈等 2 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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